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選底部閱讀原文直達天河大賭場↓↓
https://www.skyriver.com/promotions
↑↑點選獲取超值折扣↑↑
加州立法機構正醞釀一場針對兒童乘車安全的“大修”。根據眾議院435號法案(AB435),13歲以下兒童將被禁止坐在汽車前座,而增高座椅(booster seat)的使用年齡上限將從8歲提高至10歲。

據《東灣時報》報道,這項由民主黨眾議員洛裡·威爾遜(Lori Wilson,休森市)提出的新規,已於上月以12票贊成、4票棄權的表決透過首次委員會審議,計劃於2027年1月1日起生效。然而,這場旨在“保護幼雛”的立法,卻如同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安全與實用性的激烈爭辯。
現行加州車輛法規定,8歲以下兒童必須坐在後座,且需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或增高座椅,直到身高超過4英尺9英寸(約145釐米)。新法案則大幅收緊標準:10歲以下兒童一律需使用增高座椅或安全座椅;10至13歲兒童可免用增高座椅,但必須坐後座並正確使用肩帶;13歲起方可坐前座,但仍需繫好安全帶;16歲後則適用成人規則。新規還取消了身高門檻,轉而以肩帶適配性為標準——兒童需坐直時膝蓋自然彎曲,肩帶貼合胸肩而非頸部,腰帶覆蓋大腿。
威爾遜聲稱,此舉旨在順應兒童生長規律與最新安全研究,降低交通事故中的傷亡風險。然而,細看之下,新規似乎給家長套上一副沉重枷鎖。現行法律已較2012年前(6歲或60磅)更為嚴格,而此次調整將加州推向全美最嚴陣營——多數州僅要求8歲以下使用兒童約束裝置,少數州甚至6歲起即可用成人安全帶。2012年,時任州長傑裡·布朗(Jerry Brown)簽署的法案就曾被前任阿諾德·施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兩次否決,如今新規是否會重蹈覆轍?

支持者認為,13歲以下兒童體型較小,前座氣囊可能反成致命威脅,後座才是“生命庇護所”。資料顯示,4英尺9英寸恰為10至12歲兒童平均身高,新規延長保護期不無道理。但反對聲浪同樣刺耳:4名共和黨議員棄權,已暗示黨內分歧。一名家長直言:“13歲孩子已近成人身高,為何還要擠在後座?這不僅不現實,還讓家庭出行成難題。”更有批評者質疑,增高座椅到10歲的強制要求,是否只是安全名義下的過度干預?
法案若透過,將於2027年生效,給家庭與汽車製造商兩年緩衝期。然而,這場“後座革命”能否真正守護加州兒童,還是僅為立法者的又一次紙上談兵?在安全與自由的天平上,答案仍懸而未決。家長們或許只能祈禱,這不是一場將他們困於後座的漫長博弈。


格律傳媒
做有格調的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