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立法築“安全艙”護兒童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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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青少年或將被禁止乘坐汽車前座。上週,由加州眾議員洛麗·威爾遜(Lori Wilson)提出的兒童安全座椅法案在州議會交通委員會首輪審議中透過。該法案擬規定:10歲以下所有兒童以及13歲以下及身高未達標的兒童需使用增高座椅;13歲以下兒童一律禁止乘坐前座;16歲以下青少年若身高未達標準,亦不得“搶座”副駕駛位。 
據ABC地方新聞報道,目前加州僅要求8歲以下或身高不足4英尺9英寸(約145釐米)的兒童使用安全座椅或增高座椅。但法案支持者、大沙加緬度安全兒童組織協調員詹妮弗·魯賓(Jennifer Rubin)指出:“僅以8歲為界,許多孩子因身形瘦高或矮小,安全帶無法貼合身體,反而埋下隱患。”她強調,路易斯安那州、明尼蘇達州等地已實施類似法規,此次修訂旨在與全美最新安全建議接軌。 
汽車座椅專家本傑明·阿里亞斯(Benjamin Arias)與妻子經營“嗶嗶汽車座椅”公司,經手檢測灣區超3萬條安全帶。他解釋,安全座椅的核心在於“安全帶是否貼合身體最強部位——胸部、肩部與髖部,而非勒住脖頸或腹部”。阿里亞斯援引其在露西爾·帕卡德兒童醫院的工作經歷稱:“一名兒童因前座氣囊彈出,眼鏡被撞擊嵌入鼻樑——若當時使用增高座椅,此類終身創傷或可避免。” 

然而,法案亦引發爭議。前加州高速路巡警(CHP)、現眾議員湯姆·拉基(Tom Lackey)質疑執法可行性:“兒童年齡難以現場核實,最終只能依賴家長自律。”他雖認同法案初衷,但直言“理想與現實存在鴻溝”。 
安全倡導者則強調,法案終極目標是降低車禍傷亡。魯賓算了一筆賬:“一個25美元的增高座椅,或能讓孩子免於脊髓損傷等伴隨一生的痛苦。” 
目前,該法案已透過交通委員會審議,細節條款仍在修訂中。若最終落地,加州將成為全美兒童乘車安全立法“新高地”,但執法成本與家長配合度,仍是懸而未決的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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