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墊腳石”到“天坑”,英國共享產權房到底咋了?

英國的共享產權房(Shared Ownership)一直被譽為年輕人踏上住房階梯的“墊腳石”。憑藉“只需少量首付即可擁有自住房”的誘惑,這個政策一經推出便受到了眾多年輕人的追捧,讓大家直呼“真香”。
然而,當最初的興奮褪去,不少人才發現,這塊“墊腳石”有時也會成為一個深不可測的“天坑”!很多房主陷入了無處維修、成本大增以及難以銷售的困局…..
共享產權房業主Diana和丈夫Chris於2020年2月在倫敦東部購買了一套此類房產,她對此大吐苦水:“我們沒有房主的權利,卻承擔了租戶的所有義務!這簡直是噩夢!”
Diana為何會這樣說呢?讓我們先來看看英國共享產權房的政策。
共享產權房允許買家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僅需購買房產的一部分產權(通常占房產價值的25%至75%),併為未購買的部分向住房協會(Housing Association)支付“租金”。 買家也可以申請抵押貸款購買其份額,最低首付比例可低至該份額價值的5%。
具體來說,如果買家購買了房產總價值的25%,那麼他就擁有該房產25%的產權,剩餘的75%產權則由住房協會持有。
對於購買的這25%份額,買家同樣可以申請抵押貸款。如果買家為該份額支付10%的首付,那麼相對於整個房產的總價值,其“實際首付”僅為2.5%。 舉例來說:一套價值30萬英鎊的房產,按常規方式購買(100%產權)並支付10%首付,需要3萬英鎊。而透過共享產權方式購買25%的產權(價值7.5萬英鎊),再為該份額支付10%的首付(即7,500英鎊),買家就能入住這套房。
接下來,業主需要每月償還自己的抵押貸款,並向住房協會支付租金(該租金通常低於市場租賃價格)。
不僅如此,共享產權房還允許業主在未來逐步購買剩餘產權(這個過程被稱為“階梯式購買”,staircasing)。 這意味著業主可以從住房協會手中分批買回剩餘的產權。隨著業主持有的產權比例增加,每月需支付的租金也會相應減少,最終目標是完全擁有這套房產。
從政策設計本身來看,共享產權房似乎擁有“花小錢辦大事”的優勢。但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模式在買賣關係中引入了多方——房東、住房協會、代理管理等,有時會讓問題變得複雜棘手。
讓我們回到Diana和Chris的故事。2021年,在親身體驗了共享產權房存在的問題,並經歷一番“痛苦”後,他們決定出售房產。
他們表示,出售過程必須經歷所謂的“指定期限”(nomination period)。在此期間,住房協會或房東擁有獨家權利為這套共享產權房尋找買家。
正是這個環節,讓他們的出售之路變得漫長。 歷時兩年,房產被重新估價(結果低於當初購買價),最終他們虧本1萬英鎊才得以脫手。
“感覺就像個巨大的騙局,我們被困住了,”Diana坦言,“無法出售本身就是一種折磨。”如今,他們回到了私人租房市場,因為Chris覺得這“簡單容易得多”。脫身之後的Diana直言不推薦共享產權計劃:“他們向你兜售的是美夢,結果卻成了噩夢。”
資料顯示,英格蘭目前約有25萬共享產權家庭,相關房產數量也在逐年增加。但據BBC調查,過去五年有關此類房產的投訴激增了近400%,還在一直上升。而且,共享產權投訴的增速也遠超更廣泛的社會住房投訴。其中,維修問題、費用爭議、關係管理不善以及房屋買賣搬家困難是投訴最集中的領域。
Kathy的故事也是眾多案例中的一個。2017年,她與一位朋友共同購買了倫敦北部一套兩居室公寓40%的份額,併為剩餘60%支付補貼租金。
對於自己選擇,44歲的Kathy解釋道:“我沒有父母的經濟後盾。當時的選擇要麼如此,要麼把大部分工資砸進房租,感覺永遠登不上住房階梯,擁有不了自己的空間,我愛我的公寓和社群,位置靠近倫敦,這些都很好。但缺點也極其明顯,尤其是在財務負擔、透明度以及住房提供商的服務水平上。”
Kathy表示,過去八年她的開銷大幅上漲,僅每月服務費就增加了200多英鎊,迫使她不得不招一名房客來分擔壓力,她也無力購買更多產權份額。
更讓Kathy無奈的是,維修更是曠日持久,她說門禁對講機壞了一年才修,汙水系統自2012年起就故障不斷。“汙水溢位,直接流入河流,甚至滲進兒童遊樂場。夏天惡臭難聞,”她描述道。“他們派了各種顧問來,費用卻全算在我們頭上。這汙水系統根本沒法用,憑什麼要我們付錢?”
