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成立60年,牧民對“家庭承包制”有了新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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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縱橫》郵發代號:80-942

✪ 丁玲|安徽師範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 嚴海蓉|清華大學人文與社會高等研究所

✪ 唐利 |西藏大學文學院
✪ 王海霞 |青海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導讀】今年是西藏自治區成立60週年,如何在當地實現生態保護與現代化發展齊頭並進,始終是西藏面臨的核心命題。草原作為西藏重要的生態系統,也是牧民寶貴的生產資料,關係著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走向。本文以西藏雙湖縣嘎措鄉牧業的集體經濟實踐為案例,透過深入分析其“整體性生產力”發展模式,為破解生態與發展的張力提供了新的啟發。
本文指出,改革開放後,中國牧區仿照農區的家庭承包制實行“草畜雙包”改革,使放牧草場面積變得越來越小,很難滿足牲畜移動採食、避災等所需要的草場規模和麵積。幾十年來,牧區經濟逐漸引發了草場破碎化、草原退化、牧民生活水平下降、抗災能力下降等問題。而嘎措則保留了集體經濟體制,不僅維持了草場生態,還實現了高於西藏自治區農村居民人均的可支配收入,並領先全國,首創為牧民提供退休、養老保障。
本文指出,嘎措之所以能夠突破草場承包責任制的普遍困境,是因為遵從了自然生態的整體性,把草原生態系統當做一個複雜的、相互聯絡的整體來經營,從而創造了整體性生產力。農村社會主義獨特的制度優勢,就是在村莊資源整體性的基礎上,依託集體經濟組織進行有效的規劃、組織、協作、分工、核算,從而獲得整體性生產力和效率的提升,而它反過來又惠澤和保障了每一個個體的經濟收益、勞動效率和生態福利。而農業領域傳統上以單位土地面積的作物產量來衡量生產率,這種單向度效率觀引導下的資本化農業,已經出現生態、經濟和社會方面的諸多問題。嘎措的案例既是生態社會主義的一次成功實踐,也為我們超越單向度效率觀帶來豐富的啟示。
本文原載《文化縱橫》2025年第3期,原題為《一種生態社會主義實踐——基於西藏嘎措鄉牧業集體經濟的分析》。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讀者參考。
一種生態社會主義實踐
——基於西藏嘎措鄉牧業集體經濟的分析
“雙包”的困境
草原是我國面積最大的陸地生態系統,佔我國國土面積的40.9%,全國有牧業、半牧業旗縣268個,其中80%以上屬於民族自治地區,是蒙古族、藏族、哈薩克族等傳統遊牧民族的主要生活區域。20世紀80年代中期,中國牧區按照農區承包責任制的模式,實行了“草畜雙包”改革,即“牲畜作價歸戶”和“草場使用權歸戶所有”。到了80年代後期,隨著國家全面開放活畜與畜產品價格,市場對牲畜的需求一度過旺,導致畜產品價格達到幾倍、十倍的飛漲,牧民收入迅速提升。然而,短期繁榮之後,隨之而來的是草場退化的日益嚴重,部分甚至大部分牧民的生活水平出現下降、返貧,災害更加頻繁,抵禦災害的總體能力也在下降。這與畜牧業承包責任制的目標明顯相悖。
各種對承包制度的質疑也開始浮出水面。2005年前後,已有大量案例調研發現,牧民生計出現了大幅度下滑。同期,牧區草原的退化面積在急劇擴充套件。農業部草原監理中心2005年監測,全國90%以上可利用天然草場發生不同程度的退化,其中輕度退化面積佔57%,中度退化面積佔31%,重度退化面積佔12%。西部和北方地區草原退化最為嚴重,這些地區退化草原已達草原總面積的75%以上,尤其以沙化為主。大多數牧民認為,承包制度導致了一系列問題:草場承包定牧使草原失去了休養生息的機會,草場被牲畜踩壞了,出現了遊牧時期不曾出現過的蹄災;草場固定後,作為分散經營標誌的圍欄遍佈草原,使草場破碎化,遇災時難以再走場遊牧,避災手段被極大限制;牧民獲取水源的成本增加。隨著草原退化加劇,牧民也依賴外來草料,因此增加了投入成本,致使收益下降。這些負面結果之間相互關聯和牽動,“承包猶如倒下的一塊決定性的骨牌,在草原上引發了一連串的關聯反應”。
