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74講 由於持有者缺少信心而流回發行者的信用媒介
米塞斯這一節的核心觀點可以通俗理解為:信用體系本質上建立在全社會對銀行的信任之上,這種信任不是靠“技術手段”能維持的,一旦出現集體恐慌,任何應對措施都會失效。
有人認為銀行只要存夠錢(兌換基金),就能隨時應對儲戶的兌換需求。但米塞斯指出這是誤解。兌換基金的設計初衷不是應對“恐慌性擠兌”,而是滿足日常零星的兌換需求。比如一個農民偶爾來銀行換錢,這種個別行為對銀行毫無威脅。
人們對銀行的信心,是一個“全有或全無”的特點。人們對銀行的信任不是“部分人信、部分人不信”的狀態。只要有一部分人開始懷疑銀行支付能力,信用媒介(比如紙幣、存款)的價值就會直接崩塌,因為它們本質上只是銀行承諾兌換的“借條”,而借條的價值完全依賴於所有人的共同信任。一旦信任破裂,這些“借條”就不再等同於真金白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