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一位粉絲千萬,年收入1650多萬的四歲網紅女童引起了很多網友的關注。這種關注在某種意義上其實可以稱為關切。
因為其母親為她拍攝的一些網紅段子,尤其是一些看完令人心裡不舒服的網紅段子,被證實是被家長強迫的。在網友們的質疑聲浪後,家長選擇了道歉。但整個事件還並沒有結束。
截止發稿,事件還在持續發酵中,目前,當地婦聯已經介入,爭議影片已下架,孩子賬號的帶貨櫥窗也已經清空。

今天的最新訊息是:
2月19日上午,有媒體聯絡上玉屏侗族自治縣婦聯,工作人員表示,接反饋後,已聯合相關部門一起實地調查,目前,瑤瑤已經入學幼兒園,身心健康,後期會持續關注孩子成長。
咱們今天就聊一聊這件“小事”為何會引發輿論海嘯。
1
面對網友們的質疑,家長輕鬆回應
我們先說這位小網紅,她是一位4歲的小萌娃,粉絲兩千多萬,年收入1650萬人民幣以上。
再說說她引起巨大爭議的影片。
在該影片裡,4歲的她被哥哥絆倒,重重地摔在了硬硬的水泥地上。摔倒後,她哭得撕心裂肺,可一旁她的母親卻沒有管,還在放聲大笑。


而且,這段影片的鏡頭非常穩,根本就不是什麼真實的生活小片段,而是故意擺拍。這一點後來在網友們的質問與追問下,其母親也承認了。
網友們憤怒了:
“為了拍一個網紅影片,當母親的如此對待自己的孩子,你的心不痛嗎?”
而在另一個爭議甚廣的大年夜影片中,這位四歲小女孩的手被凍得通紅,衣著也非常單薄。拍攝地點是在貴州的山區,當時的氣溫相當冷。

面對網友們的群起質疑,她的母親如此回應:

“小孩子們摔摔打打才能長得更皮實”。
這樣的回覆當然引起了網友們新一輪的不滿!
摔摔打打才能更皮實?
你怎麼不先問問孩子願不願意被你摔摔,被你打打?
事件發酵後,各個角度的觀點都出來了,談論比較廣的有“網紅孩子的權益由誰來保障”,“兒童網紅產業的監管”等話題。

一些社交媒體平臺的評論中當然也有相反的聲音,認為網友們是“小題大做”,甚至是“眼紅了,看不得家長賺錢”等等。
我們看一條非常典型的,也是點贊很高的評論:

上面這句話其實是一種非常無知與不負社會責任的想法(居然還得到了這麼多人的點贊),因為每一個被不公正對待的孩子和不健康成長的孩子都嚴重涉及你的生活,更涉及你家孩子的生活,你有社會責任和義務去管,否則,這些孩子們的不幸也最終會反噬到你孩子的身上,你的身上以及整個社會身上,每一個人身上!
評論區裡很多網友認為,家長對孩子的體罰或安排一些孩子們不情願的事情是他們家庭內部的事,旁人無權插手。
但事實是,每一個孩子都是整個社會的事,每個家庭的事,每個人的事。
長期遭受家長打罵或體罰的孩子對自己有自殘,抑鬱,輟學,吸毒,甚至自殺的傾向;對其他孩子有欺辱,霸凌,恃強凌弱(跟家長學的),暴力控制和精神控制別人的傾向。
這些孩子本身就是受害者,而他們又要去加害正常的孩子,暴戾就會像病毒一樣傳播,形成惡性迴圈。
換言之,不是說你自己不打罵子女就萬事大吉了。你還要強力制止所有虐待孩子的父母,因為他們以及他們的孩子很有可能給你和你的孩子帶來滅頂之災。
請一定記住,別人家孩子受到了虐待和不公,就是你家的孩子受到了虐待和不公。甚至哪怕你沒有孩子,如果一個社會里有太多孩子們受到了虐待和不公,那麼也一定會從社會整體的生存環境,治安環境,競爭環境等等層面裡反噬到並沒有孩子的你身上。

再不要沒有以上的概念,沒有以上的意識了。
你為別人家孩子的健康和公平發聲,就是為你自己家孩子的健康和公平發聲,就是為你自己發聲!
2
孩子不是家長的附屬品,也不是父母的賺錢機器,這是全人類的共識
在關於此事的媒體評論區裡,還有一種觀點非常典型:

沒錯,錢當然很重要,確切地說是極其重要。然而,古今中外無數案例,甚至無數文藝作品都已經告訴了我們,無數有錢人家的孩子真的並不快樂。
即便家長有錢,家庭條件遠超同齡人,但如果從小就在缺少關愛和被剝奪兒童福利的環境下長大,那麼一個孩子非但童年並不會快樂,長大後也會面對很多心理問題。
這些問題往往是跟隨人一生的。
這幾年流行一句話,叫做“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這話的引伸含義,或者說真實含義其實是:世界上太多問題是根本沒法用錢來解決的。
當然,還有很多網友的留言屬於“做選擇題”。這也是一種非常典型的留言,也得到了很多其他網友們的點贊。