產權制度變遷與牧業生產碎片化
牧業的自然生產條件,如草場、溼地、水資源、氣候和物種具有不可分割的整體性、系統性和結構性特徵,這是其自然屬性。比如,草場可以提供牧草、保持生物多樣性,溼地主要是用於涵養水源、調節區域性氣候,野生動物有助於維持自然食物鏈的完整性和穩定性。草原上自然要素的各個子系統,分別承載、體現了不同的定位和功能。這些自然整體性及其功能,一般會覆蓋很大的區域,而不僅是一個牧戶,一個村。人類生產需要透過組織化的生產方式,遵從自然資源內在的整體性;若無視其內在結構,人為切割整體性的資源,則很可能會造成區域資源的功能性惡化,甚至消失,如草場退化、沙化等等。在草原上,每一戶牧戶,不管處於什麼位置,不管規模有多大,都首先是村莊整體性、結構性的一部分,不可能離開這種自然的整體性完全獨立出來牧業的生產效率,某種程度上就取決於生產組織在多大程度上適應這種自然資源的整體狀態。因此,遊牧時期草場使用上“公田”的傳統是遵循了草原的規律,有其存在的道理。
土改之前,青藏高原絕大部分草場、牲畜等生產資料被貴族、官府和寺廟佔有。佔有權的實施是透過“部落”這一具體的組織加以實現的,即領主擁有部落,領主透過部落實現對所屬牧民的統管。在部落內部,牧戶與牧戶之間沒有固定的放牧邊界,形式上是所有部落成員都可以任意在部落草場上放牧,具有一定的“集體公用制”性質。但是,在部落內部,貧富差距懸殊,等級鮮明。以1949年在青海興海縣阿曲呼部落的點調查為例,有牧民135戶,其中牧主5戶,佔總戶數的3.7%,擁有牲畜佔牲畜總頭數的47.09%;貧苦牧民89戶,佔總戶數的65.93%,但擁有的牲畜僅佔總數的8.98%,在貧苦牧民中,尚有21戶是無畜戶。牧主每戶平均佔有牲畜2057頭,而貧苦牧民平均僅佔有牲畜21.7頭。因此,部落牧民只在形式上享有對草場平等的使用權,草場的牲畜、畜群的遷牧均由頭人安排,草原生產資料實際上為遊牧社會統治階級佔有。在當時的條件下,部落頭目們允許所謂的“共有”,是因為一方面一旦草場受到侵犯,他們可以號召所有部落成員為保護“共有”草場而戰鬥,以集體的力量來抵禦越界放牧和惡意侵佔。另一方面,由於牧草資源的季節性、不可分割性,以及遊牧經濟的脆弱性等特點,在日常自然災害頻繁的牧業生產中,也需要相互合作,保證生產穩定性。尤其是在那曲這樣的高寒牧場,草場單位面積載畜量極為有限,自然災害頻繁,一旦牧民遭遇雪災,至少需要5年才能恢復,單個家庭內部也無法有效配置勞動力資源,這些都強化了分工合作的必要性。
西藏和平解放後,針對牧區社會不同於農區社會的特徵,中央對西藏牧區進行民主改革時,採取了更為靈活的政策。1962年,“牧區三十條”正式執行,採取“牧工牧主兩利”政策,其特點是草場公有,牲畜由牧主和牧民所有,允許僱傭牧工和出租牲畜。1965年,西藏自治區成立,同年進行社會主義改造,開始有計劃、有步驟地試辦初級社性質的人民公社。具體辦法是,牧民每人可保留3頭(只)牲畜,其餘入社實行統一經營、按畜分等、按股分紅;對未叛亂牧主和富裕牧民所擁有的牲畜等生產資料實行公私合營的辦法,除留給其相當於中等牧民平均數量的牲畜外,其餘牲畜計股入社,或作價贖買。考慮到牧區的特殊性,中共西藏工委曾決定牧區三年內不辦人民公社,事實上,人民公社體制的迅速推行直到1970年才開始。到1975年底,全區農牧區基本上實現了人民公社化。人民公社時期的牧業政策仍然維持草原的不可分割性和不可轉讓性,草場的所有權、使用權及管理權等都歸公社所有,從而保護了草原生態的多樣性、完整性和可持續利用潛力。
