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學霸殺妻又開庭!拖了359天案子還沒初審,兇手卻養的白白胖胖……

大家好,我是紐約君。

就在上週,震驚中美的華人谷歌工程師殺妻案,終於再次開庭。

這已經是第四次認罪聽證會,距離陳立人將妻子於軒一殘忍殺害,已經過去快要一年了。
此期間,陳立人與辯護律師奉行“拖字訣”,以不斷缺席來拉長戰線,為自己的案件獲得更多緩衝時間——
自1月16日,陳立人因涉嫌殺妻入獄,後一度藉故就醫,竟連著5次放法庭鴿子;
直到2月9日,陳才終於頭戴“白色頭盔”(人道約束軟殼防護頭盔,一般用來防自殺、自殘)首次現身,卻並未入座被告席;

(2024年2月9日,矽谷殺妻案嫌犯陳立人曾頭戴頭盔現身提審 | 圖源:World Journal)

4月19日的首次認罪聽證會上,陳依然未入被告席;辯方律師以仍在等待屍檢報告結果為由,向法官提出延後
6月7日,第二次認罪聽證會,陳終於入座法庭被告席,且明顯有些發福;儘管此次庭上出具了屍檢報告,但辯護律師以忙於其他案件為由,又雙叒申請了擇期開庭… …

(圖源:World Journal)

10月5日,第三次認罪聽證會上,陳立人甚至都胖了不少,臉頰飽滿,手臂粗壯。被帶入法庭後,陳立人坐在律師旁邊,神態鎮定,不時會和律師交流。
在法庭上,陳立人的律師表示,自己收到了一份“來自中國的醫療記錄,並表示醫療記錄的內容是關於‘行為健康’方面”,所以需要時間來翻譯和閱讀這些醫療記錄,因此申請延遲開庭,最終法官支援了申請,並將開庭日期再次延期到2025年的1月
幾個月間,陳立人和辯護律師,彷彿在策劃一場“狼來了”的大型遊戲,一而再、再而三地玩弄受害人家屬和圍觀群眾的期待情緒,甚至想試圖把“陳立人患有精神疾病”作為切入口。
起初提審時,還有不少華人民眾專程請假到場,網路庭審也一度被擠爆;
如今在一次次的失約後,不少群眾已經慢慢喪失對此案的關注度,甚至由於司法程式遲遲沒有取得任何進展,陳立人出庭事件都快登不上微博熱搜了。
而這,或許就是他們想要的…
就在今天,當地時間1月10日,我們終於等來了又一次開庭此次出現在庭審中的陳立人,和去年黝黑精瘦的形象大不相同,有旁聽網友稱其如今變得又白又胖,精神狀態還不錯,不過依舊是不認罪
雖然在本次聽證會上,經過控辯雙方同意,初審時間定了下來,但卻是在半年後的6月份(預計6月23和24兩天)。
不知道那時候,還有多少人記得這件事。
這份正義究竟何時才能到來呢?

2024年1月16日,在加州聖克拉拉Valley Way兩人購置的新房中,27歲的丈夫陳立人將妻子於軒一徒手活活打死
經確認,陳立人,身高1.9米,高中畢業於百年名校四川成都七中,2014年考入清華大學,其高考成績至今還掛在母校的高分名單上;
於軒一,與陳立人同歲,來自吉林白城,2014年以702分的高分,成為吉林松原市的理科狀元。

兩人都曾因高分考入清華接受媒體採訪 | 圖源:網路)

他們兩人,皆畢業於清華大學,都在美國加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深造,之後都進入谷歌、年薪百萬,從小到大都是“別人家的孩子”。
兩人的社交媒體都置頂對方,一起分享攀巖、滑雪、餵養貓咪的照片,儼然一對甜蜜夫妻。
同學、同事、鄰居們也給出很高評價,稱夫婦二人友善、靠譜。
正因此前形象如此文明、健康、成功,殺妻現場的慘烈、暴虐、血腥尤為令人髮指——
據法庭和警方的公開檔案,丈夫陳立人徒手反覆擊打妻子的頭部,最終導致其死亡。
由於毆打妻子時間太長,“陳的右手腫脹、發紫。他的衣服上、腿上、胳膊上和手上都是血跡。”

(圖源:Santa Clara Police Department)

檢方隨即對陳提出重罪指控,並勒令其不得保釋;
然而,如此證據鑿鑿、板上釘釘的殺妻案件,卻在司法程式上一拖再拖……
結合目前公開的資訊,陳立人家境和於軒一家境相差甚遠,陳的家人迅速找到當地金牌律師施羅德( Wesley J. Schroeder),該律師有40年刑事訴訟經驗,尤其擅長應對伴侶虐待、家庭暴力、謀殺等案件。

