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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的Adriana Smith怎麼也沒想到,自己會以"腦死亡"狀態躺在Emory大學醫院的病床上,靠呼吸機維持生命整整三個月。
而這一切,竟是為了讓她腹中僅21周的胎兒繼續生長。

圖片來自於@apnews ,版權屬於原作者
今年二月,這位二胎媽媽因突發腦血栓被宣告腦死亡(法律意義上已去世),但喬治亞州2019年透過的"心跳法案"強制醫院必須維持她的生命體徵,直到胎兒達到可存活孕周。
這場悲劇始於三個月前,Smith劇烈頭痛,次日清晨就被發現腦內有血栓,並宣佈腦死亡。
儘管如此,為保住僅21周的胎兒,院方依據州法律拒絕撤除生命支援系統。更揪心的是,超聲波顯示胎兒腦部積水,出生後可能面臨失明、癱瘓甚至夭折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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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拉鋸戰折射出美國後"羅訴韋德案"時代的法律困境。
類似喬治亞州"心跳法案"的嚴苛法案已在全美12州生效,另有3州實施6周禁墮令。支援該法案的州議員Ed Setzler聲稱:"醫院是在挽救無辜生命",但反對者指出,這相當於強迫家屬承受每天近萬美元的醫療費和情感折磨。
現在強制賦予胎兒"生存權",但卻以讓腦死亡母親成為"人肉孵化器"為代價。

圖片來自於@apnews ,版權屬於原作者
費城婦產科專家Vincenzo Berghella醫生翻遍醫學文獻,歷史上僅有35例類似案例,其中27個胎兒存活,但"像Smith這樣早期就腦死亡的情況極為棘手"。
他透露維持這類妊娠平均只能延長7周,多數因感染或心衰被迫終止。
而喬治亞州共和黨議員Ed Setzler卻公開支援醫院做法:"這是在拯救無辜生命,家屬完全可以選擇收養孩子。"
看到這裡不禁想問,當法律把胎兒權利置於母親之上,我們是否正在製造更多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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