1982年,中央1號檔案提出“健全與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的工作”,正式承認包產到戶合法性。此後,“政策放寬,牛羊滿山”,廣大牧區也抓緊落實各項畜牧業生產責任制。在這一過程中,草場使用權從劃歸行政村所有,再劃分承包到自然村、聯戶,最後全部承包到單個牧戶。根據草原和牲畜的分配情況,西藏牧區實施草場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的過程大概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20世紀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將所有牲畜承包到戶,草場只是劃分到行政村或自然村,沒有落實草場使用權和經營權。到1983年5月,西藏牧區已有95%的生產隊實行了包產到戶的牧業生產責任制,當時媒體宣稱“生產責任制調動了藏族牧民的積極性。他們對牲畜的飼養管理普遍精心了。對草場的利用也充分了”。第二階段,1996年到2004年,西藏自治區按照“草地公有、分戶經營、有償使用、長期不變”等政策,推行草場承包責任制,大部分草場承包經營權劃分到村委會、自然村或聯戶。第三階段,2005以來,進一步明晰產權,將草場承包到戶。
草場家庭承包制的結果,是放牧草場面積變得越來越小,很難滿足牲畜移動採食、避災等所需要的草場規模和麵積。九十年代西藏草場便出現退化,其中輕度退化草場11800萬畝,嚴重退化草場6750萬畝,合計佔可利用草場面積的21.32%。承包責任制在實施之初就在牧區乃至學術界引起了爭論,新疆學者楊廷瑞也敏銳地發現,照搬農區生產責任制沒幾年,就造成了遊牧民生產生活的重重困難,並迅速向各級部門發出“警示”,但沒有引起注意。
30年來的實踐證明,將農區的家庭承包制簡單地巢狀在普遍從事放牧畜牧業的草原牧區,存在著嚴重的“水土不服”,看似公平的草場劃分帶來了一系列負面結果。牧業單幹不僅沒有實現人們的期待,反而造成了“私地悲劇”。
第一,草場承包破壞了自然資源的完整性,造成了資源碎片化和草原生態環境惡化。草場分割到戶,打破了原先四季放牧草場與水源的配置,放牧半徑也極度縮小,牲畜的走動因此被束縛,還使得防災避災的範圍縮小。由於過去保護生態的輪牧原則被終止,小塊草場上連續放牧,草地被牲畜往返踐踏,造成蹄災,進而沙化不可避免。草場和牲畜質量的退化形成了惡性迴圈:由於牲畜不能長距遊走,不能將花粉傳播開來而造成牧草種類減少,優質牧草比重不斷降低。牧草數量和質量的下降又直接造成了牲畜品質的退化。
第二,草畜雙包刺激了牲畜數量的激增。對於草原上的畜群來說,要有相當數量的基礎母畜才能維持畜群的良性週轉,小群牲畜是無法發展甚至無法繁衍生存的。通常一群羊最少幾百只,牛、馬、駱駝每群數量也要過百。據調查,在內蒙錫林郭勒盟某嘎查,承包時每人分到7只羊、5頭牛、2匹馬、1峰駱駝,牧民面臨牲畜數量過少無法維持正常生產的尷尬,於是每家每戶被迫著力擴大牲畜數量。以錫林郭勒盟為例,1999年的牲畜頭數已經是1978年的3.8倍。牲畜數量和畜群點的增加給草場帶來了巨大壓力,直接導致了草場的超載和退化。
第三,以家庭為基本單位的小牧經濟既無法實現整體性經營,也無法為牧民提供足夠的生活保障和發展空間,草原上的貧富分化也不斷加劇。草場承包到戶後,中、小牧戶的生產規模過小,加上牧區居住分散、交易成本高,畜牧產品被大量流入牧區的小商小販以低廉的價格收購,中小牧戶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弱勢和被剝奪的地位。在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雙重壓力下,許多牧戶處於破產的邊緣,不得不賣掉牲畜,甚至將草場使用權以極低的價格轉讓或出租,依靠給別人放牧為生。在內蒙,2010年有的嘎查無畜戶比例已高達46%。2014-2016年牛肉價格下滑期間,有的嘎查竟有70%的牧戶透過借高利貸來償還銀行的貸款。因此,以家戶為單位的承包模式無論在生計還是可持續的資源管理方面,既不能提供效益,也不能提供平等。
第四,草畜雙包帶來了牧業去組織化,家庭間合作也大大弱化,造成生產碎片化。牧區經濟對自然和生態有極大的依賴性,單個牧戶難以應對複雜多變、不穩定的草原環境。因此,與農業生產相比,牧業的生產組織往往是大規模的,分工也更加明確。在公社時期,接羔剪羊毛等工作需要合作,大隊會抽調人手臨時幫忙,而不是讓一個畜群裡保持過多的勞動力。當時還有運輸、抗災、暖棚、獸醫等生產組織及服務。有些牧區的分工更細,僅僅是羊群,根據年齡和性別就分為好幾個級別,有利於篩選出更加優質的品種,也是為了合理利用不同級別的草場。正是這種統一調配、細緻入微的“分工”,保障了牧業生產的組織化和規模化,有效降低了牧業生產成本。
