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支援特朗普使用《外敵法》,華裔或重蹈日裔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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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月7日,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裁定,允許特朗普政府援引1798年制定的《外敵法》(Alien Enemies Act,該法原用於戰爭時期,歷史上曾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用於監禁日裔等交戰國關聯之外國公民),針對特定移民群體進行驅逐行動。

特朗普政府於3月中旬援引《外敵法》驅逐分來自委內瑞拉、涉嫌與該國黑幫“阿拉瓜火車幫”有關聯的非法移民。針對此行動,人權團體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代表部分涉及此案移民提出訴訟,質疑法律適用條件與執行程式。原告否認與黑幫有任何關聯,並主張應保障個案的充分司法審查權利。

3月15日,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法官詹姆斯‧博斯伯格於3月15日釋出臨時禁令要求政府暫停遣返行動。但政府的遣返航班未受到禁令約束,將238名非法移民交由薩爾瓦多政府安置處理。
面對禁令,特朗普政府遂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緊急申請,請求解除地方法院的禁制命令。
最高法院的最新裁決推翻了博斯伯格法官的臨時禁令。但裁決指出,即便行政部門基於《外敵法》執行驅逐措施,被拘留者仍應在合理時間內收到書面通知,並有機會依法向關押地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以確保其權利不被剝奪。此案的法律程式仍在進行中。最高法院在裁決中明確表示,尚未就《外敵法》本身的實質適用性做出結論,僅針對程式與審理地點進行判定。
本案中,保守派大法官艾米‧科尼‧巴雷特與三位自由派大法官共同持反對意見。自由派大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在撰寫的異議書中指出,政府的遣返計劃可能繞過司法審查,削弱對移民的法律保護。巴雷特部分加入該異議,顯示她對程式正當性仍持保留態度。
《外敵法》和亞裔
在美國,由於外部政治與經濟力量的共同作用,亞洲人有時被歡迎,有時被排擠;有時被接納,有時被驅逐;有時被貼上“好”的標籤,有時被貼上“壞”的標籤。
當19世紀到20世紀初,亞洲移民威脅到白人勞工時,他們是“被人看不起的少數族裔”。然而到了冷戰期間,他們又被描述為“模範少數族裔”,以便穩定美國學術界精英的信心。這種標籤變換的隨意性,顯示出亞洲人不可靠的社會地位是怎樣取決於他們在人們心目中的功能:廉價勞工、敵僑、乃至令所有其他膚色的社群都相形見絀的超級書呆子。
今天,隨著貿易戰開打和中美脫鉤風險劇增,或引發了新一輪反亞裔的種族主義浪潮。早在其第一任期,特朗普總統曾於2020年3月16日在社交媒體推特的推文中首次將新冠病毒稱為“中國病毒”後又稱之為“功夫流感(Kung-Flu)”。亞裔尤其是華裔美國人在街頭被吐口水,受到騷擾和侮辱。亞裔家庭受到的病毒威脅不亞於任何家庭,然而其他美國人卻將病毒歸咎於亞裔,甚至連兒童也遭到了襲擊。
對於這個國家的亞裔美國人來說,這並非黑暗期第一次降臨。80多年前,日裔美國人被迫離家,關進荒涼的集中營。無論他們在這個國家住了多久或做了什麼貢獻,他們仍被視為外國人——對左鄰右舍構成了危險,而且是一種必須加以遏制的威脅。