(擔任陳立人的辯方律師施羅德 | 圖源:律師事務所網站)

陳立人更是藉故送醫、連著5次放法庭鴿子,直到2月9日的第6次提審才終於現身——
這位兇手也並未入座被告席,而是全程面無表情,站在他的辯護律師施羅德後面。
更諷刺的是,一拳拳重擊妻子頭部致死的陳立人,自己卻戴著防止頭部受傷的白色頭盔。
在簡單的資訊確認、完成提審手續後,法官便宣佈於4月19日進行答辯。

(2024年2月9日,矽谷殺妻案嫌犯陳立人曾頭戴頭盔現身提審 | 圖源:World Journal)

原本以為4月19日的第一次認罪聽證會會有一定進展,但陳立人當庭仍並未作答辯。
他的代理律師給出的理由是仍在等待於軒一的屍檢報告結果;

(聖他克拉拉縣法院)

時間來到6月7日的第二次認罪聽證會,陳立人換掉首次聽證會身穿的精神病犯人的黃色囚衣—— 改穿正常犯人的紅色囚衣現身。
據在場記者報道,經過半年牢獄生活,陳立人明顯發福了。
但儘管辯護律師已經拿到屍檢報告,此次聽證會的時間仍僅進行了3分鐘——且這3分鐘,還主要用於確定第三次認罪聽證會的時間,理由竟是律師目前在處理其他案件,沒空看幾百頁的屍檢報告(???)。
也就是說,此時案發已過近半年,在司法程式上依然沒有實質推進… … 
律師施羅德還十分肯定地對記者表示,一定會按照絕大多數犯罪案件的辯護策略,進行無罪抗辯,也就是不認罪,為陳立人保留更多選擇。
從案發至現在,我們看到了這位知名律師的策略就是不斷拖延

(2019年3月,美國加州州長加文•紐瑟姆(Gavin Newson)宣佈,暫停加州的死刑施行)

考慮到根據加州法律,之後還會有預審、庭審、量刑等一系列流程,可能一兩年之後才能看到最終審判。且加州在事實層面已經廢除死刑,陳立人最大可能是被判處終身監禁。

(截圖自於軒一親友微博@林黛佟湘玉)

問題是,我們可以等,但於軒一的父母等的起嗎?
於軒一齣身普通工薪家庭,案件發生後父母在國內奔忙處理簽證,且“沒有任何途徑獲取好的法律援助”(於軒一親友微博語),當時美國奔喪還要求助清華校友會;
於父母也無法長期在美國,許多事務都是於的友人自發幫忙,不惜花時間、花精力、甚至花錢。
時間一長,何以為繼呢?
主頁君真是為於家父母心酸,更可憐於軒一被家暴致死、至今討不回公道。
而只要我們不憚直視慘烈的現實,就會發現,這種親密關係中的暴力行為,其實如此普遍……

依官方定義,家庭暴力是“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恐嚇行為、身體虐待、性虐待或精神虐待等行為。”
雖然無論男女,都有可能成為家庭暴力案件中的施虐者/受害人,但當前社會的親密關係中,男性往往在各方面佔據主導位,再加之先天的體能差異,家暴加害方絕大部分為男性是不爭的事實。
據@全國婦聯資料顯示,在我國2.7億個家庭中,約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9成是男性。
當然,這種情況,在全球範圍內都有普遍性和一致性——
在美國,有1/4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
1個月,全美家暴熱線會接到23500個電話;
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到伴侶的毆打。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言語、精神暴力,也是不容忽視的暴力行為。
比起容易鑑別的身體暴力,輕視、侮辱、謾罵與精神操控等精神暴力更為隱秘幽暗,往往令人費解、難以察覺,長遠來看,對受害者的傷害更大、影響更深。
2019年,北大牟林翰虐待案曝光,為我們揭開了精神暴力罪惡的冰山一角,也讓無數人知道了“PUA”、“煤氣燈效應”——
2019年10月,22歲的北大法學院女生包麗服藥自殺,並最終於半年後搶救無效去世。
此前1年多里,其同為北大學生的男友牟林翰,對包麗開展了漫長的精神與身體暴力,以羞辱、威脅,扇耳光、拍裸照、甚至鼓勵自殺的方式,不斷要求女友證明對自己的“愛”,並最終摧毀了包麗的自我意識。
2023年,被告人牟林翰,以虐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同時判決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73萬餘元。

(圖源:公眾號“凱旋十二”)

