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遭侵佔,還要為“安置”占房者支付$16萬?布魯克林房東怒告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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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紐約郵報5月10日報道 紐約市政府正要求布魯克林兩位房東支付16萬美元,用於支付“安置”一群非法佔據其房產者的費用。
紐約郵報報道截圖
據報道,這群占房者中包括一名已被定罪的性犯罪者,但市政府究竟安置了哪些人尚不明確。
房東Mohammad Choudhary和Boysin Lorick 表示,他們在長達數年的房產糾紛中已無計可施。2019年5月,這兩位房東以約130萬美元的價格在科尼島(Coney Island)海王星大道(Neptune Avenue)購置了三棟投資性房產。他們先是遭遇了大流行相關的封控和延誤,隨後又被以一名性犯罪前科者為首的占房團伙破門而入。這些非法佔據者不僅拒絕搬離,還涉嫌將房屋轉租給他人。
經過數月的投訴,警方和市執行法官終於在2022年12月將這群不速之客驅逐。房東表示隨後其花費約30萬美元、耗時一年多進行了房屋翻新,並於八個月前開始將房屋出租給六個家庭。
但上個月,兩名房東突然收到市政府發出的超過40萬美元的留置權通知。Mohammad向《紐約郵報》表示:“此前一切都很順利,直至收到留置權通知。”這些來自住房保護局、財政局和環境保護局的留置權包括未付水費、緊急維修費、滯納稅款以及多項“安置”費用。
紐約市通常會在建築狀況惡劣導致清空令時,向失職房東收取租客安置費用。但根據布魯克林最高法院的訴訟檔案顯示,Mohammad和Boysin不僅“對任何安置行動毫不知情”,而且他們認為自己根本不該為非法佔據者承擔責任。他們在訴訟中指出,在占房者(據稱曾威脅過他們)控制房屋期間,他們既無法管理也無法進入該房產。
代表房東的律師Natraj Bhushan表示:“為什麼要向其當事人收取這筆搬遷費?當事人既不知情也無法控制。”律師稱紐約市建築部門此前已免除占房期間產生的罰款,房東也不應為當前留置權負責,因為“他們完全被剝奪了修繕或出租房產的權利,且在這些稅費累積期間未得到任何來自市政部門的幫助”。
律師補充道:“其他所有時段的稅費和水費都已付清且沒有拖欠,等到當事人完成所有修繕工作後才說‘我們要拿走這個房子’,這種做法令人作嘔。”
紐約市建築部門拒絕對此置評。市法律部門表示正在審查此案。住房保護局發言人回應稱:“紐約市為被迫遷離住所的居民提供了廣泛保護,我們致力於維護這些權益。本案事實將在法律程式中得到澄清。由於訴訟正在進行,我們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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