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元就能從官網刪行政處罰?1.5萬元還能刪法院判決書?刑法八大重罪也行?信用修復江湖大起底

從裁判文書網撤下一份法院判決書1.5萬元;
從監管部門官網或信用中國網站撤下一條行政處罰資訊1萬元;
從天眼查等第三方商業機構撤下一條負面資訊5000元;
……
這是北京一家信用修復公司給《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來的報價清單。
近段時間,社交平臺上充斥著大量幫人修復信用的資訊,宣稱能幫個人或企業撤下在監管部門官網、信用中國網站、裁判文書網、銀行風控系統、天眼查等平臺上的各種負面資訊,小到貸款逾期、作風違紀,大到殺人放火、違法犯罪。
記者注意到,6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對外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信用修復制度的實施方案》,針對信用修復難點堵點問題提出十項重點任務,包括明確信用修復申請渠道、辦理期限,規範徵信機構使用信用資訊行為等。
中介幫人修復信用真相究竟如何?這些負面資訊真能刪?怎麼刪?交這麼多錢最終流向哪裡?每經記者歷時3個月多方調查,為您揭開層層內幕。
搜尋刪除失信記錄”,社交平臺上有大量相關資訊 圖片來源:社交平臺
1
法院判決書:
刑事案件通常難從官網撤下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多箇中介都宣稱可以從裁判文書網撤下相關判決書,以此來達到修復信用的目的。
北京某信用修復公司負責人透過電話對記者表示:“從裁判文書網及第三方商業機構撤一份裁判文書1.5萬元。”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裁判文書“不好撤”。撤判決書需要的法律技能可能只佔極少部分,剩下的是大量的溝通工作,涉及對當地政策法規的理解等。
社交平臺上另一位賬號含有“信用修復”字樣的中介更是在電話中對記者“拍胸脯”:“刑事判決書也可以撤下來,哪怕你是‘八大重罪’。價錢方面,民事便宜,刑事貴一點。”
具體的價格根據案件型別不一樣,他表示,民事訴訟資訊每個案號1000元,刑事訴訟資訊每個案號5000元,含在第三方商業機構上同步撤下。
該中介還說:“國家現在出臺了相關政策,鼓勵企業把訴訟記錄抹掉。”
記者注意到,該中介所稱的“八大重罪”,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涉及的八種嚴重犯罪行為,分別為: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需致使受害者達到重傷或死亡程度)、強姦、搶劫、放火、販賣毒品、投放危險物質以及爆炸罪。
撤下裁判文書真的這麼簡單嗎?記者調查發現,中介口中花錢就能撤的說法不實。
一位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部門前任負責人透過微信向記者表示,裁判文書的撤回需嚴格符合法定條件且程式複雜。對於一般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糾紛),履行完畢或存在錯誤,申請撤回相對容易,而刑事案件尤其是醉駕、“八大重罪”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刑事案件通常難以撤回。具體程式可向原判決法院瞭解。
津聯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張茹在接受記者微信採訪時表示,當事人想將已經公開的判決書從裁判文書網撤下來難度很大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法院將已經公開的判決書撤下來是不合規的。
她表示,裁判文書公開與否不能隨意選擇,中介如果能操作也是灰色地帶,很可能違法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肖颯在接受記者微信採訪時表示,如果企業和個人認為已經執行完畢的民事或刑事判決書對企業經營或個人就業生活等造成較大不利影響,可以向法院申請匿名處理。如果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特定條件,不能要求將已公開的法律文書撤下。
她解釋,《關於人民法院在網際網路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中列出了不予公開的裁判文書。公開裁判文書是為了保證司法透明,因此,總體來說,僅能申請匿名,而無法任意撤下
張茹也表示,裁判文書公開對企業和個人造成較大不利影響的,可以申請匿名,但要準備充足證據證明申請是合理合法且損失嚴重的,具體是否允許由法院決定,各地法院尺度有所不同。
2
行政處罰資訊:
滿足條件可線上申請撤
除了撤裁判文書,中介還提供從信用中國網站上撤下行政處罰資訊的服務。
前述北京某信用修復公司負責人報價:“從信用中國或監管部門官網撤下一條執行完畢且公示期滿的行政處罰資訊1萬元。”
前述信用修復中介給出的價格相對便宜,行政處罰資訊500元一條。
撤下信用中國網站的行政處罰資訊難度有多大?需要花錢請中介嗎?
記者以企業身份致電信用中國諮詢熱線,工作人員表示,信用中國網站僅受理行政處罰相關的信用修復
結合國家發展改革委2023年1月公佈的58號令(《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用資訊修復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對自然人的行政處罰資訊,信用平臺網站原則上不公示”,記者發現,目前能在信用中國網站修復的資訊僅涉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涉及自然人。此外,除附帶期限的懲戒措施,其他執行完畢的行政處罰在超出最短公示期後可申請提前終止公示。
如需修復,具體修復流程非常簡單,信用中國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僅需找到需修復的行政處罰文書號,下載修復申請材料,點選線上申請修復後提交,十個工作日稽核透過即可撤銷
申請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應同時滿足超出最短公示期、懲戒措施執行完畢兩個條件。普通處罰需滿3個月,涉及安全生產等特定領域需滿1年。
此外,申請人在申請提前終止公示時需做出信用承諾,承諾已糾正失信行為,保證提供資料合法、真實和有效等。若申請人違背承諾內容,須接受有關違背承諾情況通報和公示,並承擔相應責任。
3
徵信逾期記錄:僅儲存5年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中介談論修復信用,更多的落腳點是申請貸款,因此他們更加關注徵信範疇內不良資訊的消除。
其實我國《徵信業務管理辦法》已明確規定,徵信機構採集的個人不良資訊的儲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不良行為終止5年後,不良資訊本就應該撤下
但中介把目光投向了“5年以內”。上述信用修復中介告訴記者:“提前修復徵信逾期記錄,四大行費用很高,個別大型銀行你給五六萬元也撤不掉;股份制銀行只要(逾期)數額別太大就能撤;地方性小銀行修復費用在2000元至4000元。”
具體怎麼操作的?前述中介透露:“一是我們和銀行有合作,二是我們有專業的法務公司。我們會請律師找銀行的法律漏洞,再跟銀行談,銀行也怕被起訴或被告到監管機構。然後我們再給銀行相關材料,比如證明逾期是由於不可抗力,由銀行將情況上報給央行,消除逾期記錄。”
該中介公司的另一員工甚至在朋友圈“承諾”:“大量收上海系,招商,浦發,交通大連,20~25年逾期處理!無視幾手,無視非疫情,無視次數,各種線上線下投訴不給處理!統統快準穩搞定!”