草畜雙承包以後,家庭間的合作迅速衰竭,牧民之間的關係開始發生變化,衝突和競爭逐漸替代了原有的合作。牲畜和草場分給單個牧戶,意味著他們要單獨面對過去由集體才能完成的完整複雜的牧業生產過程,“放牧從來不是一家一戶能夠幹得來的事兒,我們現在是一家人做以前一個大隊的活兒”。在單幹牧業中,一個牧民在不同的工種,例如牧羊、屠宰、擠奶、銷售自己的產品之間轉移勞動場所,所花費的時間幾乎是全部勞動時間的一半以上。牧民可能為了去集市上銷售自己的產品,就必須先在廣闊的草原上騎行半天;或者,為了尋找走丟的牛羊,就需要花上一週的時間。由此,生產過程中的效率損失隨處可見,加劇了牧民的貧困。
由於草場分割管理,牲畜品種改良、疫病防治以及較大草場建設也遇到困難,國家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興建的許多草原水利等公共設施,大多由於失修、人為破壞而被廢棄,原來負責建設和保護草場的基層草原站也成了“空架子”,有名無實。單幹的牧戶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更是在減弱。家庭經營的碎片化與牧業生產的去組織化,使得單幹牧戶生產成本大大提高,包括購買飼草、搭建棚圈、租草場、轉場運輸、建設圍欄、僱人放牧等等費用。2000年後,支出高於收入的情況已經相當普遍,這些牧民不得不依靠信用社的貸款來維持生計,每年初春貸款、秋末還款,他們稱自己是“銀行流動的僱工”。
面對單幹牧業帶來的生態惡化、效率低下、以及貧富分化等問題,不少學者認為,牧民的合作而非分散對草原管理和牧業生產更加有效。解決這些問題需要重建合作經濟組織,進行有效的制度變革和創新。單個家庭無法應對草場退化等生態環境問題,需要多主體的參與解決整個區域內的問題,採取集體行動更為有利。國家應該有一個綜合性的政策設計,用集體代替個人管理草場和牲畜。杜國禎從2003年開始對青藏高原瑪曲地區的牧民聯戶和單戶經營管理意願與否進行了調查,有近70%的牧戶選擇了聯戶。這些研究說明,只有促進牧區的再組織化和生態、社會功能的復建,才可能有助於“三牧”(牧區、牧業、牧民)問題的有效緩解。
嘎措實踐:集體組織與整體性生產力
在普遍的困境中,西藏那曲市雙湖縣北部的嘎措鄉以其集體牧業的實踐另闢蹊徑。自2018年7月起,我們在嘎措鄉展開了長達6年的持續關注和調研,發現儘管嘎措鄉草場大多分佈在海拔4900米以上的高寒缺氧地帶,單位牲畜承載力很有限,但是嘎措鄉以牧業為基礎、多種經營的綜合產出卻維持在較高水平,且實現了相對公平的按勞分配和勞動均衡,社會穩定和諧,同時還避免了廣大牧區普遍存在的超牧問題,維持了草原生態可持續性。
嘎措鄉集體經濟實行兩級管理,下轄兩個行政村。2023年,全鄉共有131戶617人。嘎措人民公社成立於1976年。1982年,西藏和全國其它地區一樣解散了人民公社制度,但是嘎措按照70%社員的投票意願,保留了集體經濟體制。2023年底,全鄉存欄牲畜包括犛牛、綿羊和山羊,摺合綿羊單位共29886頭。在生產上,牧民以村為單位共同擁有草場、牲畜、帳篷等生產資料,由村集體對勞動分工進行統籌規劃。每年年末,社員們根據自己所得的工分,從集體獲得現金收入以及牛羊肉、奶製品等實物分配。嘎措的集體制度從一開始就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其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在雙湖縣的七個鄉鎮中歷年名列第一,同時也高於西藏自治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如圖1所示:
單位:元
嘎措集體牧業的成功嘗試,可以借用經濟學者胡靖的“資源整體性”和“整體性生產力”概念來討論。早在2013年11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中,就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原則。2017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七次會議將“草”納入成為“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用以指導自然資源的用途管制和修復。生命共同體原則包含了資源整體性原則。胡靖則用“資源整體性”概念把自然資源帶入到農牧經濟的範疇中。
