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華語劇天花板,沒有爛尾

近幾年,臺劇發力有目共睹。
但評分天花板始終沒變——
《我們與惡的距離》。
六年前的第一部,重新整理了大眾對臺劇的認知。
而今年推出的續作,沿用原來的班底,也被賦以超高期待值。
誰知面世的過程卻波折重重。
先是疫情影響。
再是劇中演員孟耿如,因牽扯丈夫黃子佼的臺版「N號房」事件醜聞被抵制。
《與惡2》劇方只得應觀眾要求刪減其戲份。
數次定檔撤檔後,終於播出。
口碑雖然不算差,但跟前作比還是掉了一檔。
歷來神作難逃續集魔咒,這部難道也一樣?
來吧,看看咋回事——
《我們與惡的距離2

續作翻車?
與第一部一樣,《與惡2》的故事也始於一樁無差別殺人案
24歲男子胡冠駿,在一家超市外縱火,點燃一輛摩托車。
火勢蔓延,釀成5死12傷的悲劇。
犯罪者對罪行供認不諱,言行看似毫無悔意,引發眾怒。
不過,兩部的內容重點差異不小。
第一部聚焦犯罪過後,對眾多社會議題進行自檢與重建。
第二部的內容,算得上是對第一部的補充。
它嘗試回答了前作懸置的問題:是什麼造就了一個無差別殺人犯?
要回答這個問題難度極大,絕不是一句兩句說得清的。
第二部評分下跌的原因,也由此而來。
比如,人物關係龐雜,時間線跨度大。
縱火案背後涉及6個家庭、幾十個角色、前後20多年的糾葛。
內容細碎且每兩集變換一次時間節點,帶來混亂感,提升了理解難度。
十集的體量,很多人看到第四集才大概搞清楚人物關係。
更何況,劇集探討的問題也遠比第一部更具爭議:
「如果一個精神病人殺了人,我們到底該怎麼判他?」
這個問題,不僅司法界爭論多年,現實中也幾乎沒有共識。
因為它觸碰的是最根本的情感矛盾——理性與情感的衝突。
當一個人因為精神疾病殺人,是否意味著他就可以不受懲罰?
那受害者家庭的痛苦,又該由誰來償還?
正是這種議題本身的複雜性,使其幾乎是以一種自我挑戰的姿態,投入一場沒有標準答案的爭論之中。
因如此,看完最後一集後,魚叔反而確信這部劇沒有爛尾。
我們仍能從貌似繁冗的故事裡,看到依然鋒利的「問題之刃」。
最核心的那把刀,正對準一個極其沉重的問題:
一個精神病患者,是如何成為殺人犯的?
一個精神病患者是如何成為殺人犯的?
此劇不是在為殺人犯辯護。
而是用幾乎令人窒息的情節,展示了胡冠駿成為兇手的全過程——
這個男孩,並非天生的惡人。
他自幼患有自閉、注意力障礙,無法集中精神,學習困難,交際能力差。
小時候無法專注畫畫、理解不了數學題。
因為難以管教,就被丟到外婆家。
長大後,又成為校園衝突的常客:
成績差、行為異常、和老師頂嘴、與同學無法相處……問題愈演愈烈。
父母本是中產階級,經濟無憂,也曾全力投入。
帶他看病吃藥、安排保姆、不停換學校。
但一次次復發、失控、校方和其他家長的投訴,讓他們從「無條件的愛」逐漸滑向「沉甸甸的責任感」。
他們徹底放棄了,認定生了一個惡童,轉而將重心放在了弟弟的身上。
劇中有一幕,胡冠駿又和同學起了衝突,被老師叫了家長。
原本並不是他的問題,他也極力解釋。
但因為他的「累累罪狀」,沒有人相信他的說法,所有人都將矛頭對準他。
父親也第一時間怒罵,「為什麼要搞這些麻煩?」
再後來被退學、被隔離,被送進醫院。
精神科的醫生很溫柔,少年法官也對他充滿耐心。
但在他眼中,那些善意背後,依然是一種區隔。
他感受到的不是平等的照顧,而是被區別對待的羞恥。
逐漸地,他學會了怎麼表面上當一個正常人
裝出平靜、有禮貌、懂規則的樣子,好儘快離開醫院。
但真正的連線沒有建立,他始終是一個難以融入環境的異類。
成年後,他和父母漸漸斷絕聯絡,靠打零工謀生。
也曾嘗試正常生活
交了女朋友,女友懷孕。
似乎命運開始鬆動。
可現實立刻反撲。
他在超市打工時,被同事排擠,被老闆無故辭退。
他沒有錢買藥、繳房租,基本生存都難以為繼。
恰逢女友懷孕,他找到關心他的醫師借錢,被拒絕。
找老闆也無果,找父親求助也被趕出門。
一氣之下,才放火燒了老闆的機車。
卻沒料,火勢迅速蔓延,整個超市都被燒。
超市裡的安全門因故障鎖死,裡面的人無法及時逃出,才釀成了人命。
受害者中,就包括那位始終關心他的少年法官和她年幼的孩子。
這場悲劇最殘酷之處在於,胡冠駿並非被徹底放棄過。
他曾被無數人試圖接住——但接住的人,不是系統,而是幾個「個體」。
他們曾用盡力氣託舉他,卻無法抵抗整個社會的不接納。
胡冠駿自己,也未曾沒有努力過。
他的犯案,不只是他個人的崩塌,也是整個系統的失守。
在縱火案中喪生的少年法官及其女兒,恰是胡冠駿的精神科醫生。
失去妻女後,醫生也終於崩潰,甚至動了私刑復仇的念頭。
這是人之常情。
可這種情緒,面對「如何看待精神病人犯罪」這個問題,依然無法輕鬆作答。
能否避免一個精神病患成為殺人犯?