對於房子的未來,Kathy完全不抱信心,“這房子已經負擔不起了。我必須在家裡招房客與我共擔成本,才能勉強維持生計,我的長遠計劃就是賣掉——我撐不下去了。”
單親家長Fatima在2019年購買了一套共享產權房。當時,她帶著兩個年幼的孩子滿懷期待的搬進新房,但現在,她卻覺得自己深陷共享產權房帶來的困境中,並且“別無選擇”。
Fatima表示:“作為單親媽媽,我那時根本不可能拿到普通房貸,共享產權是唯一的出路。”
去年,Fatima的服務費更是暴漲80%,這讓她和其他鄰居陷入了困境。他們拒絕支付漲幅部分,並希望先調查清楚緣由。
維修問題也讓Fatima頭痛不已。她所在樓棟的散熱存在問題,樓道就像一個“烤箱”,電梯也處於故障狀態。
Fatima認為共享產權模式本身是個“中間選項,如果沒那麼多公司摻和進來,本可以運作”。她指出,涉及方包括永久產權人(freeholder)及其委派的管理代理(managing agent),還有住房協會。
“我們不知道該找誰,什麼事都拖得特別久。”Fatima憂慮道:“我名下‘看起來’有資產,但如果它既賣不掉又供不起,那就不是資產。這事總壓在我心頭,帶來無盡焦慮。”
住房監察專員Richard Blakeway指出,共享產權房“固有的複雜性”給房東和住戶都帶來了難題。
他表示:“共享產權已存在數十年,但其運作方式中仍存在一些不平等之處,這正是投訴湧向我們這裡的原因。”
Richard描述了共享產權業主與房東之間在期望和理解上存在的“錯配”。
他說:“開始時可能一切尚好,但很快就能看到雙方關係破裂。牽涉的眾多方會讓共享產權業主感到沮喪——那是一種被各方踢皮球、在流程中被搪塞的感覺”。
Richard認為這也不完全怪房東或住房協會,“從房東或住房協會的角度看,我也理解他們有時並不完全掌握解決問題的所有主動權,但所有這些因素疊加,就形成了一場‘完美風暴’。”
其實,從上面的案例我們也不難發現,共享產權房雖然有門檻低這個優點,但在後續環節其實藏著不少“大坑”。
首先,逐步“贖回”(購買剩餘產權,staircasing)的成本可能並不低廉。 雖然英國政府允許業主以1%的階梯逐步購買剩餘產權,看似門檻不高,但每次購買都需承擔一系列附加費用,包括房產估值費、律師費等。這些累積的費用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需要業主提前做好充分的財務規劃。
其次,持有共享產權房的日常成本可能持續攀升,超出預期。 業主不僅需要償還自己份額的抵押貸款,還需為未購買的部分向住房協會支付租金。關鍵的是,這部分租金通常與通脹率掛鉤,意味著它會隨時間推移而上漲。更令人困擾的是,儘管業主只擁有部分產權,卻需要承擔房產100%的維護和維修責任,這無疑加重了長期持有的經濟負擔。
最後,共享產權房的出售也是困難重重。 這背後有幾個關鍵原因:其一,很多住房協會對潛在買家設定了嚴格的資格門檻(如收入區間限制、要求必須是首套房買家或現有共享產權業主等),大大縮小了合格買家的範圍。其二,銷售流程本身受制於第三方(住房協會),手續繁瑣且審批緩慢。例如,出售前需經歷“指定期限”(nomination period),期間住房協會有獨家尋找買家的權利;即使業主已擁有100%產權,住房協會往往仍保留優先購買權。其三,不少共享產權房產所處地段相對普通或欠佳,升值潛力有限,也在客觀上增加了轉售難度。
總之,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共享產權房儘管有優勢,但也有風險,對於這類政策,大家也一定要了解其中的利弊,不要盲目行動。
ref:
https://www.bbc.com/news/articles/clyz8m8jj4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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