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車事件”到此為止,“賦紅碼書記”履新任職

哲學家康德在《實踐理性批判》《道德形而上學》等著作中提出了一個觀點:“知曉”是構成道德義務的必要條件之一。
所以我把“油罐車事件”和“賦紅碼書記”這兩件事情聯絡到一起談,因為這兩件事情共同涉及到了“知曉的道德義務”——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表述不是“權利”,不是說人民有要求資訊公開的“權利”,而是上升到倫理價值視角下“道德義務”的層面:我們若想實踐自身的道德性,就必須有義務去“知曉”。
“油罐車事件”是在七月初曝光的,很快就淹沒在了特朗普遇刺、巴黎奧運會、高校性侵案、《黑神話:悟空》等一系列新熱點之中。我在微博上屢次提醒大家,就是深知網友“8秒鐘記憶”的本質特徵——熱搜、推薦演算法、管控,簡直太容易操縱輿論了。
我每次微博提油罐車,總有人噴我,說我帶節奏;還有人說我作為一名“愛國博主”,為什麼就不能在調查階段耐心等一等,為什麼不能“相信國家”?
我當然相信國家,我屢次提醒大家“不要忘”“不能忘”,首先是在號召大家盡我們的“知曉義務”,而不是被熱搜和演算法牽著鼻子走,做“記憶只有8秒的金魚”;其次就是要保持在輿論場發聲,因為輿論就是改變世界的第一步。
對於這次油罐車事件的調查結果,同樣不能因為有了這個結果就戛然而止了,就不盡我們的“知曉義務”了,就放棄推動社會進步了。
事件最終定論,我沒有什麼好說的。但我呼籲:恢復、公開、更新、全面建設大車軌跡查詢功能,發揮群眾監督的效能。其實當初這一功能就不應該下線,因為這是讓人民盡“知曉義務”的道德實踐一部分。
或者更簡單的理解:政府資訊透明公開與公民履行“知曉義務”是一體兩面的,“知曉義務”的根源並不在於個人的主觀能動性,而在於公權機關的職責,要實現公民盡義務的條件。
同理,關於重大過失官員的復出、履新甚至升職,也必須經過群眾監督,也必須經過“知曉義務”。以這次賦紅碼官員復出為例,我們來看新聞報道:
曾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因擅自決定對部分村鎮銀行儲戶來鄭賦紅碼,於2022622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的時任共青團鄭州市委書記張琳琳,日前已改任鄭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簡稱鄭州文旅局)黨組書記。821日,鄭州文旅局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向新黃河記者確認上述訊息屬實,但關於張琳琳出任該職的具體時間不清楚。另據縱覽新聞報道,鄭州文旅局一名工作人員接受採訪時表示,印象中張琳琳書記是3月上任的
3月份上任,但是直到8月份有媒體報道才被“知曉”,這就是阻礙了公民盡到自身的“知曉義務”。我在官網查了查鄭州文旅局政務公開的內容,上一次關於人事任免的公開資訊還是2022年,直到媒體報道,群眾才知曉了小半年前“賦紅碼書記”已經在新的領導崗位上發光發熱了。
關於“重大過失官員”的復出是一個一直以來的熱點話題。我是石家莊人,我們石家莊也有一個被關注的典型案例——三鹿奶粉事件相關責任官員的復出;同樣,我們隔壁山西省,因為當年煤礦安全事件頻發,也有相關責任領導被撤職後復出的典型案例。
20167月,《人民論壇》雜誌在分析這一問題中指出:“大多數領導幹部久經黨和國家培養,素質較高,綜合能力較強,偶爾因工作失誤被問責在所難免,如不給改過自新、戴罪立功的機會,既是對人力資源的浪費,又不符合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所以官員被問責並不意味著從此永不再任用,而應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針對其承擔責任的型別、工作能力、政治思想素質等多方面情況綜合考慮被問責官員是否可以復出。”
當然,我也認同這一點,但是復出的標準和規範怎樣確定,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比如“賦紅碼事件”,往小了說直接擊穿了健康碼的公信力,往大了說對整個動態清零戰略都是不可挽回的傷害;三鹿毒奶粉事件,受害者大多數都是未滿週歲的嬰兒,影響極其惡劣;山西礦難或者潰壩事件,死亡人數從幾十人到上百人不等……
這些錯誤該如何衡量呢?那些是屬於“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級別的錯誤,哪些錯誤是屬於“貶為庶民、永不敘用”呢?