胡靖提出,由於農牧業的自然生產條件具有不可分割的整體性、系統性和生態多樣性特徵,與資源整體性適配的生產組織不能是單個牧戶、家庭牧場這樣的微小規模,至少應該是一個自然村、行政村的範圍,且隨著組織化程度的提升,資源整體性的邊界也可以擴充套件到更大的區域。生產力是勞動者透過一定的生產關係適應、利用、改造自然的能力。當人們透過集體的組織規劃和分工,能夠遵從資源的整體性,系統性、可持續性地經營資源時,才能創造整體性生產力。“整體性生產力”意味著牧業生產力的範圍涵蓋了牧莊內人與自然的幾乎所有資源、元素,其功能並不完全由單塊的草場決定或單項的技術決定,也不是由個體的能力決定的。本文接下來將討論集體經濟的草場管理、勞動統籌、分配製度與監督激勵機制,分析嘎措鄉牧業集體經濟怎樣實現整體性生產力。
  (一)生產與生態互嵌
嘎措鄉地處羌塘國家自然保護區腹地。多年來,嘎措一直堅持嚴格的生產計劃,根據全鄉勞動力、草場承載能力、上一年受災情況等多種因素,合理安排放牧牲畜數量和草場的輪牧休牧。面對高寒草場自身資源基礎的脆弱性和季節性變化,嘎措透過有規劃的“移動”放牧來實現草畜之間的平衡。
嘎措根據性質和用途把76塊草場分為春、夏、冬三類草場,也給冬春季防抗災預留草場。村集體則對每一塊草場的使用天數及牲畜承載量都有明確規定,嚴禁超載超期放牧。每年秋末,集體還會對全村牲畜結構進行調整,按照畜種、牲畜年齡等因素設立弱勢牲畜、出欄牲畜、週歲綿羊等特殊的生產小組,再將這些生產小組集中於草場條件較好的放牧點,空出其他草場安排輪牧。此外,村集體每年年底都要進行草場巡邏,一旦發現有草場退化,次年就定為休牧或者禁牧草場,禁牧一般以5年為週期。透過集體安排和輪牧禁牧,集體牧業平衡了不同草場資源的利用,從而維護了牧業生產的可持續性。
在放養模式上,由於牛群和羊群的採食方式不同,集體相對單幹戶更能有效節約草場資源,減輕草場承載壓力。例如,綿羊進食是用牙齒啃草,而犛牛則可以用舌頭卷草,因此在冬季草場,集體會先安排綿羊吃一輪,再安排犛牛繼續吃一輪。這是因為,冬季的枯草會被綿羊踩斷落在地表上,這時候如果再安排一輪綿羊進食,它們只能用羊蹄子翻土、挖草根吃,會對草場造成破壞和壓力,而讓犛牛採食散落的枯草就顯得十分科學。集體組織利用牲畜的採食特點,使牧草資源能夠得到有效且合理的利用。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集體經濟組織在防抗災上也發揮了巨大的作用。雙湖縣雪災頻發,單幹牧戶常常會因為一場雪災而破產,返貧風險極大。例如雙湖縣協達鄉一村黨支部書記仁珠,本來擁有800多隻綿羊,牲畜數量全村第三,然而在2008年的一場雪災後,綿羊死亡率高達80%,對整個家庭造成毀滅性的打擊。而嘎措集體不僅有自己的救援隊和救援裝置,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救災點,將畜群轉移到其他草場避災,集體還有專門的異地種草基地,大大降低了飼草成本,為受災點及時提供草料援助。即便有牲畜死亡,也由集體共同承擔損失,放牧人員不會因此成為少畜戶或無畜戶。
集體牧業不僅能有效應對牧業生產的不確定性,降低各種自然風險的危害,而且充分利用藏北高原貧瘠的自然資源,保障牧民個體和集體的收益。顯然,如此合理而精細的統籌安排必須以村莊自然資源的整體性為前提。相比較而言,家庭承包制使得單幹牧戶無法合理高效地使用牧業資源,並且單幹牧戶無力應對各種自然災害,往往只能“逆來順受”。在草場退化或災害發生後,牧民為了維持生計,又會增加牲畜數量,加劇了過度放牧。因此,草畜雙包的生產方式導致草場資源破碎,破壞了草原、牲畜和人群之間的有機聯結,進而導致牲畜質量下降、生產風險增加和草原生態系統退化。集體經濟組織之所以能產生整體性生產力,是因為集體把草原生態系統當做一個複雜的、相互聯絡的整體來經營,守護草-畜-人這一相互依存的生命共同體,協調其中各個生產力要素之間的相互作用,保證生產和生態的適配性、可持續性。