日裔美國人在二戰時的遭遇
二戰期間最有名的迫害平民事件莫過於舉世震驚的納粹集中營。據統計,德國法西斯主義者殺害了近600萬猶太人。事實上,在當時世界上很多地方都建有這種帶有種族歧視色彩的集中營地,他們不是戰俘卻遭受了與戰俘同等的遭遇。1942-1945年美國政府對一代和二代日裔移民的拘禁就是一個典型案例。然而這段歷史在二戰之後就被塵封與忽略,直到70年代末期才有學者重新關注日裔這次悲慘的經歷。經過日裔近十年的努力,1988年裡根政府終於透過公民自由法案(Civil Liberties Act of 1988),正式向日裔道歉並進行賠償。
1、起因
眾所周知,美國是一個多種族的大熔爐。白種人對有色人種的歧視幾乎是一種司空見慣的事情,二戰前在美日裔也毫不例外地遭受如此待遇。從1868年第一批日本勞工來到夏威夷群島開始,日本移民開始逐步進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亞利桑那州、阿拉斯加州等地,且主要集聚於加州。日本勞工的勤勞努力使他們中的部分人很快就轉變成土地所有者或是租地農場主。日本移民甚至還以其出色的園藝技術聞名加州。然而正是這種迅速的成功遭致當地白人的不滿與排斥。美國一些有實力的農業工人組織就曾公開表示,為了其自身利益,希望日本佬滾出加利福尼亞州。不只是農民對日裔的存在表示抗議,由於日裔租地農場主需要付出較高的地租,這就嚴重威脅了白人農場主的利益。
因此,加州參眾兩院全票透過《1913年外籍人土地法》(The Alien Land Law of 1913),禁止非美國公民租借同一塊土地超過三年。而這項法律很快推廣到其他日裔集中的西南各州。不過十年多的時間,美國政府頒佈《1924年移民法》(The National Quota Act of 1924),不僅幾乎完全限制新移民的到來,更阻塞了日本移民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的道路。所以,這個法案又被稱為《排日法案》。而大部分日本一代移民(Issei)因此無法獲得合法的美國身份,只能把自己購進的土地掛在自己孩子即二代日裔(Nisei)名下。更糟糕的是,在對日裔歧視最嚴重的西海岸,一位來自加利福尼亞州參選連任參議員的政客甚至打出‘讓加利福尼亞只有白人’這樣的競選口號來反對日裔的存在。
日軍偷襲珍珠港
1941年12月7日,日本不宣而戰偷襲美國珍珠港軍事基地。持續一個小時四十九分鐘的兩輪轟炸讓美國付出極為慘重的代價,太平洋艦隊幾乎全軍覆沒。同一時間針對馬尼拉、關島和呂宋美軍軍用港口和軍事基地的襲擊使得美國將太平洋的制空權拱手讓給了日本。日本的偷襲行為令美國政府和人民震怒,當天即拘押了幾千名外國公民,其中737名為日裔。偷襲發生的第二天美國即對日本宣戰,即刻啟動戰時機制,至1942年1月,FBI共逮捕日裔5,534人、德裔4,769人、意裔2,262人。此時被捕的日裔主要是一些組織的領導者及日語學校教師等。當時全美國都在傳言:是滲透到美國的日裔“第五縱隊”向日軍提供了準確情報。
雖然美國對日裔及其他亞裔居民的偏見和歧視早已有之,珍珠港事件的發生驟然引起整個美國的震驚與對在美日裔的仇視。在國會進行了一次關於日裔美國人的大討論中,參議員托馬斯(Elbert D. Thomas)就表示 “這是西方文明與日本野蠻主義發生衝突,基督教與神道教、無神論和無宗教信仰者的衝突,更是白種人與黃種人之間的種族戰爭。” 眾議員約翰·蘭金(John E. Rankin)更是對日裔無理中傷,他稱“在日本人居住太平洋沿岸充斥著日本間諜和第五縱隊,一旦有日本血統他就是日本人。我要逮住在美國大陸、阿拉斯加和夏威夷的每一個日本人,送進集中營,儘快把他們送回亞洲。如果不這樣做我們太平洋永遠不會太平,夏威夷、阿拉斯加、華盛頓州或加利福尼亞將永無寧日”。
