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
楊希枚
中國社科院歷史研究所
楊希枚(1916—1993),著名人類學家、歷史學家,原任臺灣中央研究院研究員。二十世紀30年代曾參與殷墟考古挖掘工作。1983年自美歸國,定居北京。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全國政協委員。
著作有《先秦文化史論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楊希枚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

《 諸神的起源》國內共十二個版本
[第一篇]
何新老弟:
信收到幾日,因感冒擾人,未及時筆復,請諒。
關於尊著太陽神崇拜的研究稿已拜讀。
1.文中擬訂的方法,主要該用進行研究的主題來證明。因此,似不須先據仍須證明始可成立的“小”型神話的例子為之證明。何況主題旨在太陽崇拜的系統研究。因此,我以為序文中僅提出方法理論即可。
2.序文似應指出提出問題的動機——是從來沒有人研究過中國太陽崇拜?研究的不徹底或誤謬?或其它原因。
而我認為,過去研究只是不成系統地有說明中國古代“也有太陽崇拜”的零星史實;縱的和橫的方面均多有不足,而尤重要的是,視這種崇拜似只是祖先崇拜的“陪襯”,卻不知其普遍性以及地位的重要性,實更勝於祖先崇拜。(這一觀念似迄無人提出過)
3.雖說明擬訂的方法以分析主題,而實質上應是據史實反證擬訂的方法。因此,希望不“自投羅網”,即不用自制的框框來硬裝找到的材料,而應客觀地用史料來證實你的方法論(否則便必將失敗,結果只是變成為別人提供一些未能善用的史料)。
因此,方法論也可不必過於強調,尤不必強調可如何改觀以後文史各方面的結果;只提綱挈領地說明方法即可。
4.在20頁以下的“六書”問題,似無討論之必要。
5.方法上似應說明擬從哪些習俗或制度方面,闡釋太陽崇拜。(如祭祀、服飾、建築、思想,或語文各方面。)
關於由我指導研究一事,我感到不僅學不足為人師,更感到有些不便。
所中因理解我曾表示不從事教學的意思(包括研究生),而未與我再談及此事。此時,張(張政烺)、胡(胡厚宣)二先生已公開招生,我自不能毛遂自薦,以免有與人競爭之嫌;尤其不願使人認為我在爭取你。
如真承你雅愛,無妨以朋友或同道之誼,以餘暇研究我可以協助的問題。我的材料,如你有用,均可使用,只在你的論著完成後,在文中提一下,也就夠了。
以上所說均出於願望,非有別意,務請見諒。
祝研安!
希枚
六月二日晚(1984)
【何新案】
楊希枚回國後我與他在會議中認識,後多有來往而為忘年交。1984年《諸神的起源》初稿草成我即先送楊先生審讀。此信即是他讀拙稿後所復的讀後感。
楊先生於此信中所談,主要即是《諸神的起源》之主題——中國遠古文化中的太陽神崇拜問題。這個問題,此前屬於史學界諱言少言之禁區,權威如郭沫若更曾經斷言中國古代並無太陽神崇拜。而我於楊先生處聆教獲益至多。楊先生之博學之謙虛及扶持後學之厚德大愛,於此信中句句可見之。
往事已隔多年,楊先生早已是故人,餘亦垂垂老矣。每重讀舊信,則不免乎哀思而仍心嚮往之。】
(參看《何新批判——研究與評估》“學者通訊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版)
[第二篇]
何新老弟:
大著《論馬克思的歷史觀點與社會發展的五階段公式》、《文史新考》、《經史雜考》、《需、胥、儒》與《上古史官演變考》各篇均已逐篇拜讀。
尤其《論馬克思》一篇拜讀數次。
你最後引的馬氏一段話,使任何人都不能不承認馬克思唯物主義思想!據我自己的淺陋理解,即重視客觀事物的科學思想的卓越性。
你所論述的原是我近年所感受的,因而也是我最傾心的看法(不是具體討論的問題)。特別是“不先打破……教條主義傾向,是不能使歷史真正成為一門有價值的社會科學”這個根本論點。
其實,任何一門科學似乎都沒有僅此一宗或一家之談的、宏括萬事萬物之理的“真理”。
而所謂“真理”、科學學說,不過是“此時此際有效的說法(working hypotheris)”(因此,牛頓的力學定理便不如愛因斯坦的學說更適用)。
如果“不惜割裂歷史的肢體,削足適履地歪曲活的歷史以適應於死的教條概念",不僅不能使史學成為科學史學,而是會使人的思想,整個社會思想都會僵化。
真佩服你,竟然在1981年如此大膽地寫出這麼精闢的論文!