(二)集體分工和協作
嘎措的整體性生產力不僅來自於與生態系統相契合的資源整合管理,也來自於集體內部的勞動分工和協作。在嘎措,勞動的基本組織形式是生產小組而非單個家庭。每年3月,村集體對社員進行一次最大的勞動分工,分工週期為一年。每次分工前會徵求社員工作意願,再結合家庭情況、勞動能力等因素分配任務。在此基礎上,每4個月還會有一次輔助性的分工調整。根據不同畜群的特定習慣和需求劃分相應的牧業生產小組,這種分工是最佳化牧場和勞動力效率的關鍵。例如,弱勢牲畜由專門的生產小組負責照顧,從而降低死亡率並提高生產率。相反,單幹戶因為畜群混養,弱勢牲畜得不到特殊照顧,死亡率也較高。
生產小組能否公平有效運作、能否體現按勞分配,是集體經濟的關鍵內容。生產小組組長負責記錄每個組員的考勤和工分;每月一次,村委裡指定的負責幹部要到各生產小組走訪一遍,計分;每個季度,村委會領導對工分記錄做一次盤點彙總。嘎措的牧業生產小組一般由2-5人組成,村集體對每個生產小組都會有基本的產量達標和獎懲要求。例如,嘎措採用集中屠宰,嚴格監督從宰殺到剝皮、清洗內臟等各個環節,每天都要對各小組的屠宰牲畜數量、質量、乾淨程度進行評比和驗收,分優良差三等打分。所以嘎措不僅屠宰效率高,而且牛羊肉乾淨、品質好,在雙湖市場上也最受歡迎。 
嘎措的牧業生產成本都由村集體包辦,包括購買活畜;大小車的燃油費、維修費;棚圈、放牧人員住房修建;放牧點燃料、爐子等生活用品;酥油分離器、獸藥等等。集體採購既減少了浪費,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牧業生產成本。相比之下,單幹戶租用草場、購買飼草、轉場租車等牧業生產成本不斷增高,抗災能力弱,且由於勞動力有限、缺乏資金等原因,只能從事初級產品的生產,無法進行產業升級,進行多元化生產,也因此造成了對草場資源的過度依賴和超載放牧。
基於組織分工的優勢,嘎措的集體牧業率先實現了產業升級,並開展多種經營,提高畜牧產品的附加值。嘎措鄉於2014年註冊了“普若崗日牧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對兩個村的剩餘畜牧產品進行統購統銷和二產加工,其生產的雪地靴、毛氈等羊毛產品在藏北廣受歡迎。2017年,嘎措鄉牧業公司為每個村分紅32萬多,增加了社員的收入。近年來,其經營範圍已經擴大至開超市、承接小型工程、投資異地種草基地等,公司將利潤的60%用於社員分紅,40%作為提留,包括支付8位人員工資、購買大型機械裝備、下一步投資發展等等。2024年,牧業公司的純收益超過40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產業升級並並沒有造成勞動力過剩,相反,嘎措的二產帶來了更加多元化的就業崗位。
因為有了集體的分工合作,嘎措社員的個體效率與單幹牧戶的個體效率有著很大的不同,它是一種依託組織化,在整體性生產力得到發展以後的個體效率。不論是放牧、屠宰、擠奶、剪羊毛等等工作,集體中個體的勞動效率總是含有集體統籌的向度和整體性的內涵。
(三)整體性生產力中的多功能、多向度
效率和公平、生產和再生產在嘎措得到了有機的結合。嘎措的生產一方面以精準的按勞分配原則鼓勵勞動投入的效率和品質,維護大多數人的勞動效益,同時也兼顧“勞動均衡”原則,惠及部分勞動力弱勢家庭。比如,對於缺少勞動力的貧困家庭,集體會把他們的主要勞動力安排在工分較高的崗位上;對於有長期病號的家庭,集體會盡量安排他們的子女學習獸醫、駕駛等技能,來提升他們的勞動技能和未來收益。
嘎措鄉集體組織還兼顧養老、醫療、教育等人的再生產的需求,甚至領先全國,首創為牧民提供“退休”基本保障,不論男女,55歲以後,集體一年補助40個工分的現金和實物,且每長一歲增加0.7個工分。除此外,集體為社員提供免費醫療救助;為了避免兒童輟學、為了照顧鰥寡老人,集體組織獎勵上學工分和照顧老人的工分等等。
