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得交稅!開Uber、送快遞、現金日租房、賣手工全算上!超過這個2800$不交就罰死你

你開優步嗎?賺錢的網文寫手?經營Airbnb?在Etsy上賣工藝品?如果您在2024年透過線上平臺賺錢,請務必讓加拿大稅務局(CRA)知道您賺了多少錢如果您從線上平臺獲得的收入超過2800元,或者您進行了超過30筆交易,法律現在要求該平臺告訴CRA您這樣做賺了多少錢。

C-47法案於2024年生效,要求演出平臺代表您與CRA共享資訊。根據H&R Block去年年底進行的一項調查,新立法可能會影響多達900萬加拿大零工。
H&R Block的稅務專家Yannick Lemay在12月18日的新聞稿中表示:“加拿大臨時工必須透過C-47法案理解並遵守新的報告要求。”
平臺——Uber、Lyft、Airbnb、VRBO、DoorDash、Etsy、eBay、Poshmark等——需要向CRA提交“資訊回報”,列出臨時工的姓名和賺取的收入等資訊。
您最終應該會收到一份資訊回報的副本。確保此資訊與您自己的記錄一致,並與您在納稅時報告的內容一致。有些人可能會驚訝地發現,他們需要申報透過平臺獲得的收入。例如,如果您去年在泰勒·斯威夫特巡演期間透過eBay出售了門票,並獲利了,您可能需要在退貨時申報。Lemay建議您保持細緻的記錄,密切跟蹤您的收入來源。請務必注意相關費用,這些費用可能包括旅行、家庭辦公室、運輸、網際網路賬單、銀行費用或商業貸款。
更容易強制執行
Lemay說,納稅人總是被要求申報來自線上平臺的收入,而CRA一直能夠訪問這些資訊。然而,CRA過去必須透過法院才能這樣做。現在,法律要求平臺向CRA提供資訊,CRA可能更容易檢查您申報的收入是否正確。
如果我賣了泰勒·斯威夫特的音樂會門票來獲利呢?您在門票上賺取的利潤的百分之五十被視為應納稅。例如,如果您從出售Swift門票中賺了5000元,則您需要將2500元計入您的應稅總收入中。
然而,如果轉售音樂會門票是你謀生的方式,那麼它被認為是一項商業活動,全部5000元應該計入你的應稅總收入中。
如果我虧本賣了票怎麼辦?
讓我們假設賣音樂會門票對你來說是一種商業活動,而你賣票虧了。然後,它將被視為商業損失,可以扣除,可能會減少您欠稅的金額。
然而,如果出售音樂會門票不是商業活動,則不能扣除。
向CRA傳送收入資訊需要哪些平臺?
一些(但不是所有)平臺需要向CRA傳送收入資訊。政府表示,被視為“與賣家簽約的機構”的平臺運營商將需要代表您向CRA提交資訊,無論您是否自己提交資訊。其他平臺運營商不需要以這種方式向CRA傳送資訊。
例如,優步為司機和乘客之間的交易提供便利,因此他們需要向CRA申報司機的收入。其他平臺,如YouTube,受不同規則的約束,因為它們直接向內容創作者付費。(他們需要向內容創作者發放稅單。)
如果我在Facebook Marketplace上賣了商品怎麼辦?
這取決於您是僅僅出售您不再需要的個人物品,還是透過平臺經營業務。如果你通過出售舊筆記型電腦或旱冰鞋來整理房子,你可能不需要向CRA申報你的收入。然而,如果您專門出售物品以賺取利潤,這可以被視為商業收入,並需要申報。
如果我不申報怎麼辦?
據這家稅務準備公司稱,對1506名加拿大人進行了H&R Block調查,該調查顯示,近一半的臨時工願意冒著不申報部分或全部收入的風險。
Lemay在新聞稿中說:“不申報所有收入會帶來重大風險,實際上是違法的。”
參考連結:
https://www.thestar.com/news/canada/did-you-sell-clothes-or-concert-tickets-online-last-year-you-might-owe-taxes/article_33986fb8-f2dc-11ef-b9ca-874916ab53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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