中介發的朋友圈廣告 圖片來源:中介朋友圈
肖颯律師長期從事金融領域的法律工作,她告訴記者,“找銀行法律漏洞,再跟銀行談”的行為屬於透過惡意投訴或纏訴等施壓手段達到非法目的,目前各銀行、金融機構已經對此類行為有了程式化的處理方式,中介基本上不可能成功。“網路上已經出現大量因修復失敗、中介公司拒不退款而產生的糾紛案件。”
如果銀行和中介內外勾結為當事人撤下逾期記錄呢?
一位不願具名的專業律師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如果存在經濟往來,銀行工作人員可能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中介則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在調查中,另一家中介還要求記者隨資料郵寄一張實名制電話卡,原因是“我們是以你的身份和銀行申訴”,並要求記者在申訴期內不要接聽相關銀行電話。
對此,上述律師表示,不排除中介會使用電話卡從事其他非法活動,如果電話卡被用於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等犯罪行為,當事人將可能涉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
4
第三方資訊:核實後5天內免費撤
在調查中,中介反覆提到“第三方商業機構”。記者瞭解到,這是指從信用中國網站或裁判文書網等官網收錄資訊的資料平臺,譬如天眼查、企查查、企業預警通等。
前述信用修復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銀行會從第三方手中買資料做信用評分,由此來決定是否放貸以及放款多少。而對於第三方商業平臺來說,其擁有的資料、維度越多就越值錢,所以商業機構一般不會主動對照信用中國網站或裁判文書網撤資訊。
“這就是為什麼信用中國網站上的行政處罰資訊和裁判文書網上的裁判文書已經全部撤下了,當事人仍然批不下來貸款。”他如是說。
因此,在該負責人的報價中,撤下的資訊如果包含第三方,需要加價5000元。
此外,上述信用修復公司負責人還表示,在銀行風控系統中撤下行政處罰資訊或裁判文書要單獨收費,單條資訊企業需3萬元,個人需1.2萬元。
如果官網已經撤下了資訊,要求第三方平臺對照撤下,難度很大嗎? 
每經記者分別致電天眼查、企查查、企業預警通。三個平臺的客服均表示提交資料核實後可撤,並指引了便捷的處理埠,處理時長最長僅為五天,均不收費
假如這些資訊留存在銀行的風控系統中,會影響信貸審批?
某城商行信貸審批人員告訴每經記者,其所在的銀行會從第三方資料平臺採購信用資訊,但只由系統初步篩選預警資訊,人工會做二次判斷
該人員表示:“相比較第三方資訊,銀行更信任裁判文書網等官方資訊。已經執行完畢或整改完畢的行政處罰、司法訴訟不會影響貸款審批銀行比較在意的是還在執行中的案件。未履行義務形成的終本(終結本次執行程式,主要是指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法院將暫時終結執行程式並做結案處理,待發現財產後繼續恢復執行的一項制度)案件,就算比較大的負面資訊。”
5
國家發改委:整合辦、高效辦、不收費
記者注意到,我國官方的態度是明確的,建立信用修復制度是為了給失信主體改過自新的機會。第58號令明確了信用資訊修復的相關規定。
6月26日釋出的《關於進一步完善信用修復制度的實施方案》提出,完善失信資訊分類標準,將失信資訊分為“輕微、一般、嚴重”三類,並明確相應公示期限。明確信用修復申請渠道,信用中國網站接受各類需信用主體主動提出的信用修復申請,各地政務服務大廳設定線下服務視窗。
在申請材料方面,簡化信用修復申請材料,鼓勵行業主管部門透過本部門資訊系統直接獲取證明材料。一般應當自收到信用修復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反饋修復結果。
值得一提的是,在42日召開的國新辦新聞釋出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臨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近年來,國家出臺了多項制度和措施,提升企業信用修復效能。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統一受理渠道,按照“前店後廠”模式,由“前店”信用中國網站接收信用修復申請,再按照“誰認定、誰修復”的原則,推送給“後廠”相關行業管理部門,讓企業和群眾只進一扇門,實現信用修復整合辦、高效辦。
李春臨表示,一些第三方機構信用資訊更新不及時,甚至要求有償修復,還有一些不法分子透過謊稱能夠“提前修復”大肆斂財
他強調,信用修復是政府向企業提供的公共服務,不會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費用。下一步,將嚴厲打擊信用修復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營造良好的信用修復環境。
記者|張宏 李彪
編輯|陳柯名 蒲付強 陳星 蓋源源
視覺|劉青彥
統籌編輯|易啟江
排版|陳星

◆ 往期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