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幫孤兒找家3年:讓這個女孩和親生媽媽見面,是最殘忍的事|有愛孤兒院10

大家好,我是陳拙。
年前,某個社交軟體上突然湧進一大波外國人。
這波外國人裡,有曬貓圖的,有對賬比菜價的,有向中國人學做飯的,還有一波很特別的人,是專程過來求助的。
他們都是年幼時被遺棄的兒童,現在長大成人,想要尋找親生父母。
我有點疑惑,這些人看上去活得都挺好,吃穿不愁,臉上也掛著笑,為什麼一定要尋找親生父母呢?
帶著這個問題,我問了兒童福利院的專家,我的作者紀良安。
十幾年前,她就在兒童福利院做康復師,迄今照顧過兩百多個孩子。
紀良安告訴我,這樣的孩子挺多的。命運好像賦予他們一種執念,只有找到親生父母,他們才能更清楚“我是誰”,才能更好地與這個世界相處。
她就花了三年時間,幫助一個10歲的女孩尋找親生母親。
沒想到,從福利院的院長、老師,再到民警,所有人都在阻止她們。
為了讓孩子適應正常家庭生活,福利院會把身體不錯的孩子,送進寄養家庭。這些孩子由輔導員老師負責,只在過節的日子回到福利院,平常我們很少見到他們。
唯獨一個叫黨妮的十歲女孩,跟我不太熟,卻隔三差五跑回福利院,就為照顧我。
我工作忙,有時來不及吃飯,她就幫我打飯,為保溫,還拿蓋子把飯菜蓋上。下雨了,她就找一塊防雨布,幫我蓋住露天停放的電動車。
就連我給孩子做康復訓練,她都特意待在我身邊,哄那些拒絕訓練的小朋友,讓他們積極配合。
幾個月以來,她像是我的小秘書,但是我不知道她為什麼對我這樣好。
直到有一天,她堵在我下班路上,說:
“姐姐,我想你幫我,找我的親生媽媽。”
寄養家庭的孩子,歸輔導員管理,尋親不是簡單的事,我要是幫她,有點越界。可是這個女孩為我做過那麼多小事,搞得我不忍直接拒絕。
我說:“那我先了解一下你在哪裡被找到的。”
黨妮恐怕在學校聽見同學說什麼,或者電視上看見什麼,才想起找媽媽的。十歲的孩子想法來得快,去得也快,過陣子,她可能就忘了。
沒想到一個月後,黨妮又在下班路上堵我,她問:“那件事怎麼樣了。”
沒等我回答,她就把書包放在地上,騰出裡面的課本,露出埋著的零食:薯片、巧克力、餅乾……多數零食都是進口的。包裡還有一個禮品袋,她拿出袋子,把零食放進禮品袋,羞懦懦地說:“給你!”
這個孩子竟然在賄賂我。
震驚之餘,我心中警鈴大作。那麼想找親生母親,難道寄養家庭對她很差?想到這兒,也顧不得許多,我決定跟她回家一探究竟。
回家路上,黨妮去菜市場買了幾個土豆,半個冬瓜,一些蘋果,她邊買邊和我嘮家常:“我媽腰不好,這些太重了,我給她拎上去。”
等跟著她回到家,黨妮介紹:“這是福利院的老師,她來家裡看看。”順手把菜遞給養母。
養母是個四十多歲的老阿姨,長髮染成棕色,眯眯眼,笑起來很爽朗。她朝我打聲招呼,接過黨妮手裡的菜,嘴裡絮叨:“你又瞎操心,把你的學習搞好,別再讓老師請家長了。”
黨妮招待我坐下,給我倒水,還拿出瓜子。養母說:“你趕緊寫作業去,我招呼老師。”