更進一步的,大家很容易聯想,重大過失官員能夠復出,那劣跡藝人呢?近幾年封殺的劣跡藝人有范冰冰、吳亦凡、宋冬野、鄭爽、張哲瀚、李易峰等等,他們有的因為極其惡劣的犯罪行為,有的因為偷稅漏稅,有的因為吸毒,有的因為賣淫嫖娼,有的因為代孕,有的是參觀靖國神社……
總而言之是形形色色,跟“重大過失官員”所犯的錯誤一樣多元化。那麼對於這些藝人來說,是一刀切全部判處“無期徒刑”,還是對於有些錯誤較輕可以幾年“有期徒刑”,到期復出?
當然,我這不是在為劣跡藝人開脫,老讀者都知道,我對流量明星是極其不友好的,我堅定支援一刀切封殺所有劣跡藝人,任何劣跡藝人想要復出我都要發文怒斥——
但是我的觀點是不能雙標。有人說官員和大眾藝人、流量明星不一樣,我覺得也是,作為無產階級先鋒隊,我們更應該高標準、嚴要求,對於先鋒隊的道德標準,怎能與資本豢養的雞犬相提並論?
所以我提一個比較合理的建議:無論是劣跡藝人的復出,還是重大過失的官員的復出,都交給人民去評判。當然有些人可能說,網路上“境外勢力”太多了,不能作為輿論參考。我覺得我可以修正一下我的建議:直接搞全民民主確實有點激進了,那交給各級人大來判斷如何?
無論如何,至少要有一個明晰的規則,賣淫嫖娼跟偷稅漏稅不一樣,賦紅碼跟礦難也不一樣——交給各級人大,一來至少能有一個程序正義的流程,二來這就能讓重大過失官員復出透明化,不至於人家已經履新了,群眾半年之後才發現。這至少能讓人民盡到道德實踐層面“知曉的義務”。
為了更好地理解“知曉”是一種道德義務,我舉三個例子:
第一個例子,是我在《我們應怎樣紀念“如春風一般的女法官”?》這篇文章中分析過的王佳佳法官遇害事件。有傳聞說什麼“被告主張12000,法官判決9000”——但這查不到任何權威的、官方的訊息,只是網友對著一些半真半假的主觀臆斷互殺。
於是主要矛盾就發生了變化:為什麼沒有相關資訊披露呢?油罐車事件調差週期這麼長我尚且可以理解,可能確實要查很多東西吧。但王佳佳法官判老漢的交通案,已經屬於定讞了,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案件判決書除了涉及未成年人隱私、國家機密等不可抗力,都是應當公示的,這也是對全體人民的普法教育課。
沒有權威的訊息,那輿論就沸反盈天;長時間沒有權威的訊息,那輿論就自然遺忘。這就是客觀規律。
所以我本文換一個視角來說,不是從資訊公開的職責來談了,這個話題老生常談說膩了,沒啥可多說的了。而是從視角另一端“知曉”的道德義務、“記憶”的道德義務、“發聲”的道德義務來談。
第二個例子,是以色列對加沙的罪行。《人類簡史》的作者尤瓦爾·赫拉利是一名以色列土生土長的猶太人,但是他比絕大多數猶太人都具有反思精神,也不信仰猶太教,他在書中這樣反思:
目前整個社會系統構建的方式,讓那些不喜歡費力瞭解事實真相的人得以維持幸福的無知狀態,而想要努力瞭解事實真相的人則需要歷經諸多艱難。如果全球經濟體系就是不斷地以我的名義、在我不知情的狀況下偷走我的錢,我該如何應對?不管你是要以結果來判斷行為是否正義(偷竊是錯誤的,因為這會讓受害者痛苦),還是覺得結果並不重要該從絕對責任(categorical duties)來判斷(偷竊是錯誤的,因為上帝這樣說),都不會讓情況有所不同。這裡的問題,在於情況已經變得過於複雜,我們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在做什麼。
我們可以用“意圖道德”( morality ofintentions)的概念來回避這個問題:重要的是我的意圖,而不是我的實際行動及其結果。但在這個一切都緊密聯絡的世界中,最重要的道德義務其實就是人必須要“知道各種事”。
