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搜!蜜雪冰城遭倒賣,最新回應

近日,網路上一則“博主在景區擺攤轉賣蜜雪冰城檸檬水”的推文引發關注與討論。相關話題衝上熱搜第二。

釋出者“黃腿腸”稱,在南京梧桐大道景區,周邊僅有售賣礦泉水和冰棒的流動小販,沒有便利店,一位博主發現商機,透過外賣一次性訂購數十杯蜜雪冰城檸檬水,利用外賣保溫箱搭配冰瓶進行儲存,在景區道路對面人少卻顯眼的位置擺攤售賣。該博主將原價4元的檸檬水定價為6元出售,半小時便售出20杯,隨後又下單補貨。三個半小時內,該博主累計賣出98杯(含自飲2杯),最終獲利254元。

釋出者稱,這位博主發影片是想反駁有人說他賺不到錢,於是特地出了這個影片。
此外,經視直播記者搜尋發現,在不同時間和地點,也有類似擺攤售賣蜜雪冰城的影片,但影片中並不清楚是蜜雪冰城工作人員擺攤售賣,還是其他攤主轉賣。
記者給“黃腿腸”留言諮詢,景區內轉賣蜜雪冰城檸檬水情況是否屬實,發稿前,對方沒有回應。
5月20日,經視直播記者就此事致電蜜雪冰城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已記錄相關情況,將反饋給公司相關部門,後續由專人核實是員工出店售賣還是他人轉賣。
這一行為在網路上引發諸多討論。有網友稱讚博主思路新奇,是“商業奇才”,認為景區內礦泉水價格也普遍較高,6元的檸檬水能夠接受,且這種靈活的賺錢方式是積累第一桶金的有效途徑;也有網友質疑,認為這種團購二次銷售的行為存在違法風險,品牌方若追究,轉賣者或將面臨法律責任。
對此,湖北熾升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經昕告訴經視直播記者,從合法性來看,轉賣者所售產品為正規渠道購買,未造假、未哄抬物價且未侵害他人權益,一般不構成違法。不過,轉賣者可能因無營業執照、未辦理相關證件,違反當地針對流動商販的管理規定。
對於提高價格轉售的行為,律師認為,蜜雪冰城將產品售出後,購買者即享有處置權,品牌方無權約束轉賣行為,若品牌方限制轉售價格,則可能涉嫌違反《反壟斷法》中關於縱向壟斷協議的規定。
此外,對於轉賣者擺攤使用“蜜雪冰城”招牌及logo的行為,律師指出,其主觀目的多是表明產品來源,並非惡意侵犯商標權,若未對品牌造成負面影響且合理使用標識,通常不構成侵權。
來源:經視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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