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到宣判之日,李海玉的追兇之路也就真正結束。她想要將弟弟安葬在爸爸的身邊,“哪怕我從這裡抓一包黃土回去,我也要把我弟弟安葬在我爸爸身邊。”
文丨 新京報記者 汪暢 實習生 劉香君
編輯 丨陳曉舒
校對 丨李立軍
出發去湛江之前,李海玉特意剃了光頭。自弟弟李煥平在廣東湛江遇害,已經過去32年,李海玉也孤身追兇了二十餘年。如今,47歲的她頭上多了很多白髮,她說,不想別人看到滿頭白髮。
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1992年12月22日,易某華與李海玉的父親李中祥因工資糾紛發生爭吵,將其年僅9歲的兒子李煥平捅死,隨後不知所蹤。
為此,李海玉1997年便初中輟學,開始了二十多年的追兇之路。她孤身一人走遍多個省份,去過雲南、貴州、四川、江西、浙江和福建等地,而李海玉最終在老家蹲守到犯罪嫌疑人易某華,為確認其身份並收集證據,李海玉和他網聊3年多,最終在2020年協助警方將易某華抓獲。
2021年2月,檢察院曾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對易某華作出“存疑不起訴”的處理。李海玉不服並提起申訴,2022年11月,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在立案複查過程中,補充了部分新證據後將案件移交追訴。2024年9月,易某華因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11月1日,該案在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10月30日晚,李海玉就從湖南永州抵達廣東湛江,她準備參與庭審,並帶著父親的遺像前來,只為讓已於2014年去世的父親也見證殺害弟弟的兇手伏法,“我想完成我爸爸的使命,希望兇手能被判處死刑。”
11月1日下午,李海玉走出法庭,她介紹,該案宣佈擇期宣判,檢察院給出的量刑建議是死刑。這一建議符合李海玉的預期,等到一切塵埃落定,李海玉的追兇之路也就真正結束。她將回家好好照顧母親,並將弟弟安葬在爸爸的身邊,“哪怕我從這裡抓一包黃土回去,我也要把我弟弟安葬在我爸爸身邊。”

出發去廣東湛江前,李海玉將頭髮剃光。圖片來源 新京報我們影片

“是我親手把你送上法庭的”
再次見到犯罪嫌疑人,是在法庭上。二人對質時,李海玉說,“易某華,你記住我李海玉,是我親手把你送上法庭的。”
新京報此前報道,1992年李海玉的父親李中祥和母親王滿妹從老家湖南邵陽來到廣東湛江,他們承包了一個橘園,帶著時年9歲的李煥平和三姐前去,而李海玉等人留在老家。那年的12月22日,他們聘請的工人易某青上門稱少給了三天工錢,而李中祥表示是他三天沒來,二人爭吵後發生肢體衝突,易某青揚言要讓李家斷子絕孫。
兩天後,李煥平失蹤。李海玉和母親曾經以為弟弟是被人拐走了。李海玉家有姐弟6人,她排行第四,弟弟是家中最小的孩子。李海玉記得,自從弟弟出生後,爸爸就經常笑。姐弟兩人相差6歲,但是感情很好,李海玉總愛帶著弟弟玩耍,每年扛著秸稈換了零花錢,都要給弟弟買零食和玩具。而年幼的弟弟,也會張開雙臂說要保護李海玉。
從1997年開始,李海玉就在尋找弟弟的下落。她獨自走遍雲南、貴州、四川、江西、浙江和福建等多個省份,在網上釋出尋人啟事。她曾幻想,有一天弟弟突然回家,帶著孩子喊她姑姑。而在尋親的過程中,她說自己多次被騙,有一次還差點被拐賣。
弟弟出事後,一個家庭變得支離破碎。一家人互相埋怨,姐妹們抱怨父親把弟弟弄丟,母親也抱怨父親非要去湛江做生意。一家人鮮少見面,更不要提一起吃一頓團圓飯。2014年11月,李中祥去世,去世前他將李煥平失蹤的經過再次告知,並囑託李海玉一定要找到易某青。
直到2012年,李海玉偶然得知了易某青的老家住址,對方已經更名為易某華。她懷疑這就是當年父母聘請的工人易某青,李海玉花了四年的時間,才成功在其老家蹲到了他,她假借找工作,成功“臥底”成為其好友,並與其網聊3年多,終於套出易某華就是易某青。
2020年,李海玉協助警方將易某華抓獲。也是到了這時,她才得知了全部的真相。而這些被寫進了起訴書內:1992年12月22日,被告人易某華與被害人的父親李中祥因工資糾紛,到雷州市北和鎮鵝感村李中祥住處討要工錢未果,雙方發生爭吵,經他人勸阻後易某華離開。當天下午,被告人易某華到被害人李煥平就讀的小學,藉口其母親生病需要其回家探望,將他帶走。隨後,在邁車坎村村前池塘裡面的一甘蔗園內,易某華持刀捅刺其左胸部等部位致其死亡後潛逃。