自80年代初,嘎措就實現了集中安居,既節省生活成本,也有利於勞動分工。2006年嘎措又建起了整齊、統一的新式藏房,取代了過去的土坯房。安居點上包括了倉庫、商店、衛生院、健身廣場、養老安置中心等眾多公共空間,在藏北可謂是獨一無二。雖然嘎措的主要勞動力常年居住在各個放牧點上,但是兩個村莊仍然是牧民生產生活的大本營,留在村裡的人,除了公職人員外,大都是老人、小孩、殘弱勞力,以及從事畜產品加工、運輸和其他工作的牧民。集中居住一方面可以降低牧戶的生活成本,如方便統購和分發生活物資,節省運輸成本;另一方面有利於勞動分工,提高生產效率,如一些弱勞力可以安排在就近的放牧點上,參與力所能及的勞動;村裡的老人,尤其是貧困戶,可以安排到牧業公司上班,學習羊皮加工技術,增加家庭收入;孤寡老人也能得到專門的看護人員每日照料,一些退休的老人甚至自發種起大棚蔬菜,免費供應給較遠的放牧點。
在嘎措,每一個村民,包括老人、孩子,都會各盡所能地為集體經濟的發展添磚加瓦,這種先公後私的合作化環境,會產生驚人的組織效率、合作效率與勞動效率。集體制度的優勢在於,集體勞動模式不是透過剝削勞動者,而是透過分工協作、平衡協調來實現人力利用效率的最大化。集體制度不僅讓社員們多勞多得,還能保護生產者和生產資料,維護社員們與生產資料的緊密聯絡。比如,如果放牧點上有社員突然病倒,集體可以安排換人,既讓病人養病,也使牲畜繼續得到看護,兩不相誤。同樣的情況一旦發生在單幹戶身上,那麼他就陷入了兩難的選擇,或放棄看護牲畜,因而損失甚至失去生產資料,或者放棄自己看病就醫的機會。
(四)以民主與監督維護整體性生產力
改革開放以來,主流經濟學界認為人民公社制度下的集體生產監督成本過高、對勞動者的激勵太低,因此社員普遍缺乏勞動積極性,合作社的生產效率將低於單個家庭農場所達到的生產率水平。但是在嘎措,除了透過集體統籌與勞動組織化,集體還積極利用迴圈式民主監督和集體文化建設等方式,降低勞動監督成本,促進集體意識和社員主體性的良性發展,使得牧民們自覺維護草場生態平衡,提高勞動積極性和生產效率。
民主監督的前提是日常性的集體文化和教育塑造了認同和保護集體的牧民主體性。據嘎措第一任書記——白瑪老書記介紹,在過去,嘎措日常開展很多思想教育活動,主要是教育幹部和群眾要愛公社、愛國家。那時候有個口號叫“以公社為家,以牲畜為兒子”,以鼓勵社員們珍惜和保護集體財產。今天,嘎措集體經濟仍然為集體意識提供了制度基礎,社員有權利和途徑對公共資源實行共同管理。社員參與共同管理的具體實踐包括:在嘎措,每年年底召開人大會議前,幹部們首先會用10-15天走訪每一個放牧點和每一戶人家,就集體組織來年的生產經營、工作開展、制度建設等方面徵求意見和建議,再將所有意見彙總列表。接著群眾代表用1-2天來開會,一項一項研究修訂,舉手表決。在嘎措,凡是寫進制度裡的內容一般能得到執行,因此群眾對制度的認可度以及民主監督的參與度很高,群眾代表開會時會毫不猶豫地為了整個集體的發展提意見。全鄉《工分細則條例》的更新也不是幹部說了算,每隔一兩年,根據群眾的意願,做一些增刪或調整。
在近五十年的實踐中,嘎措探索了一個“各生產組長監督組員,村幹部監督生產組長,再所有的人監督幹部”的迴圈式民主治理模式。在這一監督制度中,尤其可稱道的是群眾監督幹部這一環節:村幹部將基本工資全部上交給集體(其他的績效考核、獎勵補貼等可自己留用),年終再由全民評議決定幹部的工分等級,幹部根據評議的工分等級獲得他當年的收入,這一方式將群眾監督幹部落到了實處。
群眾之間也相互監督,每個季度末或不定期,各個生產小組的組長都會到周邊的生產小組驗收、監督生產情況,如果發現有破壞草場、懈怠生產等問題,大家都會提出來。在嘎措,即便一個小小的專案,比如收集牛糞,也有很完備的組織流程,包括統計、結算、稽核、複查等等。此外,黨員每年年底要進行一次自查自糾,黨員年初要進行具體承諾,到年底的時候,在群眾大會檢查他們的承諾有沒有執行到位。
民主監督與集體文化建設的長期堅持,使得嘎措集體維持了良好的公共性和社群粘性(團結)。
結語
