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世紀80年代,有個戴眼鏡的北大高材生經常去三聯書店看書,有時一看就是一天。後來即便做了封疆大吏,他還是喜歡自己逛書店。
就是那幾年,國家科委的同志到國外出差,他們發現聯合國每週工作四天半,歐洲、亞洲和北美的很多國家也都是每天8小時,一週幹四天半或者五天。
那會兒國內還是一週六天工作制,週日有時候還會被安排“義務勞動日”。即便每週真能休息一天,全年的休息日也只有59天。
之所以這樣,是因為那時的國企和事業單位認為,生產力水平不高的原因,是生產效率不行。所以得依靠延長勞動時間彌補。
此後的幾年裡,國家科委的同志們開始在自己單位悄悄試點五天工作制。
後來到了90年代,國務院要求勞動部推進縮短工時。勞動部非常猶豫,它們認為如果把每週的工作時間從48小時降到40小時:
步子邁得太大了。
直到1995年,雙休日這事兒才在磕磕絆絆中正式執行。
可自2003年有統計資料以來,中國企業職工周平均工作時間基本一直在45小時以上,甚至最近兩年都在49小時左右,和沒有雙休的40年前沒啥差別。
這還是在外賣員、快遞員、網約車司機等靈活就業群體並不被納入統計的情況下。如果把他們算進去,中國人的平均工作時長將變成一個恐怖的數字。
法治日報記者曾經在多地採訪調查,發現大家都在被迫“自願”加班,而且是否主動加班已經變成單位評判員工是否努力的標準。
2014年1月,三聯書店地總經理樊希安見到了當年的年輕人,他是來聽大家對政府工作報告有什麼建議的。
握手時,樊希安塞給他一本《鄧小平時代》,裡面夾著一封信。
信裡說,三聯書店現在24小時不打烊。午夜時段來看書的,全是和當年的他一樣的年輕人。
我真佩服這些年輕人。你們還是不夠累。
2016年,有媒體寫的一篇關於大疆的報道里說,大疆創始人汪滔有個習慣,午夜到公司開始工作。興致一來,抓起電話就給員工打過去。不少人都在半夢半醒間:
聽過老闆磁性的聲音。
員工們在各種社交平臺抱怨大疆鼓勵加班,而且沒有加班費。凌晨兩點鐘,研發部門辦公室的燈還亮著。
汪滔很欣賞華為。大概員工們這樣的工作節奏,讓他覺得大疆很像華為。
最近,大疆突然開始要求員工每天21點前下班,對於拒不按時下班的員工,還會讓保安負責來催:
各位親,下班啦!
不止是大疆,“強制下班運動”開始席捲中國的一些工廠。美的引入第三方驗廠檢查“自願加班”情況。海爾歐洲工廠則將每日工時壓縮至7.5小時。
是大家都不欣賞華為了嗎?那肯定不是。
去年底,歐盟通過了《禁止強迫勞動法案》,法案裡說“強迫或強制勞動”,是指以任何懲罰的威脅向任何人強加的、而非該人自願提供的一切工作或服務。
從2027年起,進入歐盟市場的商品,甚至零件,都必須確保在生產過程中沒有涉及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
蠔腩順便翻了翻歐盟的《勞動法》,裡面有這樣兩句話:
1. 每位工人都有權享有尊重其健康、安全和尊嚴的工作條件。2. 每位工人都有權限制最長工作時間、享有每日和每週休息時間以及每年帶薪休假。
每個字我都認識,連起來我看不懂。上班就非得是強迫的嗎?
這兩天,蘋果供應商德賽電池的員工們跑到美國人庫克的微博下面“告洋狀”。
其中一條評論是這樣的——德賽電池強迫勞動,週六義務加班,不讓打卡,曠工一天扣3天工資:
Please help Chinese workers。
這些留言發出後,德賽電池反應迅速,在自己的微信公眾號上把責任歸給了勞務公司。說他們會加強勞務公司管理,稱他們啟動支付:
有被不合理扣除或被拖欠的員工工資。
德賽電池還重申了自己的勞工政策,說我們政策一貫是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加班自願,有加班費,不加班不會扣工資,請假也不會扣工資。
這幾天“強制下班運動”在一些公司執行後,我看到也有很多網友在微博留言:
感謝歐洲。
歐盟的這一陽謀,確實太難破解了。
《勞動法》頒佈17年了,996的執法,竟然還要靠洋大人的評論區。我要是德賽我也要罵勞務公司:
怎麼能把手機這麼危險的物品交給工人?
