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 2024 年透過線上平臺賺錢,無論是開 Uber、寫盈利部落格、在 Airbnb 出租房屋,還是在 Etsy 上賣手工藝品,都需要向加拿大稅務局(CRA)申報收入。


根據 2024 年生效的 C-47 法案,如果你在線上平臺的收入超過 $2800 或完成 30 筆以上交易,相關平臺必須向 CRA 提供你的收入資訊,這可能會影響多達 900 萬名加拿大自由職業者。
其中的部分線上平臺工作,CRA 將直接從平臺獲取你的收入資訊。
H&R Block 的稅務專家 Yannick Lemay 強調,加拿大自由職業者必須瞭解並遵守 C-47 法案的新稅務申報要求。
現在,Uber、Lyft、Airbnb、VRBO、DoorDash、Etsy、eBay、Poshmark 等平臺都必須向 CRA 提交包含賣家姓名和收入的“收入申報資訊”(Information Return)。
如果你是自由職業者或副業賺錢,記得檢查自己的收入記錄,確保平臺提供的資訊與你的申報金額一致。
今年轉售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的演唱會也讓一些人小賺一筆,那麼這種演唱會轉售的盈利是否需要申報呢?
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賺了錢,需要申報!其中50% 的利潤需要納稅。例如,如果你賣票賺了 $5000,那麼$2500 需要計入應稅收入。
而且如果倒賣門票是你的主要收入來源,會被視為“商業活動”。其中100% 的利潤都需要申報,比如你專職從事門票轉售,則全部 $5000 都需要報稅。
但如果倒賣門票虧損,是否能抵扣呢?如果倒賣門票屬於你的商業活動,那麼虧損可以抵扣其他收入,減少稅款。但如果只是偶爾賣票,虧損不能抵稅。


並非所有線上平臺都需要自動向 CRA 提交收入資訊,主要受 “代理合同模式”(Agency Model) 影響:
·提交的包括:Uber、Airbnb、DoorDash、Etsy、eBay、VRBO、Lyft、Poshmark 等。
•不提交的包括:YouTube、Facebook Marketplace(取決於使用方式)。
例如Uber 需要向 CRA 提交司機收入,因為 Uber 只是撮合交易,司機的收入需要申報。YouTube 直接支付內容創作者,並提供稅單(T4A 或 T5),不屬於 C-47 法案的適用範圍。
Facebook Marketplace 取決於用途。如果只是賣二手物品(如舊電腦、溜冰鞋)則無須申報。如果是批次銷售盈利(如專門在 Facebook 上賣全新商品)就需要申報商業收入。
如果不報稅,會怎樣?
H&R Block 的調查發現,近一半的自由職業者願意冒險不申報部分或全部收入。但這樣做會帶來嚴重風險,因為 CRA 現在能更輕鬆地核查你的收入:
•以前 CRA 需要透過法院要求平臺提供收入資訊,現在平臺必須主動上報。
•如果你被發現少報收入或完全不報稅,可能會面臨稅務審計(CRA 調查你的財務情況)。最終會被罰款、補繳稅款甚至被追究法律責任。
“不申報全部收入會帶來嚴重風險,本質上是違法行為。”H&R Block 稅務專家 Yannick Lemay這樣表示。

如何確保自己合規?
保持完整的收入和支出記錄,包括:副業或自由職業的收入來源(銀行入賬、平臺收益報表等)。此外還有相關費用(交通費、家庭辦公室開支、網路費用、運費、銀行手續費、商業貸款等)。
此外還需要在報稅時核對 CRA 收到的資料。確保平臺提供的收入資訊與你自己的記錄一致,避免申報錯誤。例如,Uber、Airbnb、Etsy 可能會發送T4A 或 T5 稅表,需要和你的實際收入核對。
轉載自:超級生活
微信ID:superlifec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