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場式領先,在創新藥領域是認真的。
全球首個PD-1 抑制劑O藥搶先圈地,建造起寬廣的專利高牆,使得後來者(默沙東、羅氏、阿斯利康、再生元/賽諾菲)無法繞開,BMS/小野製藥收過路費收到手軟。默沙東曾經主動挑戰O藥專利,戰火從歐洲專利局一路蔓延到美國,最終BMS/小野製藥勝出。
中國Biotech首次取得類似勝利。
科濟藥業擁有的全球首個GPC3 CAR-T治療方法的授權專利,於2023年被海外兩家藥企在歐洲發起專利挑戰。經過一年半的審查,於2025年2月下旬,經歐洲專利局裁定,科濟藥業成功捍衛GPC3 CAR-T治療方法專利的核心技術方案:採用氟達拉濱+環磷醯胺清淋方案後給予GPC3 CAR-T(自體或異體)治療肝癌、肺癌、乳腺癌、胃癌、卵巢癌等實體瘤。
專利保護範圍足夠寬廣,致使國際藥企無法繞開,未來商業化相關產品需向科濟藥業支付專利許可費。
這是中國創新藥史上一次標誌性事件。一是國內生物科技已具備硬核的原始創新能力,從fast-follow跨入first-in-class階段;二是"專利即核心競爭力"的商業邏輯開始顯現。
創新藥行業的商業覺醒經歷3個階段,最初只看見銷售收入,然後重視BD價值,現在應該發現專利也具有巨大的商業價值。
01
原創硬核科技
SOTIO Biotech與另外一家公司,針對科濟藥業GPC3 CAR-T治療方法的授權專利向歐洲專利局提交專利無效請求。面對海外大廠的金牌律師,科濟藥業的專業團隊透過詳實的實驗資料及法律論證成功守擂,這背後是硬核的科技原創實力在支撐。
科濟藥業是全球第一個成功識別、驗證和報告GPC3和Claudin18.2可作為 CAR-T治療靶點的公司,率先在實體瘤CAR-T領域"無人區"實現突破,其GPC3 CAR-T用於實體瘤的臨床試驗在全球範圍內首個啟動,其Claudin18.2 CAR-T則有望成為全球首款上市的實體瘤CAR-T療法。
GPC3(磷脂醯肌醇蛋白聚糖-3)是一種癌胚抗原,是多種惡性腫瘤的生物標誌物,尤其在高達70-80%的肝癌中表達,被認為是能夠精準打擊肝癌細胞的鑽石靶點。早在2014年,科濟藥業創始人李宗海博士的團隊率先開發針對GPC3的CAR-T細胞,隨後協同上海交大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開展國際上首個針對肝癌的CAR-T細胞臨床研究。
2023年7月發表於Cancer Communications的文章,報告了科濟藥業靶向GPC3 CAR-T細胞治療晚期肝癌實現長期無病生存的案例。此2例晚期HCC患者在入組時已合併下腔靜脈癌栓,其中1例同時合併腹膜後淋巴結轉移,預期治療結局很不樂觀。然而命運大逆轉,患者在經區域性治療聯合CAR-T細胞輸注後效果顯著,在長期隨訪期間均呈無瘤狀態。截至2023年9月隨訪時,2名患者已實現逾7年無病生存。
太震撼了。
首個在中國境內中國人自主研發的用於CAR-T治療有效的實體瘤靶點,臨床研究做得最早,做得紮實,有大量資料支撐,科濟藥業圍繞GPC3 CAR-T構建了一道嚴密且強力的專利保護網,讓開發競品的海外藥企有被困住的惆悵,由於在美國挑戰專利更難,他們選擇在歐洲發難。
挑戰者之一SOTIO Biotech成立於2010年,是PPF集團旗下公司,其核心管線BOXR1030是一種靶向GPC3表達的腫瘤的代謝增強型CAR-T細胞療法,在進行1/2期DUET-01試驗,主要針對肝癌、肺鱗癌和脂肪肉瘤。阿斯利康GPC3 CAR-T療法C-CAR031臨床試驗資料亮相2024 ASCO大會,在所有劑量水平(DLs)的晚期肝癌患者中實現91.3%的疾病控制率(DCR)和56.5%的客觀緩解率(ORR),在DL4的患者中,ORR為75.0%。武田製藥與Noile-Immune Biotech合作開發的GPC3 CAR-T療法TAK-102,也在2024 ASCO大會上披露臨床資料,共納入11例患者,其中8例肝癌患者,結果顯示:5例患者病情穩定(SD),在達到病情穩定的患者中,腫瘤最大減少26.4%。
