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完美的離婚》
談戀愛與結婚這兩件事常被合稱為“婚戀”,彷彿談戀愛的終點是婚姻,只有走入婚姻的愛情才是完整的。
但是,真的是這樣嗎?事實上,婚姻與戀愛分別產生於不同的社會背景,它們所指向的方向也有所不同。
今天的文章,社會學學者鄭作彧將從社會學的角度講述戀愛與結婚的不同,“現代社會的愛情是一種極有可能讓人感到失望的幻想”。

講述 | 鄭作彧,南京大學社會學院教授
來源 | 看理想節目《社會學導航:迷頓人生清醒指北》
01.
愛情從什麼時候開始變得重要?
事實上,婚戀的相提並論,給現代人帶來了很多困擾。按照邏輯順序,先來講“戀”,也就是“愛情”的部分。
愛情可以看成個體心理狀態,但它的出現並不只有心理、生理條件,還有需要從社會學來考察的社會條件。
從社會學的角度看,喜歡什麼樣的人,可能很主觀,這件事卻不是自然而然的。例如封建時代的農業社會,絕大多數人12-15歲之間會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結婚生子,甚至被“指腹為婚”。並且,結婚後會一路過到老,因為“離婚”在保守的傳統社會是不太被允許的下策。
這種情況下,大多人一生中沒有“談戀愛”的機會。夫妻之間到底有沒有愛情,會不會在婚姻之外遇見愛情,對古人的人生來說不是重點。雖然戀愛對大多數現代人很重要,但在古代,愛情是人生中可有可無的東西。
為什麼後來愛情會變得重要呢?首先,用德國社會學家滕尼斯的說法,我們所生活的世界從“共同體”變成了“社會”,人有了談戀愛的機會。
在“共同體”的時代,“家庭”基本上是“生產單位”,婚姻的締結基本上出於功能性的經濟因素,而不是因為受到對方的魅力吸引。媒妁之言看的是雙方家庭的經濟條件,結婚是為了生小孩,生小孩是為了增加家族的勞動力。無論從哪個角度看,結婚都不是為了促成一段浪漫愛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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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社會”的時代,出於“工業化”或“資本主義興起”等因素,我們每個人的人生不再為家族的經濟生產服務,而是從原生家庭剝離出來、重新洗牌,先進入學習階段,再進入勞動力市場,然後才結婚。這讓人們有了可以談戀愛的階段,也有了談戀愛的自由。
我們也可以反過來說:脫離共同體、成為自主的個體,是談戀愛的先決條件,所以談戀愛本身也是個人自由的具體展現之一。愛情之所以偉大,不是因為犧牲、奉獻,而是因為它是從共同體的束縛中解放出來的自由的象徵。
那些歷久不衰的中外經典愛情故事在訴說的,幾乎都是主角如何對抗共同體、展現個人自由。莎士比亞的《羅密歐與朱麗葉》裡,男女主角的愛情表現在兩人努力掙脫兩家世仇的約束;電影《泰坦尼克號》中,傑克與羅絲的愛情之所以扣人心絃,正是因為兩人不顧“門不當、戶不對”的原生共同體階層差異。
《梁山伯與祝英臺》裡,兩人的愛情表現在不服從包辦婚姻;《白蛇傳》中,法海象徵著傳統共同體的禮教約束。
雖然古代也有愛情與愛情故事,但這樣的愛情故事對古代人的意義和對現代人的意義不同。現代人看的更多是浪漫,但古代人看的更多是自由。
只是這樣的自由,在古代只能訴諸於傳說故事,不是人人都能擁有的;但在個體化的現代社會,基本上人人都有機會。今天我們嗑CP,並不僅僅是喜歡看別人談戀愛,同樣是用沉浸與感同身受的體驗來想象一種雖然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但也許某一天我們也可能會遇到的自由。
02.
戀愛與婚姻本質上是矛盾的?
