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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十日遊 邊角料拾遺(3)吃西班牙美食, 做真正的吃貨。
作者:敏楠
(所有發表於本公眾號的敏楠的文章均經作者授權)
去西班牙之前做了一些研究, 特別是翻看了很多關於西班牙歷史的興衰的遊記和雜文,
不知道是年齡漸長、記憶消退的原因,
還是本身就不喜歡歷史的緣故, 反正看了和沒看一樣, 什麼都沒有記住, 腦中依舊一片空白。
不知道是年齡漸長、記憶消退的原因,
還是本身就不喜歡歷史的緣故, 反正看了和沒看一樣, 什麼都沒有記住, 腦中依舊一片空白。
歷史事件記不住, 作為吃貨,對於美食還是要記住一些的。因為是隨團隊旅遊, 自己活動的時間有限, 我就記了三個食品:churrose(西班牙油條),
tapas(小吃) 和 paella (燉飯)。這三個食品我是一定要自己吃的, 否則的話, 怎麼說來過西班牙呢?
tapas(小吃) 和 paella (燉飯)。這三個食品我是一定要自己吃的, 否則的話, 怎麼說來過西班牙呢?
抵達西班牙首都馬德里的下午,我和先生就到最繁華的格蘭大道(Gran Vía)閒轉。格蘭大道是市中心的一條華麗的高檔購物街,這條熱鬧的街道是該市最重要的購物區之一,有大量的酒店和大型電影院,並以大型建築著稱。

一如美國, 高大的建築物的第一層總是設有很多餐館和賣吃食的小店。很快就看到了churrose (西班牙油條), 立馬買了抓起來就吃,先過癮了再說。

圖中彎曲的應該是正宗的churrose, 那個粗一點的和油條很像的叫什麼名字忘記了, 一般情況下店裡兩種油條都會有賣。
Churrose非常好吃, 西班牙人吃的時候加巧克力醬,我覺得不加巧克力醬更好吃。感覺churrose比起中國油條來更加酥脆, 咬起來嘎吧響,感覺有雞蛋,有黃油,比油條更rich。
Churrose 比想象的好吃。因為有一個文章說Costco 曾經賣過churrose,如果說Costco 的沾滿cinnamon的柔軟的一折就斷的類似油條的就是西班牙的churrose的話, 那味道可是太恐怖了。
而真正的 churrose 沒有一絲一毫的cinnamon, 更沒有軟的直不起腰,一副提不起,拎不動的樣子。經過高溫的淬火,
churrose 直有直的氣節,彎有彎的風度,嘎吧酥脆,滿口留香。不愧是西班牙著名小吃。

因為喜歡,我成日里找不同的店鋪吃churrose, 然後就吃出了區別。感情這和炸油條一樣,每家店鋪的味道其實真的差別很大,有的酥脆,有的黃油太多,吃了飽腹。有的churrose 裡面竟然還能均勻地夾雜其他東西,作為吃貨,我一直在想這種churrose到底怎麼做成的。
我會做油條,做得還像模像樣,其實也試過多種配方,最後發現炸得最蓬鬆最筋道的配方也最簡單,除了麵粉,加baking soda, baking powder, 再加鹽,加水揉成麵糰,最好在冰箱裡過夜,第二天炸制而成,這裡不需要任何工具和儀器,完全手工製作。
Churrose形狀有規律,一定是用某種儀器, 但具體什麼儀器猜不出來。
今年出遊西班牙,根本沒有打算寫遊記。去年臺灣遊和中歐遊,我每日白天遊,晚上寫,幾乎沒有休息時間,太累。今年就打算認認真真遊,晚上好好休息,養精蓄銳。結果是去年遊得那樣辛苦都沒有得病,
今年放鬆遊卻大病一場,這是後話。
今年放鬆遊卻大病一場,這是後話。
沒有了寫遊記的壓力,晚上在旅館看電視 消磨時間,結果發現旅遊大國西班牙除了馬德里電視有一個英語新聞頻道,其他幾個城市Toledo, Sevilla, Granada ,Barcelona 等都沒有英語頻道,或者我不會搜尋,
反正全是一句聽不懂的西班牙語。而到了西班牙才知道,西班牙語是世界第二大語言。想想也是,整個南美洲除了古巴都講西班牙語,再加上美國不知道有多少人說西班牙語,怎麼可能不是第二大語言呢。
反正全是一句聽不懂的西班牙語。而到了西班牙才知道,西班牙語是世界第二大語言。想想也是,整個南美洲除了古巴都講西班牙語,再加上美國不知道有多少人說西班牙語,怎麼可能不是第二大語言呢。
聽不懂西班牙語,就找不用聽,能看懂的看,廚藝頻道最適合看,於是看西班牙人做飯。
結果就看到了廚師教做churrose, 讓我興奮不已。
因為聽不懂,大多數情況下是猜,但我基本明白如何操作了。
首先是將水煮開,水中加黃油,鹽,然後關火,將麵粉加進開水裡攪拌,再加雞蛋進去,揉至光滑,然後將麵糰放進一個專門的儀器裡擠壓進油鍋裡炸。


作為吃貨我是很認真的,旅遊回到家後就檢視家裡的存貨,然後發現家裡的做餅乾的小儀器和當時在西班牙看電視時的那個儀器很像。我將醒好的麵糰分批放進儀器裡擠壓進熱油鍋裡,打眼看去,真的很像西班牙油條,只是我沒有更細小的模具,
做出來的偏大了。
做出來的偏大了。

