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一則通報激起千層浪——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蔣超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這位曾主政吉林、湖北兩省,執掌農行系統的正部級官員落馬,他的仕途軌跡與當前反腐重點領域高度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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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超良的職業生涯呈現鮮明的“金融-地方”雙軌特徵。
他在金融系統深耕32年(1981-2013)。從農行基層信貸員起步,歷經央行、交行、國開行、農行等核心機構,2011年執掌農行期間推動完成股改上市,被視為“金融改革派”。
而後在地方主政5年(2014-2020),先後任吉林省長、湖北省委書記,任內推動長吉圖開發開放、長江經濟帶建設,卻在湖北疫情防控初期因“封城決策遲緩”引發爭議。
這種跨界任職本應促進金融與實體經濟融合,實則暴露風險。譬如金融權力地方化,以及
地方治理金融化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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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超良被查正值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全面加強金融監管”之際。2016年農行原副行長楊琨被判無期徒刑,國開行近年更有胡懷邦、何興祥等多位高管落馬,蔣與他們均有交集。
輿論可能更關注湖北疫情防控中的失責線索。2020年湖北疫情初期應急響應滯後,被外界質疑存在“瞞報風險”,或涉及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執行不力等違紀行為。
經濟學家華生曾實名舉報他。(舉報內容可關注智識漂流公號,在智識漂流輸入“華生”領取。如果收不到,就是該文違規了)
蔣超良案再次打破“退休即安全”幻想。蔣超良2020年卸任湖北省委書記後轉任全國人大閒職,仍被追查,印證中央“倒查20年”決心。
蔣主政兩省期間被指“作風強勢、決策一言堂”,其落馬與《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形成呼應。
蔣超良的墜落,是個人權力失控的悲劇。當權力迴歸制度籠子,改革才能真正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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