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要取消了,這人人喊打的公攤

在買房時,很多人對所謂的“公攤面積”深惡痛絕。
公攤面積是指在住宅樓或辦公樓等建築物中,屬於全體業主共有部分的建築面積。這些共有的區域通常包括但不限於樓梯間、電梯井、公共門廳、走廊、地下室、裝置間以及物業管理用房等。
一般來說,公攤面積裡的部分往往是小區和樓棟所需要的空間,可為什麼會讓購房者厭惡了?
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公攤面積給算到買房時的面積裡去了。
在中國房地產市場中,購房者購買的房產面積就這麼被一分為二,分成了套內建築面積(即實際可使用的居住空間面積)和公攤面積。也就是說,你買房得到的那個房屋內部空間,加上公攤的面積,才是你買房所示的總面積——而你還要為總面積掏錢。你得到的套內面積與總面積的比值,叫做得房率,一般小於100%,越小,越顯得購房者是冤大頭。
要知道即使是房價下跌了不少的現在,一平米房子價格也很昂貴,結果你還得為公攤面積付不少錢,誰都會覺得自己買房像個冤大頭。而國外買房沒有公攤面積,一對比更顯得自己像冤大頭了。
所以很多年來,大家都呼籲取消公攤面積,可公攤面積仍然像蛤蟆那樣趴在那裡一動不動噁心人。
然而最近情況出現了變化,公攤面積似乎正在從新房裡消失。
在一些三四線城市,今年就明文規定,銷售房屋要按照套內面積,而不是套內面積加上公攤面積來計價和宣傳。
比如今年4月份,廣東省肇慶市住建局釋出通知,要求自5月1日起,實行按住房套內面積計價宣傳銷售。今年9月份,湖南湘潭釋出通知,允許開發商按照套內面積進行銷售宣傳。
還有一些城市做得比較隱晦,透過放鬆陽臺尺寸限制、鼓勵飄窗等,讓這些只計入一半面積的空間鬆綁,房地產商也心領神會,在新房中把陽臺、飄窗等做大,雖然這些部分只計入一半面積,但消費者得到的面積是實實在在的。
比如新房給出20平米的陽臺面積,算套內面積的時候只算10平米,等於白白多出10平米的面積,可以彌補甚至超出公攤面積的損失。這樣一來,得房率能做到100%甚至大於100%,等於變相抵消了公攤面積。
透過這種“偷感十足”的方式,開發商神奇地把公攤面積“偷”了出來,購房者也心照不宣,挑選房子的時候會加上陽臺等面積,來計算自己能得到多少實惠。
房地產商彌補公攤面積的操作,也和近年來房價不斷下行有關。
當房價上漲的時候,雖然很多人在乎公攤面積,但是不買房,明天房價就漲上去了,自己不能因為對公攤面積有意見就不買房。所以即使有公攤面積,大家也得忍著噁心買房,開發商也有底氣加入公攤面積,反正是賣方市場,購房者的意見是次要的。
而當房價下行的時候,大家並不急於買房,反而對房子的質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攤面積就顯得更扎眼,原本房地產商就房子就賣不出去,公攤面積噁心到了購房者,購房者就更不想買房,對於房地產商賣房就有了更大的負面作用。
為了回籠資金維持現金流,補上債務負擔的窟窿,房地產商也會想方設法多賣房、快賣房,為了把公攤面積的負面影響排除,於是就採用了上述辦法,儘量做大面積以抵消公攤面積,吸引更多人購房。
而在公攤面積消失的過程中,最受傷的是二手房持有者,他們想賣掉手頭的二手房就會更加困難。
因為本來房價就在下行,他們的二手房價格承壓,而當新房的公攤面積被彌補,有了更強的競爭力,很多人寧願去買新房,也不買二手房。
畢竟面積相同的新房和二手房相比,新房實際的套內面積更大,更有競爭力。
而很多人的二手房,如果現在賣不出去以後,隨著樓齡增長,以及面積上沒有競爭力,未來會更難賣出去。如果房地產稅也在將來開徵,這些二手房不僅砸在手裡,房主還會背上稅務負擔,二手房有可能會更加沒有競爭力。
這可能是另一種時代的陣痛吧。
參考資料:
多城鼓勵按“套內”賣房,公攤面積將退場?
https://mp.weixin.qq.com/s/Xajq7FqnmFJfaREcS13yQ
中國住宅要取消公攤了嗎? https://mp.weixin.qq.com/s/AnTtj6GG3uTXfjRpI7nc_g
買房“零公攤”!廣州已實行? https://mp.weixin.qq.com/s/JUHm1_LnwyzWbAXd5_lE1Q
文章用圖:圖蟲創意
本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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