黨妮不情願地回屋裡寫作業。我和阿姨隨便聊著,心想語言可以欺騙,環境騙不了人,想知道真實情況,得靠自己尋覓。聊到一半,我發現她總是望向黨妮,心裡正在疑惑,養母突然起身,衝進黨妮房間,一把拽住馬尾。
“跟你說多少次了,抬起頭來寫字,會瞎的。”
養母的動作很粗暴,卻有點熟悉的感覺,小時候趴著寫作業,我親媽也這樣。
僅僅這樣一個動作,離下結論還差得遠。我趁著養母做飯,參觀了一下她的家。養父母的房間很簡陋,床鋪、沙發、衣櫃是舊傢俱,地板已經裂了,可是黨妮的房間,完全不同,一看就是精心佈置過。
她房間裡貼著淡藍色小王子圖畫的桌布,牆上掛著一些獎狀,拿木製邊框鑲起。書桌可以升降,椅子是人體工學的,檯燈還是智慧的,可以調節高度、亮度和光源,這些都不便宜。
見我進屋,黨妮扔落筆,翻出家裡的相簿。照片裡除了她和養父母,還有一個十七八歲的女孩,那是養父母的親生女兒。可是幾乎每一張全家福,黨妮都在最中心的位置。
這時,養母給她端來一杯水,裡面泡了紅棗、枸杞和玫瑰。
我已經很難說,“寄養家庭對黨妮不好”這種話了。
等到吃晚飯時,所有飯菜都端上桌,阿姨先是一筷子夾住最大的雞腿,放進黨妮碗裡,接著扭臉朝我笑笑,夾中另一隻雞腿,放進我碗裡,說:“你吃你吃。”
養母對黨妮不是不好,是太好了。
後來我還得知,養母的親生女兒在外地讀大學,老兩口在這裡,就是為了陪黨妮上學。人體工學椅,就是姐姐省吃儉用存錢給她買的。老兩口在老家蓋房,留給黨妮最大的一間,還給她準備嫁妝,甚至遺囑裡,財產都是黨妮和姐姐對半分,拿她當親生的孩子。
那晚回家路上,我有點懵,黨妮生活在這樣一個家,為什麼非要找親媽?
我打算認真和她談談,瞭解一下這個孩子。
遭到遺棄的孩子,多數都想找到親生父母。社交軟體上就能看到很多,我還曾經到美國和幾位被收養的孩子聊過。
他們都已經成年,受到很好的教育,住在豪宅,生活條件很棒,但是依然想找到遺棄他們的親生父母。
這是命運賦予他們的執念,只有解答這個問題,他們好像才能更清楚“我是誰”,才能更好地與這個世界相處。
然而那都是成年以後,十歲的黨妮,距離這件事早了很多年。
在福利院外,我單刀直入地問:“你為什麼想找到親生父母?”
黨妮說:“每個人都想知道自己是誰,來自哪裡吧。媽媽扔掉我,肯定迫不得已,有她自己的苦衷,她也很牽掛我吧,我不想她一直生活在牽掛和內疚中。”
聽到後半句,我眉頭差點皺起,這孩子怎麼回事?
自2014年開始,我除了在福利院工作,也一直在做遺棄兒童有關的社會調研。我去過很多貧困縣城,走訪過村委會、派出所和縣醫院。
經過四年調研,得出的資料顯示,只有30%的父母是走投無路,多數不過是嫌棄孩子有先天疾病,或者單純不想負責任。
我以要寫一篇寄養家庭孤兒的論文為由,向輔導老師調取黨妮的檔案。她非常健康,只有耳廓畸形,外耳廓輕度粘連在一起,不影響聽力,只是看上去彆扭。這點問題就扔掉,恐怕很難說父母有苦衷。
聽到黨妮的話,我的第一反應是,這孩子非常天真。
然而天真,不是我對黨妮的第一印象。
有一回,黨妮想要參加一個去海南的夏令營,來到福利院,希望院長能負擔一些費用。寄養家庭孩子的生活費、學費以及醫藥費,由福利院全額承擔,但夏令營這種非剛需專案,就要看寄養家庭的父母和院長商量。
