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發言人記者會。記者從會上獲悉,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將於6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將審議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三次審議稿。
2023年8月和2024年6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根據各方面意見,修訂草案三次審議稿擬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治安案件調解工作,增加規定,調解處理治安案件應當查明事實,遵循合法、公正、自願、及時的原則。
二是做好與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銜接,本法有關條文中不再設定罰款處罰,同時在附則增加一款,相關主管部門依照相應規定處罰,需要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規定處理。
三是將組織、脅迫未成年人在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經營場所從事陪酒、陪唱等有償陪侍活動納入治安管理處罰範疇。
四是進一步明確本法和反恐怖主義法的適用,對日常工作中發現不履行治安防範責任的行為適用本法,妨害反恐工作的行為適用反恐怖主義法。
五是進一步規範和保障執法,完善有關處罰程式規定,將人民警察依照本法出示的“執法證件”明確為“人民警察證”;完善關於扣押的審批手續,並增加規定當場扣押應當全程同步錄音錄影;進一步嚴格規範適用“一人執法”的情形和條件;進一步明確涉未成年人案件舉行聽證的情形,並增加規定涉未成年人案件聽證不公開舉行、聽證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
六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對治安違法記錄封存作出規定。
據介紹,2024年6月28日至7月27日,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在中國人大網公佈,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共收到4762人提出的8805條意見,部分意見經研究予以採納。
全國人大代表積極參與治安管理處罰法修改工作,賈曉亮等全國人大代表領銜提出了關於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議案,吳微微等代表受邀參加專題座談會,當面發表意見建議。全國人大代表和基層立法聯絡點提出的一些意見建議,經研究予以採納,已體現在修訂草案三次審議稿中。
來源:公安部新聞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