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1月29日,美國國會參議員喬什·霍利(Josh Hawley,密蘇里州共和黨) 提出 《2025 年美國人工智慧能力與中國脫鉤法案》(Decoupling America’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apabilities from China Act of 2025)。
這是美國國會議員首次提出旨在推動中美人工智慧領域“脫鉤”的法案。
若該法案正式透過,將徹底切斷中美在人工智慧領域的合作,不僅對兩國的科技交流與合作造成重大沖擊,還可能引發全球格局的深刻調整。

法案要點總結如下。
核心目標:美國擬透過立法全面限制與中國在人工智慧(AI)及生成式AI(如ChatGPT類技術)領域的合作,防止技術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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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禁令: -
進出口限制:禁止從中國進口或向中國出口AI/GenAI技術、智慧財產權及相關硬體(如晶片、伺服器)。 -
研發合作禁止:美國個人/實體不得在中國境內或與中國機構(高校、企業、政府等)合作開展AI研發。 -
投資與融資封殺:禁止持有中國AI相關實體的股權或提供資金支援,尤其針對涉及軍事民用融合戰略、監控技術或人權問題的企業。 -
嚴厲處罰: -
刑事處罰:企業最高罰款1億美元,個人最高100萬美元;沒收聯邦資助資質。 -
民事賠償:三倍損害賠償+訴訟費,涉事者5年內禁止獲得聯邦資金。 -
移民後果:違法者可能被取消綠卡或入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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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時間: -
進出口禁令180天后生效,投資禁令1年後生效,細則需在90天內出臺。 -
定義擴充套件: -
中國實體涵蓋高校、科研機構、中資企業及香港/澳門機構。 -
AI技術定義廣泛,包括機器學習、神經網路、自動化系統等。
重點講講法案第5條:“禁止美國資本投資中國AI企業”(人民幣基金特別國資任重道遠啊。)
為了阻止中國AI產業獲得美國的資金支援,該法案對所有涉及中國AI企業的投資行為施加嚴格限制。連過往未提及的二級投資都限制的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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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美國企業和個人持有中國AI公司的股份 -
美國公司和個人不得直接或間接持有中國AI公司的股權、債券或金融衍生品。 -
適用於所有投資渠道(股票市場、風投基金、合資企業等)。 -
禁止向中國AI企業提供融資或信貸支援 -
禁止美國銀行、投資機構和個人向中國AI公司提供貸款或信貸。 -
禁止與中國AI公司簽訂融資協議。 -
適用於以下類別的中國企業: -
進行AI研發或AI產品製造的公司。 -
生產AI相關晶片、硬體或雲計算服務的公司。 -
參與中國軍事-民用融合戰略或從事大規模資料監控的公司。 -
涉及侵犯人Q行為(如新J監控技術)的公司。 -
處罰措施 -
刑事處罰:最高罰款100萬美元,最高20年監禁。 -
民事處罰:罰款最高30萬美元或交易金額的兩倍。 -
違規者將受到《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規定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