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家銀行入選!央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釋出這一重要名單!

新一期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出爐!
9月22日,《中國銀行保險報》記者從人民銀行網站獲悉,根據《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要求,近期,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開展了2023年度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認定20家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其中,國有大型商業銀行6家、股份制商業銀行9家、城市商業銀行5家,城商行比去年增加1家
上述20家銀行按系統重要性得分從低到高分為五組:
第一組10家,包括:
中國光大銀行
中國民生銀行
平安銀行
華夏銀行
寧波銀行
江蘇銀行
廣發銀行
上海銀行
南京銀行(首次入選)
北京銀行
第二組3家,包括:
中信銀行
浦發銀行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第三組3家,包括:
交通銀行
招商銀行
興業銀行
第四組4家,包括:
中國工商銀行
中國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
第五組暫無銀行進入。
2018年11月,金融管理部門聯合釋出《關於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我國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評估識別、附加監管和恢復處置的總體政策框架。
2020年12月,人民銀行、原銀保監會發布《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從規模、關聯度、可替代性和複雜性四個維度確立了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評估指標體系。評估流程上,首先採用定量評估指標計算參評銀行的系統重要性得分,得分達到100分的銀行被納入系統重要性銀行初始名單。然後再結合其他定量和定性資訊作出監管判斷,綜合評估參評銀行的系統重要性。
結合國際慣例及我國銀行業特點,2021年9月釋出的《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試行)》(以下簡稱《附加監管規定》)進一步建立了附加資本、附加槓桿率、流動性、大額風險暴露等附加監管指標體系。為鼓勵銀行降低系統性風險,避免引發道德風險,系統重要性銀行第一組到第五組的銀行分別適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資本要求。
根據《附加監管規定》,銀行應在進入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或者系統重要性得分變化導致組別上升後,在經過一個完整自然年度後的1月1日滿足附加資本要求。若銀行退出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或者系統重要性得分變化導致組別下降,立即適用新的資本要求。
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表示,下一步,將按照《附加監管規定》的要求,共同做好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工作,督促系統重要性銀行按規定滿足附加資本和附加槓桿率要求,增強抗風險能力和損失吸收能力
記者 許予朋
實習編輯 王雪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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