當然,也因為我們今天每個人都有談戀愛的機會與自由,所以愛情對現代人來說並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甚至有時候它是我們必須學習的功課。
愛情本質上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活動,不同的個體要怎麼相處、甚至一起生活,需要溝通與磨合。所以我們才常會說愛情是一門“必修課”,或者說是一門“藝術”。
然而,雖然現代社會出現了“個體化”的趨勢作為談戀愛的條件,但這並不代表“共同體”完全消失了,現代社會中,依然有一個非常傳統、非常共同體的制度存在:婚姻。
雖然現代社會充滿無數將婚姻包裝成浪漫愛情樣貌的做法,但我們所有人都知道,結婚從來都不是新人雙方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現代家庭越來越多時候不像農業社會那樣,是一種以“家族”作為基本規模的生產單位,但用馬克思的話來說,依然是勞動力再生產的單位。
這產生了一種狀況:一方面,現代社會常將兩人構成的家庭形塑成基於愛情的結合,彷彿婚姻是愛情的體現,或是愛情最美好的結局;另一方面,家庭成員的分工難免有一些不公平的權力要素,例如女性工作之外在家庭中的第二輪班、財產分配不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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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婚”與“戀”在現代社會常常被相提並論,後者是擺脫共同體的束縛,前者卻是在打造共同體、建立束縛,本質上,“婚”與“戀”是有矛盾的。但二者的相提並論讓現代人在進入婚戀階段時感到混亂,進而造成許多可能的痛苦。
現代社會的愛情是一種極有可能讓人感到失望的幻想。德國社會學家烏爾裡希·貝克將這種情況稱為“愛情的正常性混亂”,意思是,“愛情”與“家庭”明明很矛盾,卻總被相提並論,讓現代人的生活混亂無比,這種混亂卻又是很多人都會遇到的正常情況。
03.
針對婚姻的刻板印象,成立嗎?
與戀愛相比,結婚必須考慮的部分更多。談戀愛可以“看感覺”,但婚姻會牽涉到各種利益要素的衡量。
而且每個人結婚的理由都不一樣。有的人覺得愛情是唯一原因,但也有人會更看重對方的外貌和身份,比如,認為“有穩定編制的男性公務員”在“婚姻市場”上有較高的價值,因為這有助於維護家庭社會階層的再生產;認為外貌姣好的女性,容易在婚姻市場實現階層向上的流動。
但真實情況是這樣嗎?南京大學社會學院的許琪教授曾做過一項研究,研究者使用了2010-2018年間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調查中心收集的“中國家庭追蹤調查”資料。
透過統計分析發現,乍看之下,妻子外貌與丈夫地位之間有顯著的正相關。但在婚姻中,女性的外貌和自身地位也一樣呈正相關,與較高地位男性結婚的外貌較好女性,她們婚前的社會地位也都比較好。並且研究資料顯示,她們選擇的男性不僅與她們有相似的地位,外貌水平也普遍較高。
換句話說,許琪的這份研究發現,至少在中國,從統計上來看,女性透過外貌實現階級躍升,以及男性依靠地位可以與外貌水平較高的女性結婚的偏見並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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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偶是很複雜的選擇,不是僅憑單一因素,例如外表或社會地位,就可以決定的。
從社會學的研究結果來看,中國目前的婚姻主要是基於“婚姻梯度”的“同質婚”。“婚姻梯度”的意思是,在婚姻中,男女之間多半存在一個梯度落差,現階段以男性學歷或收入等條件略優於女性為主;“同質婚”的意思是,雖然夫妻雙方各條件會有個梯度落差,但不會差太大,基本上是門當戶對的情況。
但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情況會因為各種因素而出現變化。例如,當一個地區出現了特定性別人口流出的現象,造成這個地方的男女比例失衡,或是當一個地方的女性各方面的條件都提升了,與男性越來越平等,使得男女之間各方面條件的梯度縮小,這些都是可能出現的情況。
前面提到,愛情需要有社會自由作為前提,但這種自由除了與共同體的束縛在現代化過程中逐漸被鬆綁有關之外,還與一項技術進步有關:避孕。
過去,男女間的性行為基本是為生殖服務。但避孕技術的進步與普及,讓性行為與生殖可以脫離開來,成為單純產生生理愉悅感的活動,並以此與愛聯絡在一起,讓愛、性、愉悅成為一組概念,而不再總是與婚姻或家庭有關。
或許是時候重新認識戀愛與婚姻,從偏見中解放出來,更多元地活在這個世界上。

*本文整理自看理想音訊節目《社會學導航:迷頓人生清醒指北》第21期,有編輯刪減,完整內容請移步"看理想"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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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訊編輯:LinQ
微信內容編輯:汁兒
封面圖:《離婚女律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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