作為吃貨我覺得我還是盡職盡責的,從吃到做,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完成了churrose 的實踐,接著找另一個吃食tapas.
tapas類似廣東的dim
sum,多是小盤盛放。我們在一家餐館的選單上大致數了一下,有24種之多,其實tapas賣得最好最多的是鮑魚,魷魚圈,西班牙火腿,薯片,還有很多不知道怎麼翻譯的小菜,因為小,因為少,因而顯得精緻和稀罕,也就讓味蕾一直處於找尋、肚子一直處於空空的狀態,越吃越覺得餓。
sum,多是小盤盛放。我們在一家餐館的選單上大致數了一下,有24種之多,其實tapas賣得最好最多的是鮑魚,魷魚圈,西班牙火腿,薯片,還有很多不知道怎麼翻譯的小菜,因為小,因為少,因而顯得精緻和稀罕,也就讓味蕾一直處於找尋、肚子一直處於空空的狀態,越吃越覺得餓。


我對Granada 的tapas 情有獨鍾,這裡的環境優美,價格便宜,同樣的價格吃的要比Barcelona的好很多。
作為吃貨,我不得不承認我沒有勇氣嘗試做tapas, 把美好的記憶留在西班牙吧。
這裡重點提一下西班牙伊比利亞火腿。
伊比利亞豬主要是在西班牙中西部及安達盧西亞地區北部的林間牧地畜養的。每年秋天,伊比利亞小豬被放養在長滿橡樹的牧場上,自由地奔跑生長、覓食,以橡果為主食,也吃野草、香草以及橄欖,因此肉質風味特別,口感細膩,香氣濃郁。這些豬養肥了以後,在秋天宰殺,被製為火腿,至少風乾24個月,最佳為風乾48個月。
到馬德里的第一個晚上,我們去了一家餐廳吃飯。那餐館的門真小,但進門後曲徑通幽,裡面很大。從長長的窄窄的走廊穿過,頭頂上懸掛的是一排排的風乾的火腿,
好大的個兒,伸手可及。從來沒有在美國任何一個餐廳看過如此景象。
好大的個兒,伸手可及。從來沒有在美國任何一個餐廳看過如此景象。

因為是晚上,沒有看清餐館的名字,導遊說是馬德里有名的餐館,我們進去的時候,餐廳幾乎坐滿。
餐前頭抬裡一定少不了依比利亞火腿,火腿切得非常薄,薄如羽翼,吃到嘴裡才知道是生的,鹹香鹹香,一點生的感覺都沒有,非常好吃。

後來發現西班牙人太喜歡吃火腿,好像是餐餐必備。生著吃,炒著吃,煮著吃,煎炸著吃,切薄了吃,切厚了吃,各種吃,
當然,真的比美國的好吃太多。
當然,真的比美國的好吃太多。
Paella是西班牙最為時髦的食物之一,它的做法非常奇特。用扁平的鍋,將兔肉,
雞肉等肉翻炒上色,然後加扁豆角,芸豆等繼續翻炒,然後加米,米必須是圓形米, 很像東方的大米,接著加藏紅花,藏紅花是對pealla 顏色控制的重要成分,紅色的藏紅花入水即便成黃色,再然後加水,加多少水是考量pealla做得好壞的重要標準,
因為水多了,米就會太爛,水少了,米會太硬,而pealla要求的是米剛剛好偏硬, 有嚼勁,米如果偏軟偏爛那一定是做得不好。如果加海鮮的話放在最後一步。
雞肉等肉翻炒上色,然後加扁豆角,芸豆等繼續翻炒,然後加米,米必須是圓形米, 很像東方的大米,接著加藏紅花,藏紅花是對pealla 顏色控制的重要成分,紅色的藏紅花入水即便成黃色,再然後加水,加多少水是考量pealla做得好壞的重要標準,
因為水多了,米就會太爛,水少了,米會太硬,而pealla要求的是米剛剛好偏硬, 有嚼勁,米如果偏軟偏爛那一定是做得不好。如果加海鮮的話放在最後一步。
傳統的pealla是兔肉做底,如今最時髦的是海鮮燉飯。

藏紅花非常的奇異。導遊曾讓我們看過新鮮的藏紅花兒,紫色的花瓣輕靈柔弱,一旦風乾便成紅色,而一旦遇水則又變成黃色。藏紅花很貴,以克為單位售賣,我以為pealla成為流行食物是和把藏紅花作為噱頭有關。



吃過不同幾家的燉飯, 沒有一個不喜歡的, 那個米硬硬的,有點沒有完全熟的感覺最好,放在嘴裡慢慢地嚼,不必生吞活咽,
優雅得像公主一般。
優雅得像公主一般。
熱情似火的西班牙人竟然吃飯如此優雅,看來廚師立了大功。

用餐間隙, 音樂人助興演唱
西班牙人天生就是藝術家, 嗓音高的出奇, 難怪能出普拉西多. 多明戈這樣世界著名歌唱家。
在西班牙十日,吃了許多好吃的魚,好吃的牛排,但是於我而言,我還是最喜歡churrose, tapas, paella 這種簡單有情調的小吃。也許閒下來,我會繼續試做churrose, tapas,paella, 做一個名副其實的吃貨,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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