北大牟林翰案,以及最近發生的這起清華谷歌工程師殺妻案,都證明了——
高學歷,與高智商掛鉤,但不能過濾人渣。
無論高學歷與否,對絕大多數女性受害者來說,唯有擺脫不良親密關係的操控、剝奪和禁錮,才能重獲新生。

(《不要和陌生人說話》劇照)

一個十分常見的問題是:為何被虐者會繼續留在施虐者身邊?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曾指出:女性受害人平均被家暴35次,才可能去尋求司法救濟。
婦聯研究更是顯示,受害者平均要7次反覆,才有可能徹底擺脫暴力關係。
心理學中,有一種定義叫“受害婦女症候群”——
女性受害者在捱打中,一次次地意識到力量的懸殊,會產生強烈的無助感,因而心理逐漸走向癱瘓狀態。
再加之施暴人也會用撒謊、乞求、哭泣、下跪、甚至以自殺相威脅來表達“悔恨”,處於弱勢地位的受害者往往妥協,形成惡性迴圈。
更何況,統計資料顯示,大部分與家暴有關的死亡,實際上是在受害者決心離開/分手/離婚後發生的。
聯合國毒品與犯罪機構(UNODC)資料,2017年全世界共有至少87000名女性被故意謀殺,58%女性死於家庭成員之手,其中親密伴侶(丈夫或男友)佔了34%。
(這意味著,每一天,世界各地都有137名女性被自己的伴侶或親人殺害。)
這份報告最後無不尖銳地指出:對於女性來說,家才是最危險的場所。

(2017年,世界各地死亡女性58%都是被自己的伴侶或家人殺害的 | 資料來源:UNODC)

最可悲的是,除了習得性無助、擔心被報復和殺害,舉證難度大、訴訟成本過高且效果不佳等困境,缺乏強有力的社會支援系統,才是許多女受害者遭家暴後、司法救助意願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

就拿陳立人和辯護律師的拖延策略來說吧,最壞的結果,就是令輿論在一次次“狼來了”的落空中逐漸扭曲,導致遇害者於軒一及父母遭受非議和責難。
早在案件剛曝出時,就有不少人驚呼陳立人的相貌、條件、家境,稱他為“國內相親市場頂流”、“人類高質量男性”:
還有不少人,可惜一個高材生淪為殺人犯,便不惜從受害者身上找原因,試圖證明其合理性:
有人說於軒一此前曾因被家暴報過警,影響陳立人的前途,逼丈夫走上了絕路;
還有人“證據鑿鑿”,聲稱於軒一脾氣暴躁,甚至經常家暴丈夫,陳立人只是無奈回擊;
不止謠言、誹謗大面積擴散,經典的“女性出軌”黃謠也雖遲但到,還有無良自媒體口口聲聲稱於軒一“勾搭渣男並拍下x影片”。
種種髒水,潑向了已經無法開口申辯的於軒一。
似乎在某些網友眼中,受害者,才是這起兇殺案的始作俑者。
但是,家暴犯罪分子,到底有什麼值得可憐的呢?
陳立人如今的身份,首先是個殺人犯,其次才是高材生。
如果這樣的人都能在輿論層面得到廣泛諒解,那被拳頭活活打死的於軒一,她才年僅27歲,她的人生就不值得惋惜嗎?
退一萬步說,難道於軒一、包麗、千千萬萬的女性受害者,如果不是清北高材生,不是大廠員工,也不是完美受害者,就應該被伴侶家暴、甚至被置於死地嗎?

(《天水圍的夜與霧》劇照)

是的,每當家庭暴力犯罪事件發生時,人們往往還是以丈夫、男友、情人的身份來評判兇手,而不是把他們視為危險的罪犯、潛在的殺人犯。
“雖然犯了錯,但他還是一個很不錯的傢伙。”不少人會這樣說。
“他太愛她了,因為她要離開,一時衝動才動了手”。
事實上,就算我們不能給予受害者直接的援助,但在家暴案件曝光後,少一些對受害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多一些對環境安全與犯罪本身的討論,也是給予她/他們的莫大支援。

(若妻子失蹤,其丈夫則為最大嫌疑人的3大原因:“It’s always the husband”、“It’s always the husband”、“It’s always the husband” | 圖源:美劇《重案組》)

反家庭暴力,任重而道遠。
如何讓人類的一半人口生活在更安全的世界?這才是紛擾嘈雜的吃瓜資訊之後,我們最應該思考的問題。
後續進展,主頁君一定會持續關注。
願天理昭昭,善惡有報。
也願本案的教育與警醒意義,不要那麼快被大眾淡忘。
感  謝  閱  讀  ⭐️  歡  迎  分  享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