《與惡2》沒有輕易給出答案。
但它用「對照組」的方式,展示了一些可能性。
劇中那位少年法官,之所以在所有人都放棄「問題兒童」時,執著地堅持陪伴,嘗試感化。
是因為,她曾經也被認為是問題兒童,幾乎要被父親放棄。
但在她母親不懈的陪伴下,不僅順利長大,還成為一個相當優秀的少年法官。
還有另一個精神病患者角色,同樣因疾病導致家庭暴力。
在確診後積極接受治療,本已逐漸康復。
但在疫情期間,一次斷藥、加上社交隔離和恐慌情緒疊加,他病發並誤殺了一名法警。
最終他被判無罪,但要監禁看護,接受進一步治療。
經過治療,他也變成了一個溫和、負責的丈夫和父親。
可能有很多人都無法接受這樣的結局。
的確,現實中也有很多例子,每次一有殺人犯因精神疾病脫罪的新聞,都有大量反對聲。
因為這無疑挑戰了有罪必罰的常識性認知。
人們會覺得失去了安全感,為受害者家庭覺得不公,呼籲死刑,或終身監禁。
但,和上一部所表達的一樣,這部劇講述這些故事也是為了說明:
精神疾病不等於惡,防治系統的有效執行,才能真正預防、減少犯罪。
很多時候,人們對精神病患者的誤解與恐懼,遠比疾病本身更具破壞力。
每次患者失控,最先被指責的,往往是「為什麼要讓他在外面亂跑?」
可恰恰是這種標籤、區隔、排斥、懶政……
讓很多家庭不敢送孩子去看病,不敢公開尋求幫助。
很多人也因此不願意成為精神病醫生,導致人力不足。
這一切,反而都埋下了更危險的因子。
劇中也精準地揭示了另一種悲劇迴圈:
當一個患病父親入獄後,他們的孩子被推向社會邊緣,到哪都受盡白眼,為求生存也走向犯罪道路。
這條悲劇的鏈條下,是惡的再生產,更是社會系統的整體潰敗。
因而,當我們輕易地將「精神病殺人」歸結為「個人問題」。
實際上是在對整個公衛系統、司法制度、社會支援網路的失職視而不見。
此外,很多人無法接受殺人犯因精神問題脫罪,也是因為存在一個很大的誤解——
以為「因精神問題脫罪」就等於「免罰」,就是當庭釋放了事。
其實遠非如此。
他們往往要經歷長期的矯治與監管程式,家庭也要承擔相應的賠償。
很多罪犯重蹈覆轍,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也是因為這方面的制度本身就殘缺不全,投入不足。
大多時候,人們只是為了避免這些複雜、繁瑣的工作,選擇用私刑、牢獄之苦了結。
但這部劇最後,也發出追問:死刑真的能夠救贖嗎?
結尾,胡冠駿被判死刑。
在很多觀眾看來,這可能是唯一能安慰受害者的方式。
但劇中角色卻一針見血地指出,他到最後也沒有求饒,沒有因此痛苦。
甚至有人發現,他故意擺出冷血、玩世不恭的態度,似乎就像是在期待死刑。
對他而言,疾病所伴隨的自毀性傾向一直沒能根治。
在這種情況下,死刑對他而言,就是解脫、是了結。
而這,恰恰讓懲罰本身失去了意義。
所以,我們到底該怎麼做?
《與惡2》在結尾留下一連串擲地有聲的問題。
我們真有能力,讓每一個精神疾病患者,都能在犯案前被接住嗎?
我們有足夠的資源、法律與社會機制,避免「下一個胡冠駿」嗎?
在死刑之外,我們是否能構建出真正的公共安全體系?
……
這都比判一個人死,更復雜,更難,也更重要。
這部寫滿了希望和絕望的劇,並不治癒,也沒有提供答案。
但魚叔認為它沒有爛尾,是因為它確實完成了大部分華語劇都沒能做到的事:
真正地直面惡的根源,並追問我們社會能否承受救贖的代價。
而在這個問題被回答之前。
我們與惡的距離,仍舊並不遙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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