軍方對日裔的仇視態度更是甚囂塵上。美國陸軍西海岸防衛司令部司令約翰·德威特中將(Lt Gen John DeWitt)表示,“日本民族是與我們相敵對的民族,雖然有很多第二代和第三代日裔出生在美國國土,擁有美國國籍,並且已然‘美國化’,但是種族烙印無法抹去,你不能指望發出一紙檔案就能改變他們,種族間的緊張情緒仍未有減弱。”
二戰期間在加州張貼的隔離令,要求撤走日裔僑民
《洛杉磯時報》在社論中將日裔聚居的加利福尼亞州稱為危險地區,“一切機警而目光敏銳的公民應同軍事當局合作,共同對付間諜、顛覆者等第五縱隊分子”。時任加州州長卡伯特·奧爾森(Culbert Olson)宣佈,對本州的日裔居民採取“限制措施”:開除所有擔任公職的日裔美國人,取消那些從事律師和醫生職業的日裔美國人的執業資格,那些以捕魚為生的日裔居民也被禁止出海。時任加州總檢察長厄爾·沃倫(Earl Warren)在向華盛頓彙報時稱:“土生土長的美籍日本人,比日本僑民更加危險。”
因日裔大都聚居在夏威夷及美國西海岸,以至美國軍方一度猜想日本可能希望透過日裔控制夏威夷,懷疑日裔落戶在西海岸海軍基地附近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意在戰時協助日軍。1941年12月19日,德威特將軍向美國政府建議,將日本僑民從太平洋沿岸軍事區遷出。1942年2月11日,陸軍部長亨利·史汀生(Henry Lewis Stimson)在電話中,向羅斯福彙報了由司法部和陸軍部共同負責執行對日僑和日裔實行“再安置”計劃。羅斯福表示同意,並指示要“儘可能做到合理”。這也就是美國決定管制日裔的起因。
其實美國軍方對日裔的懷疑由來已久。因日裔大都聚居在夏威夷及美國西海岸,以至美方一度猜想日本政府可能希望透過日裔控制夏威夷,懷疑日裔落戶在西海岸海軍基地附近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意在戰時協助日軍。
事實上,日本政府也確曾在日裔美國人中擴大影響,發展情報人員。如外務省在Nisei(指第二代日裔美國人,他們大都擁有美國國籍)中招收30歲以下,高中以上學歷的青年,許諾畢業後讓他們做外交官。在選拔中,英語論文題目包括《關於東亞新秩序》,並要求使用印表機答題——方便以後監聽廣播時做記錄。後來這些Nisei很多進入外務省無線電室,負責監聽歐美盟國的廣播;戰時對美軍的欺騙性宣傳廣播,如著名的“東京玫瑰”等,也都是由Nisei任廣播員。麥克阿瑟率軍佔領日本後,曾清算過一些Nisei的叛國行為。
在管制國內日裔的同時,美國還幫助南美國家驅逐日裔人士。1940年後,秘魯盛傳諸如“日本人走私武器”“日本人的花店裡藏著8000挺機槍”之類的訊息,秘魯官方甚至向美國提供情報說,1942年初,日本人嘗試收買秘魯士兵,從事間諜活動。被這些資訊誤導後,美國副總統華萊士向羅斯福彙報,“有可靠情報顯示,秘魯的日裔將襲擊……戰略據點,從而破壞美國正在那裡建造的重要基地”。④戰時狀態下,這些情報引起美國政府的重視。為防患於未然,美國加大了對日裔人士的管控。
2、隔離
1942年2月19日羅斯福簽署9066號行政令(Executive Order 9066),拉開了拘禁日裔行動的序幕。該行政令確定美國某些地區為“戰區”,政府可以對生活在“戰區”內的人進行任何必要的限制,甚至可以把他們驅逐出“戰區”以外。
根據總統指示,德威特將軍藉口日本軍隊入侵和“顛覆的威脅”,先是對西海岸各州所有日裔居民實施“宵禁”。隨後便展開了強制再安置行動。在設立拘留營問題上,美國政府遭遇到了很大的阻礙。當時那些日裔美國人被視為是“煩惱製造者”,很多州不願意接待。拘留營只好設立在各州的為聯邦政府所有的土地上。
1942年3月20日,美國西海岸日裔居民的大遷徙開始了。一大早,各州的軍警和聯邦調查局特工就來到日裔居民的家門前,城鎮的許多街道上回響著諸如“日本鬼子,出來”的喊聲。每個成年人只允許攜帶150磅(約為68公斤)重的行李,他們的資產被“全部充公”,並且沒有上訴或者抗議的權利。在大約三個月內他們全部“搬遷”到了加利福尼亞等8個州的11處拘留營中。這次戰時拘禁一共關押了約12萬名日裔,其中2/3為擁有美國國籍的二代(Nisei)。
