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師觀點丨陳勁等: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開放環境

近日,清華經管學院創新創業與戰略系教授、清華大學技術創新研究中心主任陳勁及其合作者中國浦東干部學院科技與產業創新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陳志元在光明網學術頻道發表文章,闡述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開放環境。現轉發全文,以饗讀者。
科學技術具有世界性、時代性,是人類共同的財富。開放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鮮明標識。科技創新開放環境為創新生態的形成提供基礎支援,透過加強政策支援、完善基礎設施、促進合作網路和市場機制的建設,可以實現開放創新生態和環境的雙向良性迴圈,推動科技創新的可持續發展。
科技創新開放環境是指透過最佳化科技創新政策、營造開放合作的氛圍、提供支援創新的基礎設施和資源,以促進科技創新活動的環境,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在科技創新領域的政策、產業、創新和環境等方面的綜合條件。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開放環境,既是我國科技、經濟、國家安全和全球治理的重要任務,也是應對全球性問題和人類共同挑戰的現實選擇。
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開放環境,要堅持獨立自主與開放合作辯證統一,統籌發展和安全,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充分利用全球創新資源,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路,共同解決人類共同難題。

堅持“走出去”和“引進來”相結合

擴大國際科技交流合作
我們要堅持“走出去”和“引進來”相結合,擴大國際科技交流合作,努力構建合作共贏的夥伴關係,前瞻謀劃和深度參與全球科技治理。深入踐行國際科技合作倡議,進一步拓寬政府和民間交流合作渠道,支援各國科研人員聯合攻關。在國際科技政策制定、科技倫理規範、科技資源共享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推動科技創新向著更加開放、包容和可持續的方向發展。具體舉措包括:
一是牽頭髮起國際大科學計劃。近年來,中國在科學技術、科研基礎設施、國際合作等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為發起和領導國際大科學計劃奠定了堅實基礎,深時數字地球、人類表型組等大科學計劃正在有序推進。中國在空間科學與探測、環境與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新能源與能源轉型、數字化人類學與文化遺產等領域具有牽頭髮起大科學計劃的基礎條件和能力優勢,這些領域的大科學計劃既符合中國自身發展需求,又與全球科學研究和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相契合,具有較大的國際合作潛力和需求,可以考慮加快發起中國牽頭的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吸引全球頂尖科學家參與,協調國際資源和力量,推動多國合作,共同攻克重大科學難題。
二是提高科技組織的開放度。近年來中國的一些科技組織和學術機構開始接納國際會員,開展了一些國際合作專案和活動,促進了與國際科學家的交流與合作。當然,中國在這方面的規模和影響力有進一步提升空間。應進一步推動科技組織向外籍科學家開放,鼓勵和吸引更多的國際科學家參與中國的科技創新活動。鼓勵在華設立國際科技組織,透過設立國際科技組織,促進國內外科學家的交流與合作。支援科技社團參與國際學術組織和標準化工作,舉辦高水平的國際學術會議和論壇,提升中國科技界在國際上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三是擴大科技資源的開放度。中國透過政策引導、平臺建設和國際合作等方式,在開放平臺和資料庫建設、開放科研設施、開放教育資源、開放科研出版、開放創新和創業支援等方面取得顯著進展。當然,在開放政策落實與執行、資料質量和標準化、跨部門與跨領域合作、國際合作、開放教育資源、科研設施開放度、智慧財產權保護及推廣開放創新文化等領域仍有改進空間。如進一步提高科研經費的開放度,探索財政科研經費更大範圍出境使用,放寬科研經費的使用範圍,支援科研人員在國際上開展合作研究;進一步提高科研設施和裝置的開放度,建立共享實驗室和裝置共享平臺,允許全球更多科研人員和機構使用。
加強國際化科研環境建設
解決科研人員的現實關切
透過國際合作平臺建設、國際科研專案和聯合實驗室、高層次國際科技人才引進等舉措,中國在推動國際化科研環境建設方面取得了顯著成就,吸引了大量國際科學家參與科研活動,並加強了與全球科研機構的合作。
對此,我們應進一步完善海外引進人才支援保障機制,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體系;針對科研人員的現實關切,著力解決他們在科研經費、實驗條件、生活保障、文化適應等方面的突出問題,確保引進的人才不僅願意來,還願意留得住、用得好;實施人才高地特殊支援政策,為高階人才制定並實施特殊支援政策;完善海外人才出入境、居留生活、醫療等保障服務制度,降低其工作和生活成本等,營造一個國際化、開放包容的科研環境。
健全科技安全制度和風險防範機制
確保開放環境中的安全底線
在建設開放環境的同時,科技安全問題不容忽視。科技安全不僅涉及國家的核心利益,還關係到國際合作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必須建立健全科技安全制度和風險防範機制,加強科技基礎條件自主保障,在開放環境中築牢安全底線,確保科技創新能夠在安全、穩定的環境中進行。
全球科技合作面臨的安全風險包括智慧財產權保護、資料安全、科研倫理等方面。對此,要加強對科技安全的法律法規建設,包括科技安全基本法、科技安全管理條例等,明確科技安全的基本原則、任務和措施。要明確政府、企業、科研機構等科技活動主體在科技安全工作中的責任和義務,促使各方切實履行科技安全的責任;要制定科技安全評估和風險防範的標準和程式,包括對新技術、新產品的安全評估標準和程式,以及科技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式;要建立科技安全的監測和預警機制,及時發現和應對科技安全風險,確保科技合作的安全性和可持續性;要加強科技安全的國際合作,與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開展科技安全對話和交流,構建全球科技安全的合作網路,共同應對全球科技安全挑戰。
陳勁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清華大學技術創新研究中心主任,清華大學政策研究室特約研究員,兼任中國管理科學學會副會長,中國科學學與科技政策研究會副理事長,中國技術經濟學會技術管理專業委員會理事長等。
內容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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