現代歷史最嚴重的罪行,不僅源於仇恨和貪婪,還源於無知和冷漠。美麗迷人的英國淑女雖然從未去過非洲或加勒比海,但透過購買在倫敦證交所上市的股票和債券,就讓大西洋的奴隸貿易獲得了資金。接著,淑女在下午4點左右喝著下午茶,加入雪白的方糖讓茶更為香甜,但這些方糖產自環境如地獄般的奴隸莊園,而她當然對此一無所知。
我來解釋一下上面這兩段話。絕對責任、意圖道德包括本文所探討的知曉義務,都是出自於康德關於倫理道德的討論,是哲學意義上對於道德的規範。我們沒有必要死扣這些定義,重點看這兩句話:“整個社會系統構建的方式,讓那些不喜歡費力瞭解事實真相的人得以維持幸福的無知狀態,而想要努力瞭解事實真相的人則需要歷經諸多艱難”
——這就是本文所探討的話題,我們想要查詢油罐車的軌跡、想要學習王佳佳法官的司法經驗,想要關注重大過失官員的復出,都很難找到。所以社會的預設規則並不是讓我們盡到道德義務,而是要“維持幸福的無知狀態”。

第二句是“現代歷史最嚴重的罪行,不僅源於仇恨和貪婪,還源於無知和冷漠”。作者就舉了自己身邊的例子:絕大多數以色列人,都不知道在加沙發生的人道主義慘劇,反而認為自己是恐怖主義的受害者。因為不知道,所以不能履行道德義務。
這一點我們可以舉一反三,很多日本人壓根就不知道、或者主動抗拒不想知道侵略戰爭的那一段歷史,所以他們就不能履行反思軍國主義的道德義務。
注意那一段話的開頭“目前整個社會系統構建的方式……”,也就是說還是社會出了問題,我們要構建起人人都能履行道德義務的社會機制。書中這段話也很有啟發:
當代世界大多數的不公正,並不是來自個人的偏見,而是來自大規模的結構性偏見,但我們這種狩獵採集者的大腦尚未進化出能夠察覺構性偏見的能力。每個人至少是某些結構性偏見的共犯,而我們卻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去認清這些事實……
我經常犯的錯誤就是隻看到全球精英階層的觀點,而忽略了各種弱勢群體的想法。全球精英掌控了話語權,因此我們不可能錯過他們的觀點。但相較之下,弱勢群體通常會遭到禁聲,我們也就很容易遺忘他們。並非我們真的有惡意,而只是由於純粹的無知。
康德的道德觀是絕對的、先驗的、普遍的,而赫拉利這段話則是為康德的道德觀打了一個“階級視角”的補丁,意思是精英比貧民會盡到更少的“道德義務”,因為貧民不能發聲、不能“被看見”,精英們就無法履行、或者有意忽視他們知曉的“道德義務”。“大老爺心善,見不得窮人,所以轟走了方圓十里內的乞丐”,諷刺的就是精英虛偽的道德。
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再舉第三個例子,也是剛剛發生的:《黑神話:悟空》主創楊奇的爭議言論。我在上篇文章裡講過,在沒有得知楊奇的言論之前,我是在賣力宣傳遊戲:

然而得知了楊奇逆天言論之後,我的觀點是這樣的:

因為我不知道,所以我沒有盡到道德義務,因為楊奇那張豎中指的照片發出來就被夾,所以依然有很多的人矇在鼓裡。

還有兩種立場非常之典,一種就是雙標,我不喜歡的流量明星倒查十年全面封殺,我喜歡的遊戲裝傻;另一種就是如下言論,這都是透過“拒絕知曉”而逃避自己的道德義務。
這種言論非常典中之典,就是透過自我麻痺去當阿Q、鴕鳥。同理就好像“我已經吃了這麼多混裝油了,你媒體這時候報道,不是噁心人麼,還不如讓我傻乎乎地吃下去呢”。
或者日本人和以色列人說“我生來就是日本/猶太人,讓我知道我的民族犯下這麼嚴重的罪行又有什麼用呢,所以我還是裝死好了!”
