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拿走,放我走!”華女澳華人區換匯,遭同胞持刀洗劫!匪徒雙雙入獄

今日澳洲App針對在澳華人相關法庭判例,持續釋出系列報道。
本次案件關注的是,一名華人換匯時遭遇同胞持刀搶劫。被捕後,犯罪人竟密謀阻止受害人出庭作證,終被收監。
“我只想活命,錢拿走,放我走”
2023年2月24日早上,因由換匯需求,馮女士透過微信聯絡上了一名叫“lulu”的女子,雙方約定透過現金換匯3萬澳元。
當晚6點30分,她如約前往墨爾本Box Hill的酒店,在房間裡見到了“lulu”和一名男子。
雙方相談甚歡,“lulu”表示可以換匯4萬澳元,馮女士欣然同意,但因現金不足,就先行離開取現,約25分鐘後攜款返回。
她先將現金交與“lulu”清點,而後兩人對坐交談,並將中國賬戶資訊提供給對方,只待錢款確認無誤。
可誰知,就在“lulu”確認金額數字的那刻,站在馮女士後方的男子竟突然發難,用手臂勒住她的脖頸,再拿出一把大刀抵住其胸口,威脅之意不言而喻。

AI示意圖(圖片來源:今日澳洲App)

馮女士驚恐萬狀,顫聲求饒:“我只想活命,錢拿走,放我走。”
可足足20秒後,該男子才移開了刀,“lulu”則迅速將現金裝進包中,並藏入外套。
二人匆匆離開酒店,與同夥一同駕車離開。
過後,馮女士才敢走出房間,向酒店經理求助,並報警。
“要是坐牢,這個家就毀了”
案發當晚8點21分,警方抵達現場並蒐集證據,很快確認男子身份,為中國籍陳某,並在兩日後將其和同夥抓捕並拘留。
而疑似“lulu”的黃某卻因證據不足,暫時未被逮捕。
7月,案件進入預審程式,陳某多次致電黃某,密謀商討阻止馮女士出庭作證的計劃,殊不知電話已被監聽。
電話記錄顯示,陳某曾指示:“得想辦法讓那個女人在8月7日那天出來,建立一個假的微信賬號聯絡她,看看能不能用換匯的藉口約她出來,或者直接打電話給她,告訴她你願意給她多少錢,或者叫她別去出庭作證。”

AI示意圖(圖片來源:今日澳洲App)

黃某則表示:“我會讓我的供貨人打電話,我會告訴他怎麼說的。
不久,馮女士就收到微信電話,對方自稱是陳某的表兄,表示想私下解決此事,並承諾她若撤訴,可支付4萬澳元。
馮女士拒絕後,對方先是賣慘,“陳某是家中獨子,要是坐牢,這個家就毀了”。
而後甩鍋黃某,直言陳某“都是被那個女人騙了”。
“他就是個傻子,什麼都聽她的。”他說,“只要你不出庭,無論要多少錢都行。”
可事實上,陳某在家中排行老二,2019年以學生簽入境澳洲,次年輟學後,從事裝修工作,而另一名同夥曾是其同事。
法官:並非純粹友誼,而為私利
法庭檔案中,法官闡述了對二人罪行的判定原因。
兩被告在搶劫罪上的責任主要體現在:黃某以虛假換匯名義,誘使馮女士前往與外界隔絕的酒店房間。
隨後,她與陳某合力,對受害人實施暴力威脅,令其在極度恐懼中交出大額現金。
法院還認為,黃某可能因近3年的吸毒史需要籌集毒資,或是為了向同夥自證有能力參與並協助犯罪,才鋌而走險。
對於妨礙司法公正一罪,法官強調此類行為直擊司法制度根基–在案件進入審判程式後,二人透過偽造身份、威脅利誘等手段,多次策劃阻止馮女士出庭作證。
雖然陳某主導了整個陰謀,但黃某毫無保留地充當了“犯罪代理人”,不僅參與策劃,還在電話中安排聯絡、協調執行。
法官認為,她的動機並非出於純粹友情,而是為了贏得陳某的感激,以獲取利益。
最終,今年2月,法院以搶劫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分別判處陳某3年6個月、黃某2年6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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