那天正逢市裡領導到福利院突擊檢查,黨妮看見了,從居室裡直接跑到外面,強行和領導搭訕。領導問她一些生活上的問題,她就一個勁兒誇福利院和院長:
“福利院特別好,院長爸爸對我們特別好,經常帶我們去玩。”
院長被誇得天花亂墜,送走領導以後,都樂得合不攏嘴,當天就拍板,由福利院承擔了夏令營的大部分費用。
在那以後,我就記住了這個女孩。儘管在福利院待過十多年,我清楚這些孩子都早熟,可是看見黨妮,還是忍不住感慨,這孩子太懂成年人的心思了。
黨妮想找親媽,就必須得到成年人幫助。她先找到輔導員和院長,但是都被拒絕了。
後來有一回,她偷聽到我訓斥一位義工,這才盯上了我。那時福利院撿到一個孩子,阿姨抱著餵奶,一位義工說,父母太不是東西,這麼小就丟掉。
我把她叫出來說,你不要當著孩子的面,把你的情緒、你以為的真相傳遞給孩子,讓他們在恨的環境中長大。
黨妮說:“你和他們不一樣。你理解我們,不對我們的親生父母妄下結論。”
於是她沒事就來福利院,照顧我,給我當小秘書,似乎就是為了有朝一日,向我提出“幫忙尋找親媽”的請求。
這孩子聰明,懂得察言觀色,可是在看待親媽這件事上,卻好像非常天真。
我感覺她有點矛盾,於是暗中觀察,想看看,她是不是故意在我面前表現天真,可是我的猜想錯了。
黨妮常常和小孩們玩過家家的遊戲,總是抱著一個洋娃娃,溫柔地哄著它:“你睡吧,媽媽就在這裡呦。”
有個平常總愛惹是生非的男孩,對著嬰兒車裡的孩子說:“你真可憐,這麼小你媽媽就不要你了。”黨妮趕緊捂住他的嘴巴,把他推出嬰兒的房間,說:“你不要在她面前這樣講,她媽媽肯定是有難處、有苦衷的。”
我聽到她說的最多的話就是“她是有苦衷的”,有個孩子纏著護理員要抱,護理員把孩子推到地上,被開除了,黨妮也說:“她當時肯定是有其他重要的事,不是故意的。”
在黨妮的眼裡,錯了的人,總是有苦衷的。
這個早熟、聰明的孩子,好像一遇到親媽這件事,就瞬間變得很天真。

福利院春遊,紀良安和黨妮的合照

聊過以後,黨妮對待我更加殷勤。
除了給我帶零食、幫我打飯、給我的電動車蓋防雨布,幫助我給孩子們做康復訓練,就連我午睡的時候,她都要牢牢盯住我周圍,要是有孩子叫我,她就趕緊跑過去和人家說,姐姐在休息,她值夜班很累的,你需要什麼,我來做。
這種無微不至的照顧,讓我有點羞愧,每每看著她,感覺像欠她好多。
黨妮出生的時候,本地還沒有福利院,只有收容所,她的檔案是手寫的,很陳舊,只寫著華安派出所送來,距離福利院14公里。
趁著週末,我帶黨妮來到華安派出所,想借警察的嘴,看看能否讓她退卻。
進派出所,我只說自己是鄰居姐姐,讓黨妮自己對警察說。她見到警察,沒有一點膽怯,大方說自己是福利院的孩子,想找親生父母,希望警察能告訴她,被遺棄的地點,管轄的派出所在哪。
警察說:“要查也得福利院或監護人,至少也是你們拿著福利院的書面授權書。”
就這樣,我們灰溜溜地走了。回去路上,黨妮邊走邊哭。
我原以為,這回該死心了吧?結果沒過兩天,派出所打來電話:“這個小孩又來了,死活不說家長電話,只說你的電話,你趕緊過來把她領走。”
我來到派出所,當著黨妮的面,只能和警察說:
“我是福利院的工作人員,小孩執意要找親媽,能不能通融一下?”
