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紐約人,你是否知道
亂穿馬路居然要罰 $250!!在上個週四,紐約市交通局在一場聽證會上正式修訂了“亂穿馬路”(jaywalking)相關規定——這可是每個紐約人都深有體會的小事兒。


什麼是“亂穿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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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指行人不走斑馬線、隨意橫穿馬路,或無視交通訊號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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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性:司機往往不會預料有人會在非人行橫道處通行,一旦發生撞擊,輕則重傷,重則喪命。
為什麼要改?“人人都有亂穿馬路的時候”
自2024年底,紐約州議會透過一項法案,決定將亂穿馬路行為“非刑事化”——也就是不再以刑事犯罪來處理。
“說真的,誰沒亂穿過馬路?”市議員梅賽德斯·納西斯(Mercedes Narcisse)直言,“大家只是想趕快到目的地,懲罰這種日常行為太不合理了。”

亂穿馬路罰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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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紐約警察局共開出了300張亂穿馬路罰單,每張最高罰款可達25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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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實際執法不多,但支援“非刑事化”的人士指出,這項規定執行中存在明顯的種族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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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被開罰單的人中,有90%是黑人和拉丁裔。
根據紐約市交通局最新修訂規則:
“在標記或未標記人行橫道以外橫穿馬路的行人,不享有機動車讓行的優先權。”
“行人可在除限行高速公路外的任何道路處橫穿,但必須禮讓擁有通行優先權的車輛。”
新規何時生效?
雖然今後“亂穿馬路”(在人行橫道以外過馬路)將不再構成可處罰的違法行為,但為了行人安全,官方仍鼓勵大家走斑馬線、遵守訊號燈。
小貼士:
儘管亂穿馬路“非刑事化”將不會面臨刑事指控,但安全第一,仍建議紐約人 走人行橫道、遵守訊號;變法在即,不妨留意官方渠道的最新提示,做個文明、安全的“紐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