顯然,國人,尤其中青年人的思想並未僵化。中國人的思想,正如現在大力推行的開放經濟政策一樣,會日見開放活躍起來的!真正的科學史學會日趨發展起來的,而你正是這個希望實現的倡導者之一。
而且前些日讀到1980年《學習與探索》陳平的《關於社會史研究的方法論問題》,說明這個趨向也正是方興未艾!令人深受鼓舞。我的思想是落伍了。
寫到這,又看到今天的《光明日報》的《加深對社會主義的科學理解》和《從歷史的發展中認識科學社會主義》兩文,跟我們的看法正是一樣,證明“這樣的思想路線,必然要求解放思想……從種種錯誤的或陳舊、不符合發展了的實際情況的傳統觀念、固定觀念中解放出來,破除條條框框的束縛……使思想更符合不斷發展著的實際”的看法是不可或缺的!證明過去思想上“有種種錯誤”受“條條框框的束縛”!如此錯誤的束縛,還談什麼科學研究?
其餘各篇論點都持之有故,僅小地方或有可論,略示拙見:
一、《鍾馗考》論點均同意,據下列各詞音韻比較:(仲)虺Xwə̂d,(仲)偎Kwə̂d,(仲) 儡Liwə̂d,偎佩Xwə̂dKwə̂d,鬱儡 Siwə̂t Hiwσd,頗疑①原文或即虺儡、偎儡、鬱儡,②省言,則為虺、偎或儡,③雄、伯、中(仲)或是附加詞如風伯、雷公的伯、公)。
二、勞軒似有《釋史》之類的一文載《大陸雜誌》(題名期數已記不清)認為“史”或即巫史持鑽鑽龜:較之吏、使持“旗杆裝置有鼓”的令旗或令鼓,似更容易(旗杆上置鼓實在太重),因而也較合理。尤其史契刻卜辭,正是記事。實際引《周禮》也只說“以旗物……各師其民而致”,不必就是手舉旗鼓(將旗鼓先建於場地上而後致之)。
又既雲劉節先生釋尹字說“甚確”(即司冊命書記,史佚即尹佚),則“史”至少也當是記事之官。何以又據甲骨文“另一類史官”……因而強調史為“授令使人之官也"?這個論點既失之矛盾,也失之勉強,顯得吃力。然否?何不詳舉右史的職務及各司其職之史,而不必肯定泛稱之“史”必為司令之史?
引論徐中舒先生文的“需”字是否為“x”字之誤印?《說文》解釋的是“需”,不是x,也不能認為“從而的形訓不確”。或只能指出當是或需字。儒或即x,即主持祭典者的論點則是也。
墨子出身木工,及鉅子為墨子派下的執法領袖說,應是不易之論。
鄒衍為東方“方仙道”說,論點或發揮陳寅格先生說,蓋可論定。惟總覺得歷來發揮鄒衍說或考證其說者,所引資料均不出《史記》、《應同》篇、《淮南》等主要秦漢人論著。鄒氏原著均已無存,甚難確論。或不如就漢儒論著,以論九州島、陰陽之說,或更可論。
以上所見,卑之無甚高論,也不影響大著基本論點。尤有敢於突破舊說的同好之感。
社林崇拜。據漢畫羿射林上之“鳥”,當與太陽崇拜有關。太陽既關乎自然界萬物之生,及其炎旱,也為生物和人類的最大敵人,因而既是崇拜,又與之鬥爭!人與大自然力的抗衡!
我最近譯完《文化演化及研究史》一文,主旨與前面所論問題頤可參證。不悉有無刊載價值。容日即擬撰“漢代太陽崇拜”一文,俟寫好,請你批評。
附上近日發表的《先秦所謂姓及其相關的問題》抽印本。主要對過去研究作一概括介紹,同時對“姓、甥”二字訓詁與社會結構演變關係,提出新的看法。而主要論點提出周代至漢代仍是濃厚母系姓族(即通常所誤稱之氏族),從母系,從母姓制的遺緒。問題頗覆雜,所論不必正確,只提出供有興趣同道參考而已。
先秦所謂姓,正是這樣一個複雜而需要全新肯定的問題。其豈不然?
祝新年安好!
楊希枚
二月四日(1985)

《 諸神的起源》日本、韓國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