如何選擇?
沒錯,很多人的選擇是:
“我寧可選擇一年掙一千多萬,也不要一個健康和快樂的童年。”
這句話有點神似“我寧可坐在寶馬車上哭,也不坐在腳踏車上笑”……
對於這樣的話,咱們有兩個回應。
一,這只是你成年以後的選擇,你三五歲的時候且不說會不會也這樣選,而是這個年齡段的人對一千多萬的具體概念還都做不到真正瞭解呢。
二,即便三五歲的你做出來了“我寧可選擇一年掙一千多萬,也不要一個健康和快樂的童年”的選擇,那一個健康而成熟的社會也應具備有效手段(比如制約家長的規則與規章,比如審查嚴格監管用對孩子的不良行為去賺錢的家長)去阻隔你做出這樣的選擇。
孩子不是家長的附屬品,也不是家長的賺錢機器,這早已是全人類的共識。
保護兒童是全人類的大事,地球人都應該不分種族、不分膚色、不分國籍地從自己做起。
早在1989年,聯合國就出臺了《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以國際檔案的形式規定了兒童的權利。

兒童,不再被視為任何人的歸屬品,包括其父母在內。相反,兒童是人類,是擁有自己權利的個人。公約規定:18歲之前是一個特殊的、受保護的時期,必須讓兒童有尊嚴地成長、學習、玩耍、發展和進取。
《兒童權利公約》目前有193個締約國。中國於1990年8月29日簽署,1991年12月29日批准。英國則於 1991 年 12 月 16 日批准了該公約,其後透過法律或強制行動確保每個兒童都享有公約中的權利。
說到這裡,想起了今天朋友在談論這個小網紅事件時提起的一個段子:
“有一個小故事。一位香港媽媽被熊孩子氣到了,因為在當地打孩子犯法,她連夜開車到深圳,揍了孩子一頓再回去。”
我回復他說:
“這不就跟我當年在伯明翰市中心看到的一樣,華人家長惡狠狠地跟孩子說,現在我不敢打你,等回了家我打不死你的!!周圍英國人聽不懂,可是我能聽懂啊。”
那位朋友問我,記得前些年英國將父母打孩子合法化了?
我把具體的法規發給了他,做到了一目瞭然:

“作為父母,你沒有合法權利打孩子,除非這是‘合理的懲罰’——請從兒童法律諮詢中瞭解更多資訊。如果你使用的暴力行為嚴重到留下痕跡,例如抓痕或瘀傷,你可能會因襲擊而被起訴,或者孩子可能會被帶到地方當局的照顧中心。”
2
孩子網紅工業如何去監管?
在“流量為王”思想以及網紅工業的隆隆發動機聲響中,很多家長也許將要或已經趨於經濟利益考量而根本不顧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童年完整,這種兒童網紅經濟對全社會風氣以及廣大兒童當然都是一件極負面的事。
其結果就是,愛孩子的家長,拍正常影片的家長賺不到錢,反過來,那些為了賺錢可以犧牲孩子快樂,幸福以及正常童年的家長們全都賺了個盆滿缽滿。
更糟糕的情況是,以孩子為影片主角的家長們這樣的行為很可能具有相當的普遍性。
因為我們看到的只是“兩千萬粉絲,至少年入一千多萬”的博主,還有千千萬萬正在以同樣方式對孩子付出“同樣努力”的小博主們是我們看不到的。
而且越是這些小博主,為了也能出大名,也能粉絲千萬,年入一千多萬,越會“無所不用其極”,對孩子會越嚴苛,越扭曲,越不管不顧。
這類影片的火爆,這類家長的盆滿缽滿,顯然會鼓勵更多的家長們以這種方式對待孩子,以這種方式出名,賺錢。
如果沒有有效的控制和治理,這將是一個惡性迴圈。
最後我們總結一下:
英語裡有句名言:“You lose the Children, you lose the future”,可以翻譯成“你在對待孩子方面失敗,你的未來註定失敗。”
那麼換一個方向說,是不是“You love the Children, you win the future(你愛孩子,就註定贏得未來)”呢?
也不見得,不一定。
從理性與邏輯的角度來看,如果世界上靠犧牲孩子的幸福和童年來換取過千萬年收入的人多了,並且一直不被治理和管束,那麼,你越愛孩子,越讓孩子健康幸福地成長,反而有可能越贏不了未來。
但是,愛孩子難道不應該是每一個選擇生孩子的父母們的第一也是唯一的選項嗎?
當全社會的人都來關注兒童心理健康的問題,才能有更多的孩子能夠健康快樂地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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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文:熱帶耿直
英倫大叔(ID:UK0778891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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