科濟藥業在歐洲擊退挑戰方後,專利保護網更加牢固。
事實上,科濟的創新壁壘非常寬廣。
不僅是本次歐洲GPC3 CAR-T專利,在美國還有已授權的Claudin18.2相關專利,該靶點的所有CAR應用的細胞治療,都在科濟的專利範圍內,無論自體和未來的通用型CAR-T,甚至無論CAR-T和CAR-NK等細胞療法,都被涵蓋。
在CAR-T領域的專利,科濟藥業在中國第一,在全球也是靠前的。
早在2019年,據Nature Biotechnology文章資料,按照CAR-T專利總數統計,全球排名前20家機構及公司中,科濟藥業是唯一一家上榜的亞洲公司。
領跑優勢還在擴大。截至2024年6月30日,科濟已擁有超過300項專利,其中有114項為全球(包括中國、美國、歐洲及日本)授權專利。
02
專利生意經
CAR-T是專利戰高發領域。在Kite與Juno反覆拉扯的專利戰中,12億美元侵權賠償金額體現出CAR-T智慧財產權的戰略價值,雖然這一判決後來被推翻,但也警示行業,在CAR-T開發早期,就應對產品進行全面FTO分析,以識別和規避侵權的風險。
科濟GPC3 CAR-T一環扣一環,原創科技足夠硬核,所以專利範圍足夠寬廣,所以商業價值足夠巨大。
先來看經典參照物O藥。BMS/小野製藥對O藥申請的專利佈局中,“878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較為寬泛,於2010年9月被歐洲專利局批准生效。對於“抗PD-1抗體”的特徵,該專利以“阻止PD-1的免疫抑制性訊號”進行功能性限定,並未進一步對抗體的結構、形式、序列等進行限定;對於適應症,該專利限定“治療癌症”而並未限定癌症的具體型別。這意味著其他製藥企業只要涉及PD-(L)1免疫抑制訊號,基本都會落入“878專利”的權利保護範圍內。
於是,默沙東專利挑戰失敗,2017年1月與BMS/小野製藥和解。默沙東首期支付6.25億美元現金,並將基於K藥從2017年至2026年的全球銷售額,持續支付6.5%(2017年-2023年)或2.5%(2024年至2026年)的許可費。BMS和小野製藥按照3:1的比例分配這筆躺賺的收益。
不僅是默沙東,海外所有PD-(L)1大廠,包括羅氏、阿斯利康、再生元/賽諾菲都要交過路費。BMS/小野製藥不僅獲得鉅額和解金,還每年坐享數十億美元銷售分成。
PD-1專利戰火未燒至國內,是因為專利制度差異,國際專利保護的物件是“PD-1靶點”,而國內專利保護的則是“氨基酸序列”。國內PD-(L)1產品,只要避開BMS/小野製藥獲得專利保護的6條氨基酸序列即可避免侵權。
基於硬核創新能力,科濟GPC3 CAR-T在國際上也將享受靶點級專利保護,在一個領域內形成專利,範圍非常寬廣,同靶點競品基本無法繞開。
任何靶向GPC3 CAR-T,無論自體還是異體,只要使用氟達拉濱+環磷醯胺清淋方案(使用最廣泛的方案),適應症包括肝癌、肺癌、乳腺癌、胃癌、卵巢癌等實體瘤,都將落入科濟專利保護範圍內。
不僅如此,科濟Claudin18.2 CAR-T專利保護範圍更大。
科濟藥業可能開中國Biotech在細胞治療領域反向收取MNC專利費先河。
現在,科濟藥業正領銜向通用型CAR-T發展。通用型CAR-T以後越來越標準化,所有銷售價值都將來自於專利,專利戰可能升級為核心戰。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埃德溫·曼斯菲爾德的一項研究指出:如果沒有專利保護,60%的新藥不會被髮明出來。
一直以來,國內醫藥領域對專利的關注度很低。但隨著我們生物科技早期創新能力的增強,以及大規模向海外市場進發,未來的商業邏輯,將建立在專利壁壘之上。
科濟這次標誌性勝利,提醒國內創新藥企,是時候為自己的原創管線專利進行國際佈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