這就是我本文為什麼要從“知曉義務”而不是“資訊公開的職責”的角度來說這個問題,因為這個角度更能觸及根本:這個世界的主要矛盾是“整個社會系統構建的方式”隱藏了太多罪惡,次要矛盾是有些人連直面問題的勇氣都沒有。
一旦提出相關問題,就有一群人臉冒青筋地問“你什麼目的”,先不管你的問題是什麼,先查查你的成分在質疑你提出問題的動機。
還有一群廢物會發出沮喪的聲音:“這又有什麼用呢?”“知道了又改變不了現實,徒增很多痛苦”,這就是上文中所批判的,拒絕履行道德義務喜歡當鴕鳥的一群人。
這群人之中會細分出一個類別——他們的特點是會梗著脖子追問“解決辦法呢”,他們不是真想要解決辦法,而是假如當今沒有一個解決辦法,那麼他們連關心問題的第一步都不願意做,因為太痛苦了——“*&……&&%*#@¥又能怎樣呢?”
他們絲毫認識不到自己就應該是社會程序中的主人翁之一,絲毫認識不到提出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絲毫認識不到自己就應該是尋求一個“解決辦法”的一份子,潛意識中盼望著“社會進步”就會從天上掉下來砸自己臉上,否則就要當一個把頭埋進沙子裡的鴕鳥逃避現實。
如果每個人不能全面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不能做一個獨立的、批判性的、反思性的個體,不能把社會進步看成是自己責任之一,那他就活該被奴役、被剝削、被統治。這不是什麼氣話,而是一個血淋淋的客觀現實。
關於方法論、“解決辦法”層面的問題,我再繼續深入談一談。在“知曉義務”之後,我們應該做的首要實踐是:積極發聲,在輿論場發出自己的聲音、表達自己的立場。
不要說討論和關注度沒有用,雖然個體是微不足道的,但也有自己獨特的價值——這個價值就是聯合起來,對於社會共同問題積極發聲,由聚合形成輿論,由輿論形成能量,而這一種能量是可以改變現實社會的。
舉一個正面的例子,當年城管暴力執法,房地產暴力拆遷問題非常嚴重,但是隨著民怨沸騰、輿論持續關注,城管問題和暴力拆遷問題基本解決,甚至還出現了矯枉過正——比如城管對於一些“刁民”過於寬容,用納稅人的錢無底線滿足貪婪的拆遷戶等等,都是陷入了按鬧分配的困局。
我想說的是有關注是產生改變的必要但不充分條件,也就是說關注不一定改變,但是沒有關注、沒有討論那是一定沒有改變。除非你真相信這種童話:既得利益者在某一天忽然良心發現,在沒有外力干預的前提下,自發自覺自願地吐出自己嘴裡的肉。
我想起來我上大學那時候天涯論壇有個“神貼”,大致講的是小區供暖一直不佳,然後樓主就和小區裡幾個刺頭天天“鬧”,今天找物業、明天找供暖局、後天打市長熱線……反正總而言之,“鬧”了一兩個月供暖問題終於解決了。這時候小區裡一個傻逼在群裡幽幽地說:看看,你們鬧什麼鬧呢,這不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嘛。
積極發聲,就是最簡單的、最基礎的改造世界的方式。你一旦發聲,就對這個世界“做功”了,雖然這個“功率”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千千萬萬人一起“做功”,也決不能說沒有改造世界的可能性。這兩年來外網持續的一個熱點話題是“不要停止討論巴勒斯坦”,本質上說的也是一個道理。
當然,也必須承認,改造世界是困難的,幾乎絕大多數對世界的“做功”都是看不到結果的。但即便如此,那些說喪氣話的“XX有什麼用呢”這群人也應該被罵——在直面問題的時候拖後腿、當縮頭烏龜的是這群人,將來真要問題解決了,說“看吧,我就說這個世界肯定會變好的,你那麼激進幹什麼”的也是這群人。