1942年,一個日裔家庭在加州等巴士前來將他們運往“集中營”
拘禁行動是由隸屬軍方的戰時人員重置局(War Relocation Authority)主持。這些拘留營位於各州最貧瘠、荒蕪的土地上,四周圍著鐵絲網和瞭望塔,從外觀上看,與德國納粹的集中營並無二致,羅斯福都不止一次地把它們稱為“集中營”。在拘留營內,分配給一個6口或7口之家的住房只有30平方米,房間裡沒有獨立的煤氣爐和自來水,數個家庭共用一個洗衣間、一個餐廳和一個廁所。露天的淋浴間也是數個家庭共用的,瞭望塔上的哨兵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淋浴間裡洗澡的人。聯邦政府規定,拘留營內,每人每天的伙食費為50美分,糟糕的食物更是難以下嚥。此外,不少被認為“可疑”的日裔居民,還遭到了“隔離審查”。據調查,這些日裔被囚者在帶刺的鐵絲圍欄內度過的平均時間是三年。
拘禁對日裔多年的努力與奮鬥更造成毀滅性的打擊。在離開他們原先居住地時,他們僅被允許攜帶一些隨身必須品。換言之,所有的固定資產,比如房屋、土地、或是捕魚船隻根本無法得到妥善處置。他們不得不倉促賣掉這些固定資產,而白人則趁火打劫以低價買進。不僅因為時間有限,根據9055號行政令(Executive Order 9055),外國人資產監督辦公室(the Office of the Alien Property Custodian)還凍結了日裔的資產。而當日裔重回家園,那些未來及處置而被凍結的資產早就因為戰時的物資與供應稀缺被白人私自侵吞了。這就意味著他們花費了幾十年的心血因為拘禁事件的發生付諸東流。

拘留營裡,日裔人士在領取食物 

據1983年戰時遷移與拘禁公民委員會的不完全統計,在這次大遷徙中,日裔美國人損失了價值7000萬美元的耕地和裝置、價值3500萬美元的水果和蔬菜,以及接近5億美元的收入。儲蓄、股票以及債券的損失更無法計算。雖然,戰時人員重置局對日裔進行了迴歸美國社會的重新安置,但這種政策安置十分有限。在重回美國社會時,他們不得不倚靠他們認識的白人朋友或是一些慈善機構尋找落腳之地。有些家庭在最初不得不借住在教堂裡。如何維持生計也令日裔家庭感到發愁。拘禁事件讓他們失去基本收入與消費能力,這使得許多家庭在戰後初期大都掙扎在貧困線上下。
然而,這一切都比不上拘禁事件對日裔造成的心理創傷。當大多數日裔匯聚在集中中心的時候,很多日裔家庭的家長都必須接受FBI的隔離審查。因此,他們曾近半年與自己的妻子兒女失去聯絡。而其他的家庭成員一直在擔心他們被帶走的父親或是丈夫們。更令人們害怕的是,在其他未接受隔離審查的日裔被送往拘禁營地的途中,所有的交通工具都是封閉式的。人們開始對未知的將來產生恐慌:或許他們會被帶到國境邊上,然後迎接他們的會是屠殺般的掃射。當日裔最終被集中到營地後,他們開始接受24小時的軍事監視,整個群體在此時陷入了一種對命運無力感。
很多日裔都承認,拘禁事件是他們這輩子最大的噩夢。在之後的20多年裡,大部分日裔都不願意多談任何關於拘禁的話題。在針對父母中至少有一人被拘禁過的日裔三代進行問卷調查時,資料顯示他們中40%的人第一次聽說拘禁事件都不是透過與他們家庭中被拘禁的人直接交流而得知,反而是從書籍或是電影中接觸到關於拘禁的資訊。日裔也是希望透過這種集體社會遺忘(collective social amnesia)去迴避自己內心的痛苦。
與繳獲的德軍軍旗合影的美軍日裔第442步兵團士兵
至1942年10月,美軍已在太平洋戰場上奪回主動權,日軍登陸西海岸的可能不復存在,同時,在輿論壓力下,美國政府也意識到,繼續拘禁日裔人士,剝奪他們的自由,將引發更多爭議。1943年初,隨著反法西斯戰爭進入到關鍵一年,美國在各條戰線上的作戰和後勤人員吃緊,當時拘留營的費用也很大。於是美國政府逐漸放鬆了管制,遂開始逐步允許一些日裔人士離開拘留營,去工作、上學,乃至參軍。
