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這樣遠洋捕撈好嗎?

尊敬的領導:
我們是因巫溪警方違法辦案而蒙冤的當事人家屬吳偉琳、林少丹、林巧珍、倪先超,我們在萬般無奈之下,在此向您反映我們的冤情,向您反映巫溪縣公安局不與中央保持一致,破壞“兩個維護”,與中央保護民營經濟、保護營商環境的大政方針背道而馳,違法逐利執法、遠洋捕撈,嚴重侵害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嚴重破壞營商環境的問題。

杭州萌語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萌語公司)是一家透過網路銷售瑤浴包的公司。案涉瑤浴包產自廣西金秀一家知名企業,質量合格,功效真實,深受消費者好評,有大量客戶使用後長期復購,還有很多客戶將其推薦給自己的親朋好友,甚至在本案案發之後至今的兩年多時間裡,仍然還有很多老客戶費盡周折聯絡我們購買產品。公司實行貨到付款,不滿意退款的制度。

2022年9月,重慶巫溪警方在還沒有正式刑事立案時,就對公司非法秘密偵查,並涉嫌違法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獲取案涉公司上萬條資金流、資訊流、物流資訊,並掌握了公司100餘名員工的個人資訊。
2022年12月27日,巫溪警方以當地居民陳某某購買了1682元的瑤浴包被騙為由,在明顯不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詐騙罪最低3000元的立案標準的情況下,違法進行刑事立案,三天後,也就是2022年12月31日,巫溪警方就出動300多名警力從重慶當地趕往浙江杭州,經我們家屬與杭州市公安局核實(見影片),巫溪警方在沒有到杭州市公安局依法辦理本案的異地協作辦案手續、沒有依法請杭州警方在場協助並且沒有任何傳喚手續的情況下,違法將杭州案涉公司100餘名工作人員作為犯罪嫌疑人,從浙江杭州連夜帶到重慶巫溪,並進行突擊審訊。據公開報道,本案涉案金額2億餘元,巫溪警方扣押款項3870餘萬元。
有證據充分證明,巫溪警方存在違反《公安機關禁止逐利執法“七項規定”》的諸多行為,遠洋捕撈、逐利執法。比如擅自降低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辦案人員違規使用個人賬戶收取、保管涉案財物,沒有本案的異地協作辦案手續違法異地辦案,使用帶有標準答案的模版製作訊問筆錄、詢問筆錄,出具內容虛假的情況說明,涉嫌偽造《現場勘驗檢查工作記錄》等證據,疲勞審訊,在沒有任何傳喚手續的情況下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違法將100多名公司工作人員用大巴車違法跨省帶至巫溪,等等。

巫溪公安的部分辦案民警更是目無法紀,比如譚林玲警官具有出具內容明顯虛假的情況說明、就同一個問題出具了兩份內容相互矛盾的情況說明、被告人李某某的訊問過程究竟有沒有錄音錄影都無法說清,在訊問筆錄中作明顯虛假的記錄,對於訊問錄影中沒有問、被訊問人也沒有回答的內容,卻記錄在訊問筆錄中等違法行為;符皓警官沒有參與訊問卻在訊問筆錄上簽字,陳方龍警官具有沒有參與訊問卻在訊問筆錄上簽字,對於沒有參與的偵查活動出具情況說明,涉嫌偽造證據等違法行為;呂進警官具有在抓捕時沒有傳喚手續非法限制案涉公司工作人員的人身自由,出庭時發表與客觀證據不相符的不實言論意圖誤導法庭、掩蓋自己的過錯等違法行為;李游龍警官開庭時稱未到杭州參與辦案,卻在對杭州案涉公司的《現場勘驗筆錄》中以現場保護人的身份出現。此外,出庭作證的偵查人員對於巫溪警方的違法行為“集體失憶”,對於辯護人當庭提出的關鍵問題避而不答,如此等等。巫溪警方的上述行為不僅嚴重損害了司法公正,而且嚴重侵犯了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嚴重影響了民營企業、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嚴重破壞了營商環境,與黨中央保護民營經濟、保護營商環境的大政方針背道而馳,不講政治,不講大局,小題大做,小過重罰,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懇請尊敬的領導予以關注並予以糾正!
我們全體當事人家屬在此特別說明,根據憲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中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我們全體當事人家屬向尊敬的領導反映問題,是依法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利,對巫溪警方的違法行為進行控告,我們保證以上內容屬實,懇請尊敬的領導依法受理,並依法處理。我們全體當事人家屬在此跪謝!
控告人1:吳偉琳,系當事人吳加豪的父親,公民身份號碼:330102196310141024,聯絡方式:13958135227
控告人2:林少丹,系當事人張啟壽的妻子,公民身份號碼:362322199302262727,聯絡方式:15026602757
控告人3:林巧珍,系當事人林毅的姐姐,公民身份號碼:330105198210282529,聯絡方式:18868705982
控告人4:倪先超,系當事人李勇樹的妻子,公民身份號碼:532627198904062322,聯絡方式:13165900406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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