事關駕駛自動化技術!科技部重磅釋出→

◎ 科技日報記者 劉垠
7月23日,科技部官網公佈《駕駛自動化技術研發倫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意在防範技術研發與產品應用過程中的科技倫理風險,推動該領域健康發展。
這份由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人工智慧倫理分委員會組織編寫的檔案,遵循以人為本、增進福祉,安全優先、尊重生命,公平公正、避免偏見,知情保障、資訊公開的基本原則。其中特別強調,在面對不可避免的交通事故或極端行車環境時,應確保駕駛自動化系統能高度尊重生命,積極尋求有效應對方法最大限度降低對人的傷害;與駕駛自動化技術相關的演算法、模型等內容應當被清晰記錄、隨時可查。
《指引》明確,駕駛自動化技術的研究開發應設計完善的風險監測與應急機制,確保相關責任主體能夠及時發現、干預並控制風險,將潛在威脅降至合理可控的範圍內。同時,駕駛自動化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應建立健全資料全生命週期隱私保護機制,嚴格遵循知情同意、最小必要、去標識化等原則。
值得關注的是,《指引》還對不同型別駕駛自動化技術明確了相應的倫理規範要求。具體而言:
  • 先進駕駛輔助階段是指2級及以下的駕駛自動化,其責任主體通常是人類駕駛員;
  • 有限制階段的自動駕駛包括3級和4級駕駛自動化,責任主體因具體執行場景而異,使用者和自動駕駛系統都可能成為責任主體;
  • 無限制階段的自動駕駛為5級的駕駛自動化,除非特殊情況下有使用者主動介入操作,否則,無限制階段自動駕駛的責任主體以自動駕駛系統為主。當自動駕駛系統作為責任主體時,應當能夠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等向相關自然人主體或法人主體清晰追責。
《指引》還強調,在釋出重大研究成果時,相關主體應堅持客觀準確、實事求是,不得編造、傳播與駕駛自動化系統實際功能和效果不相符的虛假資訊。
此外,在研發、生產、推廣等過程中,相關主體應向社會公眾明確告知並清晰闡釋駕駛自動化產品的功能分級、使用條件、使用方式等注意事項,及時澄清和糾正可能導致公眾對駕駛自動化技術產生誤解的誤導性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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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科技日報

編輯:王宇
稽核: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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