超過3萬名日裔美籍男性在美國陸軍服役,當中很多都是隸屬一個叫做“第442步兵團”(442nd Regimental Combat Team)的隔離兵團。整個二戰期間,在442步兵團服役的日裔美國人前後超過14,000人。二戰結束時,美軍的這支“日裔軍團”傷亡率達到了驚人的370%,這樣高的傷亡確實值得任何人尊敬。
3、賠償
事實上,對於美國政府將日裔美國人隔離起來的做法,當時即引起很多反對的聲音。在美國最高法院以6:3確認以上做法在軍事上是必要之舉時,持反對意見的大法官仍明確抗議,認為拘禁日裔美國人的行為是對憲法權利的侵犯,且帶有種族主義的醜惡汙點。
1945年,耶魯大學法學教授、後來擔任約翰遜政府的副國務卿尤金羅斯托,發表了題為《日裔美國人案件:一大災難》的著名文章,文章認為,沒有可靠的證據支援拘留日裔美國人的決策,政府此舉是對作為美國立國之本的自由精神“最沉重的打擊”。
由於本身承受巨大的冤屈,加上受到美國國內輿論轉向的鼓舞,從1945年開始,日裔美國人陸續對二戰中遭到不公正待遇提起訴訟。1948年美國國會透過《美國日本人重新安置索賠法》,開始修正戰時特殊政策。不過,到1962年,美國付出的賠償僅有3600萬美元。1976年,福特總統釋出文告,為當年的日裔平反,稱“那時的撤離是錯誤的,美國日裔那時和現在都是忠誠的美國公民”。
1983年,一項調查報告指出,“9066號行政命令的頒佈並非出於正面的軍事需求,且此後的各項決定也受迫於軍事條件,造就這些決定的明顯的歷史原因是種族歧視、戰爭的狂熱和政治領袖的失誤。”
1987年10月,美國國會又給予日裔總額不超過5億美元的賠償。1988年4月,又透過決定將賠償總額提高到不超過13億美元。1988年8月10日里根總統簽署檔案,就二戰中日裔美國人的拘留營一事正式道歉,承認當時將日裔居民看成“外來的敵人”是出於戰時的狂熱和偏見,宣佈給予曾經被關在拘留營中且仍在世的日裔美國人每人兩萬美元的補償。2006年12月23日,美國總統布什簽署法案,撥款3800萬美元,用於維護日裔美國人拘留營的舊址。
美國總統奧巴馬和到訪的日本首相安倍共同參觀了珍珠港亞利桑那號紀念館,並一同向死者獻花
經歷過二戰拘留營的一代日裔美國人已經逐漸老去,對於這段歷史的集體記憶也在被慢慢淡忘。也有研究指出,美國在戰時的拘禁政策讓日裔損失了財產,且受到身體和心理的創傷,但也並非毫無積極作用。一方面,拘留營的設立的確有效地切斷了日本的情報源。日本自明治維新以後,曾批次向外國有計劃移民,日本軍方在移民中安排了長期隱蔽潛伏的諜報分子,蒐集情報,效忠天皇。珍珠港偷襲之所以能夠得逞,夏威夷日僑的間諜活動起了很大作用。
另一方面,戰前這些日裔與美國社會仍存在很大的隔膜,這也是美國政府對他們難以放心的一個重要原因,大多數日裔在拘禁過程中證明了自己對美國的忠誠,逐漸打消了美國社會對他們身份的疑慮;撤離和拘禁過程中,很多日裔家庭切斷了和日本的聯絡,在重置中心裡的日本孩子,接受的是完全的美式教育,加速了這一群體融入美國社會的程序。
如今美國有140萬日裔美國人,但2000年至2013年,日裔美國人的人口增長率只有12%,小於美國的平均人口增長率22%。由於缺少新移民,年輕一代的日裔美國人很多是混血或是隻有四分之一的日裔血統,他們對於日裔身份的認同也在改變,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泛亞裔的身份認同。
根據2015年皮尤研究中心資料,日裔僅佔美國亞裔人口的7%,相比之下華裔佔比23%
華裔應清醒面對現實
和八十年前一樣,今天的亞裔美國人也不知道如何應對。前總統參選人楊安澤呼籲亞裔群體積極參與抗疫,“展示我們的美國意識”,並提出以日裔美國人曾作出的事蹟為榜樣——他們透過自願參加“二戰”證明了他們對美國白人的忠誠。然而,這樣做似乎並不管用,昔日被稱為模範少數民族的亞裔歷經幾代人證明其“美國人特質”甚至在戰場上做出巨大犧牲!但是直至今
天,他們仍然被視為“外人”。
在中國快速崛起並被美國視為頭號地緣政治對手的今天,輪到包括中國留學生和學者在內的在美華裔被貼上”壞人“的標籤了!