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起訴書。受訪者供圖

易某華當庭辯稱是“失手”
由於李煥平屍骨並未被找到,2021年2月,檢察院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對易某華作出“存疑不起訴”的處理。
李海玉回憶,在易某華被作出“存疑不起訴”的決定時,李海玉哭了一整天,一直大喊著“不公平!”直到聲音嘶啞說不出話,甚至需要住院恢復身體。
那些日子,李海玉總是睡不好,她常年和母親生活在湖南老家的農村,“我害怕易某華會來報復我,我要保護媽媽,我沒辦法。”
2022年11月,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出具的《刑事申訴結果通知書》顯示,由於李海玉不服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對易某華作出的《不起訴認定書》,向湛江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申訴,本院在立案複查過程中補充了部分新證據,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認定易某華殺害李煥平的犯罪事實,易某華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撤銷此前《不起訴決定書》,將案件移交湛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易某華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1月1日,該案在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再次見到易某華,李海玉發現他變化很大,相比之前瘦了很多。在法庭,他說自己天天喝酒,逃去過四川等地,最終在廣西被抓到。易某華沒說起自己是否想過自首,只說起有一次在海邊呆了一個晚上,想過要自殺。
庭審時,他始終未曾道歉,但對於起訴書指控的事實沒有異議。
在講述案發經過時,易某華辯稱是失手,“他說是失手,說是扶著李煥平過水溝的時候,不小心摔倒在他的刀上,就劃到了。嚇跑之後又跑回來看,看到他死了才逃跑。他說騙我弟弟出來是想綁架他。”李海玉轉述,易某華說自己當時很年輕,感到害怕,因此也不敢投案自首。而這些說法最終也遭到公訴人反駁,並出示了相關證據。
二十餘年後,再次在法庭上見到易某華,李海玉表示,“想要他被判死刑,我也讓他嚐嚐那種痛。”
當天下午,案件宣佈擇期宣判,檢察院的量刑建議為:死刑。

李海玉說希望還弟弟一個公道。圖片來源 新京報我們影片

重回案發地
開庭之前的一天,李海玉帶著父親的遺像,從湛江出發前往雷州市鵝崗村,在弟弟的墳前進行祭拜。濃濃香火燃燒,李海玉抱著遺像哭泣,嘴裡唸叨著,“我一定要帶你去,他要判死刑。”她坦言此行就是為了讓父親再見一眼弟弟,希望他們和她一同見證兇手被繩之以法。
多年來,李海玉生活的重心就在這件事上。從老家湖南邵陽到廣東湛江,800多公里的路,李海玉來來回回已經不知道往返多少趟。因常年在外,她的兩段婚姻均以失敗告終。而常年在外奔波,也導致其經濟並不寬裕。10月30日,她坐了8個多小時的高鐵,從湖南到達廣東湛江,車票與住宿均由好心人資助。
11月1日早上,李海玉早早來到法院門口,她身著粉色格子大衣,頂著光頭,面對一堆攝像頭,她泣不成聲,並跪下致謝,“謝謝各位的幫助,不然我堅持不到今天。”
生活已然支離破碎。自父親2014年去世後,母親的精神狀態越來越差,李海玉說,她有時候一個人念念叨叨,說著一些不著邊際的話,有時候不吃飯。而家中的其他姐妹,也都有了自己的生活。
李海玉表示理解,有時候想起她和前夫所生的兩個女兒,她有些愧疚,為了追兇,自己常年不在她們身邊,只有父親陪伴著她們的成長。
直到庭審當天凌晨,李海玉還在接受各家媒體採訪。庭審結束後,李海玉說明天還將前往案發現場,她想再次祭奠弟弟。等到宣判之日,李海玉的追兇之路也就真正結束。她想要將弟弟安葬在爸爸的身邊,“哪怕我從這裡抓一包黃土回去,我也要把我弟弟安葬在我爸爸身邊。”
隨後,她便會回到湖南老家,養雞養鴨,好好照顧媽媽。來參加庭審之前,李海玉都沒有將此事告訴媽媽,她怕媽媽一個人出去亂走,走丟了,“媽媽實在是太苦太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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