警察說:“我查過她的原始資料,不在本地。沒有授權,你往下問人家也要你的身份,你們還是回去找院長開介紹信吧。”
黨妮找過院長,被院長拒絕了,不肯讓她找親媽。我想這下算是徹底吃了閉門羹,於是在派出所門口,對黨妮說:“警察說得對,這種資訊也不能隨便告訴別人,沒有合法手續,是不可能問到的。”
這樣說就是為了勸退黨妮。可是這個孩子,往派出所門口一蹲,就開始哭。我要拉她走,也拉不動,一直蹲在派出所門口。
我只得說:“這個事肯定是需要經過院長的,我回去和他談談,看看能不能讓他同意。”
說到這兒,黨妮才抬起頭,像看到希望,擦乾眼淚,點點頭。
這孩子好像一下子,就把我拿捏住了。
回到福利院,我再問黨妮,為什麼非讓我幫她,被院長、輔導員拒絕,再去不就好了。
黨妮的回答讓我吃驚,她說:“他們只是在這裡上班,把我當成工作。”
我接著問,要是我也不幫她找親媽,她要怎麼做。
黨妮說:“那我就找我姐,我姐沒我媽那麼敏感……反正這件事不能讓我媽知道,我要是和她說,會傷害她。我媽對我很好,但是我不知道該怎麼跟她說,才能讓她明白,我不是不喜歡她,不是生活不幸福,我沒有別的心思。”
換句話說,我是黨妮在福利院唯一的選擇了。
我問,要是姐姐也不幫你找呢?
黨妮盯著我,絲毫沒有動搖,“那我就等到十八歲成人,自己去找。”
“倘若結果非常殘酷,你是不是還想知道?” 
她不明白“殘酷”指什麼,我繼續說:“你被親生父母扔掉,大機率有幾種情況,比如未婚先孕,或者未成年懷孕無力承擔,或是連自己也養活不起,沒有能力撫養孩子,但是也有可能因為你耳朵的缺陷,嫌棄你,覺得你是負擔,不想要你。”
她愣住了,思索了幾秒,很快說:“我可以接受,無論什麼結果,我都想找到媽媽。”
看來這孩子是鐵定心了。
不願意幫助黨妮,又不直接拒絕她,是因為我打心裡感到膽怯。
當黨妮告訴我,我是她除家人以外最後的選擇時,我莫名揹負了一筆巨大的情感債務。好像別人的命運掌握在我手裡,我的抉擇,將改變她未來的人生。
不幫她做這件事,她勢必繼續找下去,絕不會像自己說的那樣,等到十八歲。這孩子能獨自跑到警察局,指不定哪天就能做出更出乎意料的事。
如果幫她找到親媽,結果是親媽很惡劣,或者有很嚴重的疾病,譬如精神病、半身不遂,黨妮都將受到巨大的情感衝擊。她嘴上說能接受,可是我不大相信天真的話。
兩種抉擇,對我來說都是沉重的考驗。萬一選錯了,黨妮的人生可就難了。
所以我只能一直拖著,躲著。那陣子我經常感到緊張、糾結,甚至連續做噩夢。心理學的書籍告訴我,這是焦慮、心理壓力大的表現。
直到福利院的一場會議,讓我從另外一個角度,思考黨妮的事。
福利院有個五歲的孩子,問一位志願者,“我是不是被丟掉的。”
志願者不知該怎樣回答,實話實說承認了,結果孩子鬧情緒,哭起來。這事被一位在隔壁辦公的領導聽到,在福利院召開全體會議。
領導在會上說,以後我們的工作要重大改革,凡是孩子問起身世,統一說父母去世了,不要節外生枝,搞那些亂七八糟的。要把孩子分為三類,第一是能收養的,按照收養家庭喜歡的模樣培養,他們喜歡什麼樣,我們就把孩子培養成什麼樣。
第二是難收養的,儘快給孩子找到寄養家庭,送走,讓他們和寄養家庭建立連結。
最後是有重大殘疾的,註定18歲以後無法走進社會,要直接進社會福利院的。所有老師和阿姨,不要跟這種孩子產生過多的感情。如果在兒童福利院照顧得太好,到了社會福利院和養老院,他們適應不了那裡的環境。
“以後的工作,就統一按照這個模板進行。”
這些話讓我如坐針氈,非常憤怒。
為節省人力和物力,簡化工作流程,他們打算把這些孩子馴化成不要有麻煩、不要有問題的樣子。這是工業流水線,生產罐頭產品,是批次馴化馬戲團裡的動物,唯獨不是對待一個個活生生的人。