我在想,現在越來越多的人被網路遊戲和短影片所馴化,都在追求極致的“及時反饋”——我砍一刀下去,一定要蹦出99999這個數字;我刷到一個短影片,一定要在三秒之內出現爽點——否則我就不高興,我就要掀桌子。所以這種“及時反饋”的大腦進入社會之後,就會處處碰壁,處處沒有多巴胺、處處沒有正反饋,最終只會在網路遊戲和短影片的高效刺激中越陷越深。
因為想要改造社會,是一個漫長漫長漫長的歷史程序,我們從1840年鴉片戰爭到1949年徹底擺脫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用了整整一個世紀。而有些人現在連三秒鐘都等不了,發聲了,就必須看到改變的爽感,否則就說喪氣話,就嚷嚷沒有用。
關於這個問題還可以更深入談一談。我在《歷史週期律的下行週期》這篇文章中說過:要區分什麼是“客觀規律”什麼是“需要解決的問題”。
“問題”是可以透過努力解決的,“客觀規律”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只能認識、學習、順從、利用。很多人不善於區分這二者的差別,遇到任何不合自己意的客觀現實就慌了,就嚶嚶嚶地叫起來“解決辦法”呢?
說好聽點這是做題家思維根深蒂固,要為一切東西都找到一個“解”,沒有答案那就是這題目出錯了嘛。說難聽點這是懦弱的小布爾喬亞劣根性,不敢面對冷峻的現實,不敢正視慘淡的真相,不敢走上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沒有光明的道路。而是指望“開金手指”“機械降神”,能從幾千字的文章中找到所謂的“解決辦法”,獲得精神鴉片、成功學、奶頭樂一樣的廉價慰藉。
這就是毛主席就批評過革命中的小資產階級思想。小資產階級吃不了革命的苦、受不了革命的罪,總想明天革命就成功,然後享受革命成果。如果明天革命不能成功,就開始說喪氣話了:放棄吧,你說這些又沒用,有啥好說的?
總有人想快進到吊死資本家,誰不想呢?我也想。但是符合客觀規律嗎?飯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步子大了,容易扯到蛋。輿論戰場不是戰場嗎?讓普通民眾少受點資本家毒雞湯的毒害沒有用嗎?經歷了這麼久去革命化的教育,重塑無產者的階級認同不重要嗎?
有些人總喊“加速”,當一個梗玩一玩可以,但是再加速也沒那麼快。社會生產力發展有其特定的歷史規律,距離把一切權貴和剝削階級掃出歷史舞臺還有很長很長的程序,無產者們的重新團結與再上路,註定要在迷茫與黑暗中徘徊摸索很舊。
吃不了這個苦、受不了這個罪,趁早找一堆精神鴉片麻痺自己,也不丟人;但你說什麼喪氣話,“XX有什麼用呢”,就別怪我罵你了。但至少目前,在輿論場上批判一些乏走狗們顛倒黑白與雙標的言論,讓普通群眾少受點毒雞湯的洗腦、重塑一些階級認同,還是我們力所能及能夠辦到的事情。
提出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還是那句話:飯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既得利益集團也不會明天一大早就全都自己個兒掛到路燈上去,但這並不代表我們的探索就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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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本新書正式連載完畢:《資本囚籠》全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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