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茅臺是“最便宜”的酒?

不止茅臺是“最便宜”的酒。
愛馬仕是“最便宜”的包,iPad是“最便宜”的年會獎品。
先說兩個真實的故事。
故事1:好幾年前,南方某公司上市前,老闆娘因為要出席各種場合,打算自我包裝一下。後來解決方案是飛日本買了個幾十萬的愛馬仕的啥包,搞掂。
問題來了,給你幾十萬,讓你包裝一位上市公司的老闆娘,有沒有比愛馬仕包更實惠的解決方案?
當然也有。但是說起簡單直接且通用的,非愛馬仕包莫屬,況且還有其金融屬性。
故事2:有朋友張羅酒局,為了搞點兒不一樣,沒和往常一樣上茅臺,而是開了兩瓶別的酒,還是價格更貴的限量版,結果大家吃完飯,總覺得缺了點兒啥。
繼續問,假如你有5000塊預算,是選擇“一瓶茅臺+菜”,還是“別的酒+(可能)更多的菜”?
至於iPad,採購者選擇其作為年會獎品,被老闆和同事罵的可能性最小。
以上種種,克里斯坦森的"完成工作理論"(Jobs-to-be-Done)似乎能夠給出解釋。
這一理論認為:人們購買產品或服務不是因為產品本身,而是因為他們需要"僱傭"某物來完成特定的"工作"。
這個理論的核心在於轉變我們思考消費的方式:從關注"消費者購買什麼"轉向理解"消費者試圖完成什麼任務"。
克里斯坦森認為,消費者面臨各種生活情境中的挑戰時,會尋找能夠幫助他們取得進展的解決方案。
"工作"可以是功能性的(如需要鑽一個洞),也可以是社交性的(如獲得認同),或情感性的(如感到安全)。
人們不是簡單地購買產品特性,而是尋求能夠幫助他們完成這些工作的解決方案。
以奶昔為例,克里斯坦森發現早晨購買奶昔的消費者並非因為口渴或飢餓,而是"僱傭"奶昔解決通勤途中無聊且需要填飽肚子的問題。它既能單手持握,又能持續較長時間慢慢享用,完美地完成了這項"工作"。
比如上市公司老闆娘買愛馬仕包,她真正“僱傭”的並非包本身,而是迅速獲得上流社交圈認可的身份標識,節約了自己長期建立形象的時間成本;
朋友聚餐選擇茅臺,是僱傭它的場面感和安全感,讓聚會順利完成任務;
公司年會送iPad,是因為它適合所有人的價值感和共識感,幫採購者避免了“送錯禮”的風險。
就完成任務而言,愛馬仕、茅臺、iPad,在某些特定的場合裡,的確是最合算的解決方案。
又或者說,這三個都是社交活動的“硬通貨”。
所以,從這個角度看,價效比可能是一個偽概念。
進而,一個公司高價僱傭了能完成任務的員工,遠勝過那些將就的僱傭了混事之人的公司。
那麼廉價商品呢?比如拼多多為什麼這麼火?
我看到一個網友寫道:“我在拼多多買了一個捕魚神器,多多又給我推了打水漂的石頭,我買了–懂我。多多又給我推了小釣魚竿,我買了–懂我。多多又給我推類似飛盤的東西,我買了–懂我。這買買買的,停不下來……
乍看,拼多多賣的東西好像並非使用者真正需要的——比如“捕魚神器”、“打水漂的石頭”奇奇怪怪的東西。克里斯坦森的“任務理論”在這裡還成立嗎?
事實上,拼多多正是用低廉的商品完成了使用者更隱秘、更深層的任務:
擺脫無聊,製造驚喜和獲得即時滿足。
使用者看似隨意地購買這些低價商品,實際上是“僱傭”拼多多提供了一種娛樂式消費體驗,獲得了高頻、低成本的愉悅感。
當然,我也會在拼多多上買一些奇奇怪怪的“有用”工具,來解決現實中或有或無的一些問題。
拼多多的核心不在賣什麼,而在於用極低的決策成本、趣味性的購物流程和演算法精準推薦,迅速捕捉到使用者潛在的情緒需求。表面上“貨找人”,本質上卻是“娛樂找人”、“驚喜找人”。
從這一點看,拼多多恰恰完美印證了克里斯坦森的理論:
商品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消費者要完成的“任務”是什麼。
茅臺、愛馬仕與拼多多雖然價格天差地別,但本質上都是被消費者“僱傭”來完成各自特定任務的工具而已。
最後
在這個不確定的時代,能夠提供確定性價值的東西,會獲得溢價。
高價品如茅臺和愛馬仕提供的不僅是功能或身份,更是一種"確定性"。人們願意支付溢價購買這種確定性,就像購買保險一樣。
現代人面臨過多選擇,造成決策疲勞。茅臺、愛馬仕和iPad的共同點是它們都能減輕認知負擔。
這些"預設選擇"不僅解決了外在問題,還解決了內在的決策壓力問題,極大降低了心智成本。–畢竟這些年大家都很累。
老闆娘購買愛馬仕包還隱含了時間價值的計算。花幾年時間逐步培養品味和建立圈層認同,或一步到位買個包,這是時間和金錢之間的交換。
茅臺和愛馬仕之所以成為"硬通貨",部分原因是它們成為了有效的群體訊號。人們購買這些產品不僅是為了自己的體驗,也是為了向特定群體傳遞"我理解規則"的訊號,並獲得身份認同感。
人們購買產品還因為產品如何融入他們的自我敘事。
美版拼多多提供了"我很精明"(像百萬富翁一樣購物)的敘事,而愛馬仕提供了"我很成功"的敘事。
這些不同的敘事滿足了不同的心理需求,儘管表面上看是不同的消費行為。
我不太喝酒,所以有時候會問喝酒的朋友,尤其是商界的朋友,相當比例的人只喝茅臺。
我在想,也許這裡有“反向僱傭”與習慣的力量。
例如,很多人喝茅臺已經成為一種習慣,即使有更好的選擇,慣性也會讓他們在特定場合選擇茅臺,這時茅臺完成的“工作”是“維持習慣”和“避免不適感”。–好像又隱隱約約看到了“損失厭惡”。
這種“反向僱傭”提醒企業,培養使用者習慣也是一種強大的護城河。
所以,競爭的本質,是關於“幫助客戶完成某項任務”的競爭。–這種競爭有時候可能發生在不同商品之間。
再進一步,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不僅可以思考,我可以為他人和社會“完成哪些工作”,更可以思考:
這個世界還有哪些“未完成的工作”?有哪些是你可以幹一下的?
這兩天,我這麼想了一下,覺得還挺有趣的。
至少讓我發現這個亂哄哄的地球上,還是有一些無人踏及、或腳印不深的地方,可以讓你我去踩一踩。
就像小時候發現一片乾淨的雪地,等待著我們的腳印。
所以,我也在想,下週末在深圳,你會僱傭我完成什麼特定的任務呢?
下週末,4月18日-20日
我在深圳,歡迎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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