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0-100加速,該不該禁?

近日推出的小米SU7 Ultra,1548匹馬力,0-100km/h加速僅需1.98秒。這種賽道級效能,也為公共道路帶來致命隱患。
小米也做出了一些限制,新車前300公里強制開啟“新手模式”,限速140km/h,但里程達標後即可解鎖全功率輸出。在一些事故後,小米將新手模式延長至1000公里。但這只是一個公關態度,並不解決根本問題。
這不是小米一家的問題。電車天然扭矩大,加速強。道交法制定於燃油車時代,對電車加速性,缺乏約束。
資料顯示,2025年1-3月全國新能源車超速違法案件同比激增230%。超速是舊問題。舊問題中出現新趨勢,是因為電車加速強,可以在一個相對更短的道路上,就超過限速。
本文重點討論電車扭矩大的一個典型技術特徵:過高的0-100公里加速,是否應該被禁止。把這個問題討論清楚了,更復雜的問題,就有方向了。
很多電車都將0-100公里加速作為賣點。看過一個影片,小米SU7 Ultra在急加速時,沒有警告,反而有顯示速度不斷提升的誘導性影片。
現在的交通法規,對加速度是沒有規定的,這是一個立法新問題。新問題不能用舊法條來論證合理或者不合理,所以不能簡單的說,不違法,而應該從合理性去討論。
0-100公里的急速加速,可以說,不存在任何合理的場景。
油車排量越大,扭矩越高,加速效能就越好,完成超車的時間就越短。所以,大扭矩就能快速超車,在關鍵時候躲過危險。這是一個合理且合法的場景。但這個場景的加速效能,是從40提速到60,從80提速到120,從120提速到140,並不是從0-100公里加速。
綠燈起步時,高扭矩的車以高加速度衝出去,這幾乎是高加速度效能合法使用的唯一場景,但這並不合理。這是一個高風險的場景。紅綠燈轉換的時候,往往有橫向的車或者行人,他們對車輛加速效能的估計,是按舊經驗估算的,他們會覺得車挺遠的,搶在車道綠燈亮起之前橫衝出去,如果駕駛者沒看到他們,這時急加速的車就會撞上他們。

從樸素的常識出發,在城市公共道路上,這麼快地加速,是不應該的。但僅有常識是不夠的,還得把各方細節、關係、邏輯都說清楚,由常識到洞見。
一、沒有任何合理的場景
有人會說,槍可以殺人,但殺人的不是槍,而是使用的人。這個比喻同樣可以用在刀上,刀可以殺人,但決定刀用途的是人。這兩個比喻有道理。人類社會並不是建立在無風險的基礎上的,所有的事都伴隨風險,關鍵是看風險和收益的比較,是否值得。
刀的用途很多,槍的用途只有殺人和打靶,更廣泛的,槍在人類政治生活中,有必要之處。所以,這兩者有合理且必要的使用場景,不能完全禁止。而0-100加速的用途,幾乎只有玩車、炫車。注意,我這裡指的不是大扭矩效能,而是更具體的0-100加速。
所以,當任何人使用0-100的極速加速功能,就一定是不合理的。想不出任何合理的場景。0-100公里加速,是玩車必備,但是生活不可缺少之物嗎?那麼,當一個功能,在任何時候都不合理、不必需,這時就和人怎麼使用沒關係了,而是功能本身的不合理。
隨著將來更多品牌推出極加速車,不同品牌之間的比較就會越來越多,當兩輛效能電車等紅燈都在第一排時,車主很希望來一次比試。
二,誰承擔風險?
有人會說,汽車企業,開發高扭矩、高效能的車,有利於中國新能源車的發展。那麼,汽車行業的發展,車主的血脈僨張的爽感,是不是應該由行人和騎電瓶車的人來承擔。從統計上看,毋庸諱言,這兩個群體就是富人和窮人之分。那麼,富人的收益是否應該讓窮人來承擔成本。
即便他們有違法行為,但也並不能因此就說他們就活該,0-100加速有理。這從來都不是立法的邏輯。
實際上,並不是沒有合法玩車的地方。上海有賽車場,價格大約是2000-4000元一小時。這才是體驗急加速的應有價格,必要付出。在馬路上玩急加速,實際上只支付了車錢,但沒有支付賽道錢。所以,在馬路上使用0-100加速的,本質上是富人省錢,給窮人造成風險。
這不是挑起貧富對立,這是真實存在的不公平的風險、利益分攤結構。
三、電瓶車的25公里限速
公共政策是一個系統性的網路,各項公共政策之間,總有一定的邏輯聯絡,要滿足一定的邏輯自洽性。所以,對待風險,標準要有公平性。所謂公平性就是一種對比:你可以為什麼我不可以?公平性是公民對政策的基本訴求。
首先,第一個對比物件是戶外運動、極限運動。現在國外很多戶外路線都被禁止了,比如最著名的鰲太線。國內對極限運動也採取了較為嚴厲的態度。網路平臺也禁直播高空彈跳、高樓跑酷等。禁止的理由當然是怕出事,怕死人傷人,傳播和炒作後會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那麼,同樣有危險的0-100加速,為什麼就不會被禁止呢?
第二個對比物件,是電瓶車。我們都知道,電瓶車被嚴格限制了速度在25公里以內,理由當然是安全。那麼,這裡有沒有雙標?
電瓶車的速度不快,重量相對輕,造成的危害更低,而且,電瓶車是肉包鐵,對自己的危險性也很大。某種程度上,這就是以自身安全為天然限制。
其實,不管是戶外還是跑酷,電瓶車,都是自身承擔絕大部分風險。但電動車在綠燈起步時,0-100加速導致事故,轎車車主大機率沒事,但行人和電瓶車上的人,死亡機率就大得多。這是一個純粹的對行人的負外部性。
一般來說,公共政策應該限制負外部性。但現實是,自己害自己的電瓶車、對戶外的限制非常嚴格,而對只害別人的電動車極加速效能沒有任何限制。甚至廠家都自己都做出了象徵性限制,而政策在這方面,卻是一片空白。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雙標?
或許有人會說,制訂政策的都不會騎電瓶車,但會開高效能電動車。我並不這麼認為,我覺得只是因為這是一個新問題,所以才需討論、說理,把風險呈現出來。
以前汽油車也有高扭矩,更貴,那時沒有禁。因為那時不需要。一項風險出現的機率比較低的時候,的確可以忽略它。但當它變得越來越普遍的時候,就不能再被無視。中國道路上,只有300輛超跑,和有30萬輛0-100跑進2秒內的車,是完全不一樣的公共風險狀態。
除了賽道,我想不出0-100加速,任何正當的,收益大於風險的,且合理分攤風險的場景。那麼,在邏輯上唯一合理的結論,就是禁止極速的0-100加速。
禁止的辦法很簡單,透過電子圍欄,禁止在城市道路上如此加速。特斯拉賽道模式需GPS定位封閉場地才可啟用,而小米的“大師模式”僅依賴車主自覺,未設定地理圍欄限制。
但堵總需要與疏結合。車企可以在城市郊區共建賽道,商業化運營。甚至郊區車少的道路,在週末,或者每月一次,可以開闢成為賽道,車主風險自擔。車主滿足了駕駛快感,也可成為一種新興的觀賞性節目,形成高效能車文化,帶動消費。總之,可以享受駕駛快感,但起碼得考慮他人安排,得付夠錢,這才能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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