本文考察了以資源整體性與農民組織化為核心的集體化發展模式對草原生態環境和牧業生產狀況的影響。嘎措的整體性生產力所帶來的組織效率、合作效率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反思效率的機會。一直以來,農業領域衡量生產率的一種主要方式是單位土地面積的作物產量。資本化農業透過高投入提升作物產量,因此往往被認為是“高效”的。然而這種單一效率觀並不考慮生態保護及可持續性。這種以市場“可出售”為導向、以單一產品的物理重量為計量的效率觀從十九世紀延續至今。印度著名的生態學家範達娜·席瓦曾指出這種單向度的效率觀建立在兩種簡化之上。其一是生物簡化,“把複雜的、互動的生態系統簡化為作物,然後把作物簡化為單一作物,單一種植,然後把單一作物簡化為僅能作為商品出售的部分。”其二是經濟簡化和扭曲,即生產效率僅僅計算單位面積的商品產出,“然而生態系統的種種產出全部沒算,農田的種種產出都沒算,所計算的產出僅限於商品的部分。”這種單向度的效率觀帶來了生態的、營養的和社會的重大負面性:“在所謂高產的同時,整個生態系統在沉淪,生態的多功能在沉淪,每畝的營養產出在下降。在所謂高產的同時,它們把高產的成本都外部化了。
這種單向度的效率觀及其後果在我國牧區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隨著上世紀80年代後期草畜雙承包責任制的推行,牧業生產迅速轉換為以市場為導向的發展方式。牲畜數量的倍增導致我國牧區面臨著過度放牧的嚴峻挑戰,草場退化、土壤沙化等草原生態環境問題反過來對牧民持續增收也形成了較大阻滯。2011年,時任農業部草監中心主任馬有祥承認:“截至2010年底,全國已落實草原承包33.1億畝,佔50億畝可利用草原面積的66%。但由於對草原的特殊性問題研究不夠,導致草原家庭承包效果不明顯,不僅沒有解決草原的可持續發展問題,甚至引起了更嚴重的超載放牧,進一步完善草原承包的任務十分艱鉅”。為應對這些問題,自2011年開始國家實施了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鼓勵牧民減少牲畜數量,恢復退化草原,但實際作用較為有限,甚至有些地方牲畜不降反增,草原繼續退化。
只有重視農牧業生產的多功能性,我們才能重塑對效率的認識,超越目前的單向度效率觀,在農牧業生產中落實生態可持續性。農牧業生產不僅包含經濟價值的生產,也包含生態、文化、社會等價值的生產和再生產,這是農牧業的多功能性。與之對應,新的農牧業效率觀——可以稱之為“整體效率”——必須綜觀多個向度,包括產量、平均勞動時間、能源效率和生態可持續性。嘎措的實踐顯示,要實現整體效率,必須將生態整體性維護和社群穩定團結作為前提,依託集體經濟組織進行有效的規劃組織、協作分工,只有如此才可能產生新的、系統的生產力和整體性的效率。
在理論上,嘎措實踐有力地支援了胡靖關於“整體性生產力”這一具有突破性意義的概念,而且嘎措實踐還拓展了“整體性生產力”的內涵。胡靖關於“整體性生產力”的內涵主要集中在組織分工和對資源整體性的經營,他提出的“整體性生產力”是一種現代產業的生產力,資源的整體性作為客體是生產力的物件。而嘎措的實踐顯示了更豐富的內涵:生產與生態互嵌,意味著整體性生產力必須包含可持續性;生產與再生產的有機結合、生產的多功能性面向、民主監督帶來的成員主體性、積極性,意味著整體性生產力包含多功能性以及勞動者的主體性。
在嘎措的集體經濟實踐中,公與私、集體與個體並不矛盾,而是相互促進、相互依存的。農村社會主義獨特的制度優勢,就是在村莊資源整體性的基礎上,依託集體經濟組織進行有效的規劃、組織、協作、分工、核算,從而獲得整體性生產力和效率的提升,而它反過來又惠澤和保障了每一個個體的經濟收益、勞動效率和生態福利。這樣極具韌性和可持續性的集體經濟實踐,可為我國牧區走新型集體道路,提供一個非常豐富的實踐示範。它展示,“山水林湖田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原則不僅可以指導自然資源的用途管制和修復,也可以在生產活動領域付諸實踐,這是生態社會主義的有益嘗試。嘎措近五十年的集體化實踐,透過資源的整體性與牧民組織化相結合,產生整體性的生產力,這三者的相互適應和相互促進,應當統一於我國鄉村振興和生態文明的探索實踐之中。
編輯/王儒西

本文原載《文化縱橫》2025年第3期,原題為《一種生態社會主義實踐——基於西藏嘎措鄉牧業集體經濟的分析》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讀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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