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華人夫妻被CRA追稅10年!這明顯是銀行”操作有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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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對華人夫婦因為
在銀行辦理業務時疏忽一件事,
慘遭加拿大稅務局追稅10年!
2006年,張先生和他的妻子
一起購買了他們的第一個房子。
當時他們享受了聯邦政府為購房者
提供的優惠計劃置業者計劃
(Home Buyer Plan,HBP),
各自從自己的
註冊退休儲蓄計劃(RRSP)賬戶
向HBP賬戶轉款,
用作首付款。
到了2012年,張太太的HBP
賬戶有13,142元的欠款。
2013年7月12日,
她前往加拿大皇家銀行RBC的一個分行,
要向她的RRSP賬戶付款,
以支付這筆HBP欠款。
然而,據張太太稱,RBC銀行錯誤地
將這筆款項存入了張先生的RRSP賬戶,
所以還款人變成了張先生。
當時RBC銀行
為這筆交易出具了一張收據,
但張太太沒有注意到這個錯誤。
隨後,她在2013年報稅時申報
了這筆13,142元的HBP還款。
與此同時,張先生在其2013年的
報稅中沒有申報這筆13,142元的還款。
相反,他在同一年也為自己的
HBP賬戶支付了13,111元的還款,
並進行了申報。
然而,由於所謂的
RBC銀行的錯誤,
CRA認為,張先生在2013年的
RRSP供款已經超出了
當年可用的供款限額。
根據加拿大稅法,
CRA會向超額的RRSP供款
部分徵繳每月1%的稅款。
2019年11月1日,CRA向張先生髮出了
一份T1-OVP個人納稅申報表
以計算RRSP超額供款應稅的
金額和應交稅款。
由於張先生沒有回應這封信件,
CRA於2020年12月3日又發出了一封。
2020年12月21日,
應張先生的要求,
CRA為其完成了2017
至2019年的T1-OVP申報表。
2021年6月3日,CRA向張先生
傳送了有關這份申報表的最終評估通知。
張先生表示,直到2020年12月,
在與CRA代表的一次通話中,
他才得知自己在2013年
有13142元的超額供款。
他意識到,這種情況是
由於RBC銀行的錯誤造成的。
2021年7月,
張先生要求CRA酌情處理,
豁免這筆稅款。原因如下:
RBC錯誤地將張太太於
2013年7月支付的13,142元
轉入張先生的RRSP賬戶,
而不是她的個人RRSP;
張先生意識到這一錯誤後,
立即與RBC銀行聯絡,
但由於距離交易時間已經超過7年,
RBC銀行的記錄被消除了;
· 因此,張先生無法從RBC銀行
獲得一封承認錯誤的信。

在對張先生提出的
兩次免除稅款的請求進行審查後,
CRA拒絕了該請求,理由如下:
張先生沒有提供證據
以證明這個錯誤的存在。
張先生有責任確保所有供款
都是按照規則和規定進行。
CRA承認張先生的RRSP
超額供款不是故意的行為,
但指出第三方錯誤通常
不能作為取消稅款的理由。
 CRA的記錄顯示,
張先生在事後沒有對超額繳款的
情況做出任何補救行為。
張先生在2017年和2018年的
評估通知中被告知他
對其RRSP的超額供款,
日期分別是2018年5月10日
和2019年4月29日。
當時RBC銀行的記錄還沒消除,
如果他根據這一資訊立即採取行動,
就不會錯過重要證據。
隨後。張先生不服稅務局的決定,
向聯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的要求。
法院的法官認為稅務局的
決定中有可審查的錯誤,
此案應發還稅務局,
交由不同的決定人重新稽核裁定。
這件事提醒大家,
在銀行辦事一定要檢查收據
並確認自己辦理的業務沒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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