蠔腩看過很多專家說,嚴格執行《勞動法》很難,很難對加班強制約束,短時間內無解,目前的國際競爭環境,也不允許國內企業慢下來。
這些其實大家都理解。問題的關鍵,其實還是收入。我看到報道,英偉達也加班,比996更嚴重,但加班費給的足啊。
蠔腩看過一段對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法學院院長沈建峰的採訪。他說其實我國勞動者並不完全厭惡或者反對加班。勤勞本身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重要元素,當代勞動創造幸福的奮鬥文化也會推動加班的出現。
很多勞動者反對的,可能更多是加班不給加班費。
是啊,讓他們站著沒關係,也讓他們把錢掙了。就算學習“狼性精神”,也得給狼喂點碎肉。
對於普通人來說,這才是我們加入WTO的最大意義。
裁判文書網還很好看的時候,我在上面讀到過一個故事。
2021年2月1日,在比亞迪幹了三年的塗膠工陳允恆,提出了離職。之所以離職,是他覺得2020年10月的工資,公司沒給自己算清楚。
在多次找公司協商無果之後,小陳選擇離職。隨後,他在深圳坪山區法院起訴了老東家。雙方爭議的2022年10月,比亞迪發給陳允恆的工資是9450元。
對於一線工人來說,拿到近萬月薪不算低。但判決書上說,那個10月,小陳的工作時常是:
441.5小時。
這是啥概念呢?碼農說自己累到要進ICU的996工作制,一個月也就300個小時左右。一個月31天小陳都不休息,要達到441.5小時的工作時長:
每天的工作時長要超過14個小時。
按照判決書裡的統計,小陳當月工作日加班93.5小時,休息日加班130小時,法定假日加班44小時。
小陳為什麼覺得發少了。有博主做過仔細分析,比如當年的10月普通工作日只有17天,但法律規定計算基本工資,是按每個月22個工作日等等,這裡就不展開了。
看完這份判決書,蠔腩又翻了翻其他比亞迪的勞資糾紛案例,發現他們的一線工人特別熱衷加班。一個月加班時長在100到200個小時的員工大有人在。
還有員工在連續上了7天夜班之後,猝死在了出租屋裡。那個月他上了近300個小時的班。
如果每天只幹8小時,按照陳允恆的時薪13.13元計算,他每個月的基本工資只有2284.62元。2020年,深圳市最低工資就是2200塊。
很顯然,比亞迪遵守了這項規定。
當然,比亞迪在各地都遵守規定,比如在長沙工廠,一線工人月基本工資是1950元,比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還多了20塊。
在判決書的最後,法院認定比亞迪沒有少算陳允恆的工資,作為陳允恆沒有休年假的補償,只是判比亞迪給了他:
800塊錢。
陳允恆進入公司的2018年,比亞迪年銷量突破50萬輛。他離開比亞迪的2021年,年銷量到了73萬輛。而到了去年,這個數字變成了427萬輛。
為了應對產能井噴,2018年只有22萬員工的比亞迪,2021年是29萬員工,去年突破了90萬人。
蠔腩知道,不能簡單去拿比亞迪和2萬員工年產75萬輛的特斯拉上海工廠比:
吸納了近百萬就業的比亞迪很了不起。
但是另一方面,從上世紀90年代創立以來,一直習慣於利用“人海戰術”的比亞迪,在裁判文書網上的資訊量也太大了。
員工主張比亞迪拖欠自己的加班工資,比亞迪拿出一份《員工手冊》向法院辯解說自己的手冊上寫的很清楚,加班需要審批透過才可以加班。
按照比亞迪的說法,只有申請透過的加班才算有效加班,其他的都叫無效加班:
不能僅憑員工考勤判斷加班時長。
陳允恆老家在廣西樂業縣,當時那裡的最低工資標準是1690,屬於整個廣西最低一檔。在他的離職申請中,離職理由一欄寫著一句話:
冬天的雪好漂亮,我想去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