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老闆坦言:我想讓員工全都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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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飯局上,碰到一位前創業者,他講了自己要求員工加班的故事,描述了自己當時的心態。 
他說,自己那次創業承受了巨大風險和壓力,他根本接受不了員工到點下班,他給那樣的員工發工資會覺得非常心疼,覺得虧了。他說大家一起加班,即使效率不高,但會給他一種安全感,彷彿大家在與他共同承壓,並肩戰鬥。如果員工們早早下班,會讓他更心慌,覺得大家跟他不一條心,他會對前景更加擔憂。 
這位朋友還講到,為了在公司營造人人加班的氛圍,他專門找了幾十個實習生,對他們的最大要求就是晚上九點以後才能走,這樣就會讓辦公區入夜後燈火通明,正式員工也就不好意思早點下班走人,從而帶動了公司裡大家一起加班的風氣。
我問,公司後來情況如何?他說,自己的那次創業失敗了。不過他堅持認為,加班,尤其是初創公司裡員工加班非常必要,那樣的加班是士氣,是整個公司的同舟共濟。 
這種描述老胡第一次聽到,很新奇。 
創業者心理上的焦慮可以理解,但我還是強烈反對用員工長時間無效加班向公司負責人提供情緒價值,營造他們的安全感。長時間加班不僅有違勞動法,而且公司之間如果形成“加班競爭”,必將削弱社會勞動的整體效率,剝奪職場人員的大量休息時間。 
而且加班如果成為文化,就會有各種非正當原因入侵進來,拓展它們各自的地盤。比如,職場上員工對上司提供情緒價值的領域可遠遠不是上邊故事中尚可理解的安全感,而是各種各樣的權力慾、擺譜、個人心情釋放、製造虛假成績,等等。這種文化還會迫使員工之間開展不健康競爭,用“表現”充當業績,搞得大家不僅身體疲憊,而且也很心累。 
鑑於推動加班的因素無窮無盡,制止加班最強大的力量還是勞動法。因此,老胡建議各地勞動部門實施不定期的稽查,對加班嚴重的機構實施約談促改,甚至祭出經濟處罰等措施。 
當前就業形勢不太好,找工作挺不容易,這會增加各種機構裡員工的弱勢。法律在這個時候站出來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變得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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