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丨張是之
7月24日,國家發改委和市場監管總局釋出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修正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修正草案對1998年開始實施的價格法進行了修訂,共10條主要涉及三方面內容:
一是完善政府定價相關內容;二是進一步明確不正當價格行為認定標準;三是健全價格違法行為法律責任。
老古和鄧新華老師都寫文章對這個修正草案進行了批評,他們火力全開,以至於很快就被404了。
雖然我也很無語,但儘量平和一點,只說下這背後涉及到的基本經濟學原理問題。
細節問題本文暫且不做展開,其中涉及到一個核心問題,值得引起大家的重視。
那就是修正草案的擬定者,過度關注成本問題了。
一個非常明顯的事實是,修正草案一共10條,而“成本”二字出現了7次。
我摘幾條大家看下:
第(二)項修改為:“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或者有正當理由降價提供服務外,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佔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或者強制其他經營者按照其定價規則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第(三)項修改為:“透過捏造散佈漲價資訊、囤積居奇、無正當理由超出成本大幅漲價等,哄抬商品或者服務價格;”四、將第二十二條修改為:“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開展價格調查、成本監審或者調查,聽取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有關單位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需的賬簿、檔案以及其他資料。”
很明顯,草案擬定者非常重視成本,而且認為價格必須是在成本之上的一定範圍內才是合理的。
但是很遺憾,價格與成本無關,而只與供需關係有關。
正式因為這個誤解,監管部門過度關注成本,進而誤導了對價格的認識。
而正是基於這樣的錯誤認識,修正草案過於關注某些“不正當價格行為”,並最終導致了對市場本身定價秩序的過度干預。
而這裡邊所謂的“不正當價格行為”,很多未必對消費者、其他生產者或者社會帶來危害。
更多的其實是,監管者對市場行為的不理解。
價格與成本無關,這個邏輯在有些場景下比較好理解,但有些場景又容易讓人迷惑。
比如,你十年前買的房子,今天賣可能是漲了一倍或者兩倍,賺錢了。
但是你賣房子的時候會去參考你當時買的價格嗎?不會吧?你只會參考當下附近的成交價,既不會去參考你十年前的成本價,更不會去參考當初蓋成這個樓盤時候的成本價。
再比如,我今天收拾房子,上一任業主留下的很多積木玩具,質量很好,樂高的。
這些玩具買的時候,總價目測至少2000,但是今天只能是當廢品處理,4毛錢一斤,20塊錢都不到。
價格與成本有關嗎?沒有關係。
只不過,我們在看經濟現象的時候,總是發現,企業製作產品付出成本在先,然後定價銷售在後,於是就認為定價一定是基於成本定價的。
這符合我們的觀察直覺,但並不是我們的決策邏輯。
經濟學很多時候是反直覺的,經濟學所揭示的定價邏輯,與我們的直觀經驗並不完全吻合。
對於消費者而言,只要他對商品的評價高於他所要付出的貨幣,他們就會購買商品。
而對於企業家而言,他在研發生產一個新的產品時,可能完全不知道那個具體的消費者是誰。
不知道是誰,也不知道他在哪兒,所以企業家要事先進行預判。
而預判的內容之一,便是最終的消費者願意為我的產品支付多少錢,然後根據這個預判的價格再倒推計算應該在原材料上投入多少比例的資金。
這個時候,他在生產要素市場上,也需要進行競爭,和其他企業家進行生產要素的競爭。
市場的另一面,則是生產要素的所有者則與其他要素所有者的出價形成競爭。
於是,最終的結果是,在最終產品還沒生產出來之前,生產要素市場就已經展開了競爭,這就形成了一個要素價格。
在終端產品市場和生產要素市場,這兩者的不同在於消費者購買終端產品,是直接評價該商品對於他自己主觀價值。
但企業家購買生產要素時,並不直接評價要購買的要素的主觀價值,而是以這些要素所能生產的那個終端產品估價為基礎。
也就是說,消費品的市場價格形成直接依賴於“主觀價值”,生產要素的市場價格形成則與消費者購買的終端品的價格相關聯。
所以,消費者的價值判斷,決定了終端產品的市場價格。
接著,在市場上尋求利潤的企業家又對這些價格可能的未來變動作出預測,也就是估價。
然後,企業家依據這種估價,來指導自己購買生產要素進行生產。
這就是奧地利學派主觀主義的價格理論,市場決定消費品的價格,並以相同的方法決定生產要素價格。
這個邏輯過程,依次向後傳導,與我們看到的先有生產要素的成本,然後有終端產品的價格正好相反。
這也是我們說“價格決定成本”而不是“成本決定價格”的邏輯含義。
應該說,在價格和成本的關係這個問題上,不論是不是奧派,現代經濟學應該是沒有分歧的,建議放下成見,去提一提正確的建設性意見。
如果這個修正草案得以完全透過,對經濟發展未必是好事。
張是之,2025年07月27日。

下面這幾個連結,大家可以去看下原文,並且可以去網站留言提提建議。提建議未必成功,但是一點建議都不提,這個修正大機率就這麼通過了。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修正草案(徵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https://yyglxxbs.ndrc.gov.cn/file-submission/20250724170616480776.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修正草案(徵求意見稿):https://yyglxxbs.ndrc.gov.cn/file-submission/20250724170553766368.pdf
徵求意見通道:
此次公開徵求意見時間為2025年7月24日至8月23日。歡迎社會各界人士透過網路等方式提出意見。公眾可登入國家發展改革委入口網站(http://www.ndrc.gov.cn)首頁“互動交流”板塊,進入“意見徵求”專欄,或者登入市場監管總局入口網站(http://www.samr.gov.cn)首頁“互動”板塊,進入“徵集調查”專欄,提出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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