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H1B大改革,在美創業也能拿身份!

好訊息!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
剛剛釋出了 H-1B 簽證新規則
簡化了H1B的審批流程,
將先前嚴苛的政策放寬了不少,
不僅讓更多的美國僱主可以招聘留用合適的人才,
還讓留學生群體有了更多的選擇空間和機會,
甚至還能“自己給自己辦簽證”!
快來看看~
就在週二,DHS 釋出了一份關於H-1B規則變化的檔案:
(圖源:federalregister,版權屬於原作者)
新規改進了H-1B註冊和抽籤流程,透過簡化審批流程、增強靈活性及監督力度,使得H-1B的申請更加高效、完善,非常利好留學生從F-1到H-1B的身份轉換
DHS稱,新規則將大大提高美國公司填補關鍵領域職位空缺的能力,從而加強美國經濟。
新規將於2025年1月17日生效。屆時,所有H-1B簽證申請人都需要改用新版Form I-129表格。
*新版表格後續將在 uscis.gov 網站釋出。
下面,小隊長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即將執行的H-1B新規,都發生了哪些變化:
01
H1B“專業職位”定義更靈活,
跨專業就業不再“一刀切”
H-1B規定,允許美國僱主臨時僱用外國工人從事“專業職業(specialty occupation)”
“專業職業”是指需要高度專業知識、特定專業的本科及以上或同等學歷的職業;並且需要申請人畢業學位與H-1B崗位職責“直接相關”(“directly related”)
而新規則對“專業職業”的定義和標準進行了修改:
只要畢業學位與H-1B崗位職責之間存在“邏輯聯絡”(“logical connection”),就可以滿足要求。
也就是說,新規對與崗位直接聯絡較弱的專業,以及跨專業就業,都提供了更高的靈活性,不再會出現毫不講理地“一刀切”的情況。
只要可以論證自己所學專業與目標崗位的需求相符,不管學習任何專業的留學生,尤其是常常在申請中受到“歧視”的文科、商科的小夥伴,都不必過度擔心了~
02
自主創業也可申請!
公司股東可給自己辦H-1B
這是此次H-1B新規最最最最最重大的變化了!
新規對“自己創業申請H1B”做出了更明確的規定和調整。
在過去,有創業想法的留學生根本不可能自己註冊公司辦簽證。
但在新規下,申請人對公司擁有 “controlling interests”,即控股超過50%,並從事符合H-1B標準的職業工作,公司股東就可以給自己辦理H-1B。
新規減輕了對僱傭關係的關注,而是聚焦於真實的工作機會,更加看重申請公司的合法性和職位的專業性。
如果受益人是公司的CEO或創始人,只要能夠提供明確的工作描述、專業工作證明等,就同樣符合H-1B資格。
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依舊要符合H-1B的標準化規定,同時還增加了一定的限制:
除了提交真實的公司和職位證明材料外,新規要求H-1B公司必須合法註冊並具有美國法律實體身份
同時,自主創業申請的H1B,初始有效期和續簽有效期都將縮減為18個月
而且,如果自己的公司不滿足H-1B的免抽籤規定,也要經歷H-1B抽籤環節!
03
利好政策加持,身份轉換更“絲滑”
除了上述變化,新規還更新了許多更加靈活的政策:
新規將F-1到H-1B的 Cap Gap Period 從每年10月1日,延長至次年4月1日
通常情況下,當年抽中H-1B的申請人,在F-1身份或者OPT到期後,將進入 Cap Gap Period 保護期,保證其在H1B身份生效前能夠合法地留在美國工作。
Cap Gap Period 延長後,可以更好地避免申請人身份和工作許可權的中斷。
新規還擴大了H-1B免抽籤的範圍。
只要是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機構、政府研究機構,以及與高等教育機構相關的非營利組織,只要研究或教育是其基本活動(”Fundamental activities”)之一,就可享受H-1B名額豁免。
此外,新規對於工作場所也做出了更嚴格的規定,必須配合相關部門對工作場所的檢查工作,工作地點發生重大變化也必須提前上交報告。
同時,移民局也將加快處理之前已獲批H-1B簽證的個人申請。
看來,小夥伴們以後申請H1B一定會越來越順利了!
那麼,對於這次H1B的重大變革,你怎麼看?一起來聊聊~
*更多H1B新規資訊可參考:
https://www.uscis.gov/newsroom/news-releases/dhs-strengthens-h-1b-program-allowing-us-employers-to-more-quickly-fill-critical-jobs
文字 排版 | 小學燊
圖片 | 部分來自網路,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編輯 | 小學燊

*本文為吃貨綜編文章,

僅代表吃貨立場不涉及任何商業利益,
僅為傳遞、參考之用,不構成任何行為的建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