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加拿大人選擇電子方式處理賬單和稅務事務,但有時稅務局(CRA)的錯誤可能讓納稅人付出慘痛代價。
近日,一位納稅人的親身經歷揭露了CRA的嚴重失誤——不僅導致他被迫為額外$53,258繳稅,還讓法官直言:“這完全是一個愚蠢的錯誤!”

一張T4A稅單被算了兩次:
納稅人為額外$53,258繳稅!
近日,一名來自BC省的房地產經紀人向稅務法庭起訴加拿大稅務局(CRA),原因是稅局的“低階錯誤”導致他被迫多繳稅款,而法庭最終也無法幫他改正這個問題。
案件的核心是一張2019年的T4A收入稅單,該稅單顯示他的個人房地產公司收入為$53,258。但隨後,發薪方(支付公司)對稅單進行了修訂,並向CRA提交了一份修正後的T4A,金額調整為$55,074。
然而,CRA在稽核時犯了一個重大錯誤——它沒有替換舊稅單,而是直接把兩張T4A的金額加在了一起,導致該經紀人的公司被重新評估為2019年收入$108,332,遠高於其實際收入。

圖源:51記者拍攝
發現錯誤後,CRA卻拖延處理!
2022年8月,該房地產經紀人收到CRA的信件,通知他即將被重新評估。他立即聯絡CRA,並與一名稅務官員溝通,對方承認只應該計算最新的修訂稅單,但並未在系統中更正這一錯誤。
同年10月,CRA正式釋出了他的錯誤稅務評估結果,並上傳到他的CRA賬戶。根據《加拿大所得稅法》,納稅人必須在90天內提交異議申請,也就是說他的截止日期是2023年1月10日。
由於他認為CRA會自動更正錯誤,這位納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異議,直到2024年3月24日才提出申訴。
然而,根據稅法,即使錯過90天的期限,納稅人仍然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延長異議時間,但這位納稅人仍然錯過了最後的補救機會,他的延長期限為2024年1月10日。

圖源:Google Map
儘管他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從未收到CRA的評估通知,但CRA的計算機系統記錄顯示他曾四次登入並檢視該檔案。這意味著,即便CRA犯下了“愚蠢的錯誤”,由於納稅人自身的疏忽,他也無法再爭取任何補救機會。
最終,法官雖然對他的遭遇表示同情,但也無奈地表示:“雖然CRA在評估過程中犯了嚴重錯誤,但根據《稅法》,我沒有權力延長時間或推翻稅務局的決定。”
這件事情提醒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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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檢視CRA賬戶:確保所有評估通知都被及時閱讀,而不是等到事情發生後才去處理。 -
及時提交異議申請:即使CRA犯了錯誤,也要確保在90天內提交異議,或者至少在一年內申請延長異議時間。 -
儲存所有稅務檔案:包括T4A、T5、T3、RRSP等稅務憑證,以便未來有證據證明自己的申訴合理性。
這起案件也證明,即便是政府機構的低階錯誤,也可能讓納稅人付出巨大代價!如果你的稅務評估出現異常,一定要儘快行動,否則即使法官知道CRA犯錯,也無法幫你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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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連結:
https://financialpost.com/personal-finance/taxes/cra-stupid-mistake-compels-taxpayer-pay-taxes-extra-income?tbref=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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