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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攝起訴字節跳動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終審判決,判決維持了一審侵權的認定,並且,把賠償金額從2670.4萬提高到了8267萬。
事情起因是2021年,美攝釋出文章表示,以侵權為名義正式起訴北京位元組跳科技有限公司和多個關聯公司。
原因是,經過多個合作伙伴提醒,美攝對比發現,自2018年11月1日抖音3.0版本開始,其影片音訊編輯處理等相關程式碼大量抄襲了美攝的軟體。
而且透過對比發現字節跳動旗下多款APP都抄襲,很多函式名一致,甚至連美攝拼寫錯誤的函式,也原封不動的錯誤抄襲。
所以美攝科技在中國和美國都起訴了抖音。
2023年6月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和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2670.4萬元。
之後雙方都上訴去了最高法院。
最近最高法院作出了終審判決,提高了賠償金額。
隨後,抖音副總裁李亮微博發文回應,具體回應如下:


總結一下,就是李亮覺得美攝工作過的工程師,加入抖音,然後重複用了其在美攝的程式碼。
事情發生以後,抖音針對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反對不合規行為,他們和多次和美攝溝通,但是美攝提出賠償20億的索賠實在不合理等等。
其中最重要的一個點事,美攝在美國起訴的時候曾經向美國法院申請列印1215頁TikTok原始碼,這個是非常險惡的。不僅明顯超出了案件審理的必要,更可能導致整個TikTok原始碼技術洩露。
總結來說,李亮想表達的是,美攝前員工在抖音重複使用程式碼,這個事情,不合規,但是賠償20億,實在過分,法院也只支援了8267萬元。
但是,李亮可能沒注意到,一審的時候,法院只要求賠償2670.4萬元。美攝上訴可以理解,因為人家的訴求是20個億。可是字節跳動也上訴了啊?
為什麼賠償2670.4萬的時候不接受,等賠償8267萬的時候,一邊接受一邊說美攝要20億太過分?
那麼字節跳動真的像它自己說的那麼有誠意,多次聯絡美攝嗎?畢竟,2670.4萬賠償都要上訴這個事情,和李亮說的,多次聯絡美攝,願意提供有誠意的賠償,估計,這個有誠意的賠償應該比2670.4萬元還低吧。
我是沒看出誠意在哪裡。不知道李亮能不能給我解釋解釋。還是說抖音副總裁邏輯沒學好?
至於美攝在美國法庭提出要求列印TikTok的原始碼這個事情,直接給美攝按上個非常險惡,是不是也過分了呢?
畢竟,字節跳動沒有侵權別人的話,哪裡來的美攝在法庭提出列印TikTok原始碼的事情呢?誰先犯錯誰後犯錯這麼簡單的邏輯,我想總不至於抖音副總裁的邏輯是體育老師教的吧。
你給了別人可以行使權力的理由,別人當然可以行使權力,至於你也有讓律師反對的權力,你不也成功阻止了對方看起來不合理的請求嗎?
但是,直接按上一個非常險惡,是不是有點想汙名化對方呢?大家來投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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