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法院院長被查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鄧詩中(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來賓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鄧詩中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來賓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鄧詩中利用擔任南寧鐵路運輸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鄧詩中 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鄧詩中,1969年4月生,廣西全州人,199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學士。
曾任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兼政治部主任、紀檢組長(正處級),四級高階法官。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2021年10月15日,鄧詩中當選河池市中級法院院長。
2024年11月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訊息,鄧詩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5年1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訊息,鄧詩中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鄧詩中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並收受財物和接受宴請;廉潔底線失守,借用管理服務物件車輛;紀法意識淡薄,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知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案件處理、專案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素材來源官方媒體/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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