根據國際教育工作者協會(NAFSA: Association of international Educators)的資料,自3月中旬以來,被吊銷簽證或終止聯邦記錄(或兩者兼而有之)的國際學生和學者人數已攀升至近1,000人。美國移民律師協會估計,自特朗普就職以來,國際學生被終止記錄的人數可能更高,至少有4,700人。數十所美國大學表示其在讀中國學生遭無故吊銷簽證,包括斯坦福等頂尖院校。
上月底,聯邦調查局(FBI)突擊搜查了知名華裔計算機教授王曉峰的居所,更令人心寒的是,王教授任教長達20年的美國印第安納大學在他尚未遭到起訴時就將他和同校任職的妻子雙雙解聘。目前此案引發美國學術界,尤其是華裔和學者的強烈關注。據報道,這位網路安全和密碼學教授,之所以會被FBI“抄家”,是因為他被指控沒有披露他曾經得到的一筆所謂“來自中國的研究經費”。
王曉峰任職的美國印第安納大學
早在特朗普總統第一個任期,美國司法部就發起過一個名叫“中國行動計劃”的執法行動。根據《紐約時報》曝光,該行動假借所謂的“中國間諜”名義,製造了包括MIT教授陳剛才內的多起冤假錯案,被美國媒體和智庫抨擊為是針對華裔學者“為抓而抓”的迫害。其中,所謂“未披露源自中國的而科研經費”,更是美司法部在完成抓人指標的一個慣用誣陷套路。2022年,拜登政府叫停了這一行動。
特朗普重新當政後,遏制中國的戰略將再度延續,中美兩國甚至可能完全脫鉤。中國學生進入美國的過程比過去更加困難和令人焦慮——他們被拒籤的頻率更高,得到解釋的機會更少,中國學生、教職員工越來越多地被懷疑在為中國政府工作,損害美國的利益。這樣的氛圍勢必造成一種敵視華裔美國人,以及敵視中國教師、學者與職工的局面。
進一步地,這也會在美國社會形成整體敵視整體華裔的趨勢。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會因為華裔的身份或因為其受到不明原因的嚴格審查而感覺其形跡可疑。無論是哪種原因,隨著社會惡意的加劇,疏離、焦慮和孤立都會隨之而來。
結語
近代以來,在戰爭時期,驅逐或拘禁國內敵僑,是一種通行做法,如1789年美國頒佈的《敵僑法》,即授予總統驅逐及管束敵僑的權力。“一戰”期間,英國曾要求德僑在7日內退出國境,逾期未出境的成年男子即被統一拘禁;法國則禁止17-55歲男性德僑離境,將他們收容在指定地區。二戰爆發後,國際紅十字會提議,各國依照1929年簽訂的《戰時俘虜待遇公約》各項規定,保護國內敵僑,得到廣泛響應。
1949年,各國締結了旨在保護平民的《日內瓦第四公約》,正式規定了戰時敵僑的地位及權利。按照公約,戰爭開始後,參戰國國內敵僑有權攜帶財物離境,不願離境的敵僑依舊享有和平時期的各項權利。但在對本國安全有絕對需要時,可將敵僑拘禁或安置於指定地點。可見時至今日,在特殊情況下拘押敵僑,仍為國際法所允許。
抗議種族主義的華裔美國人
美國精神是基於“自由、平等、正當程式和平等保護”話語的“堂皇敘事”(Grand Narrative)。來自不同種族、宗教、文化傳統和價值體系的族群只要接受這些美國核心價值,就成為偉大的美國故事的一部分。絕大多數亞裔美國人接受了這些核心價值,相信了美國的承諾(the American Promise)。
近年來,美國極端的右翼勢力和種族主義者致力於摧毀二戰之後全球的和平秩序和美國民權運動以來的法治成就,已經成功扭轉平權,建立一個符合極端意識形態的新秩序。少數民族和移民,特別是華人(無論是否持有綠卡或計入美國籍),似乎正在成為這場鬥爭之中的犧牲品。
如果有朝一日中美髮生衝突,美國會故技重施嗎?
參考資料:
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48999377
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world-38434638
https://cn.nytimes.com/opinion/20200420/coronavirus-asian-racism/
https://xw.qq.com/iphone/m/legacyintouch/a42c6d96e478f1d17de4125dd591e306.html
https://www.pewresearch.org/fact-tank/2019/05/22/key-facts-about-asian-origin-groups-in-the-u-s/
https://www.un.org/zh/documents/treaty/files/OHCHR-19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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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哥,本文經授權發表,版權歸屬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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