成年人總是在分析利弊,找出看上去最划算、最有利的一種活法,去安排孩子。但是利弊不該是人活著的唯一目的,我們也不該用利弊的演算法度過人生。每個人的人生都應該由他們自己經歷,而不是大人設想出一個成本最低、最划算的方式。
我找保育阿姨吐槽,怎麼能這樣,結果阿姨說這也挺好,至少工作起來比較省事。
會後,我又看到了黨妮,她已經幫我打好熱騰騰的飯菜。
我突然想到,黨妮不就是領導眼裡,“有問題、有麻煩”的孩子嗎?按照領導的想法,她最好按部就班地在寄養家庭長大成人,而不是瞎折騰,解答內心的疑問。
我沒有發言權,也沒有權力改變福利院的做法,但至少,這裡有一個孩子,還沒有被培育成千篇一律的乖小孩,她在尋求我的幫助,想讓我陪她,走上一條充滿問題和麻煩的路。
我有點動心了。
我找到院長,和他說了黨妮的事情。自從這家福利院2013年建院,院長就在,現在他任期將滿,準備調離,工作上的重大變革,只能交給下一任院長,要是等到他離任,黨妮的問題,或許真的只能等她長大成人以後了。
院長滿臉愁容,“幹嘛非要找呢?寄養家庭對她多好。”
我說:“我們沒法替孩子活,如果不幫她做這件事,她始終都有這執念,幹出什麼事就不好了。我去寄養家庭看過,的確是非常好的家人,但是隻有成年人才計算利弊、好處,年輕時只會跟著自己的喜好走,利弊也不是活著的唯一目的。不然就幫她找找看?”
院長皺著眉頭想了半天。我恐怕不是第一個來找他的人,黨妮在找我之前,直接找過他,也找過輔導老師,阿姨,能找的人都找了,她們可能都來向院長彙報過。
也許是覺得拗不過這個孩子,真怕她出事,院長嘆了口氣說:“那你就帶著她週末、假期去吧,不要告訴寄養家庭,不要傷人家的心。”
院長開啟電腦寫了一份說明書,蓋好章,遞給我之前,又囑咐我,“你把握好分寸,如果查到親媽太混蛋,就趕緊停止,別讓她受到什麼傷害。”
我拿著授權書,帶黨妮又來到派出所,仍舊是上次接待我們的警察,他無奈地搖搖頭,仍然不是很願意讓她往下找,“你為啥非要找呢?福利院過得不開心?”
黨妮說:“沒有,福利院很好,寄養家庭也對我很好,我就想知道我是誰。”
但是尋找一個孩子的過去,註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警察查到黨妮在一個叫春心收容所的地方待過,距離這裡40分鐘車程。打不通電話,我們乘坐大巴過去,結果收容所關了。
向街道社群打聽,也沒有訊息,去管轄派出所,查收容所當年的管理者,半天沒查到,警察讓我們回去,查到給我打電話。
直到三個多月以後,當年收容所的所長給我打電話,讀出黨妮的檔案。
原來黨妮被遺棄後,被一家人撿到,這家人養了她10個月,想要收養她,但是最終也沒辦法上戶口,這才報了警,警察把她送進收容所。
檔案裡只有簡單描述,沒有寫是誰撿到她。我們只好詢問那家人報警的龍林派出所,電話打不通,一查距離福利院約80公里,也不是馬上能去的,就想等黨妮放假再說。
然而到了假期,疫情席捲,所有事都停滯了。
疫情封閉學校,黨妮經常到福利院來,除了繼續做我的小秘書,每次我上夜班,她都要留宿和我睡,和媽媽說我給她補習功課。
我的宿舍有兩張單人床,分配給我和另外一位老師,那位老師就住福利院對門,幾乎從不睡宿舍。等我把孩子們安頓睡了,回到宿舍,和黨妮就像是大學室友那樣,熄燈,擰開一盞小檯燈,聊聊天。有一回我問:“你真的不怕得到親生母親不愛你的結果嗎?”
她從被子裡鑽出來,坐起來說:“不會的,沒有哪個媽媽不愛自己的孩子,她一定是有苦衷的。扔掉我,她也一定很內疚,那我現在長大了有能力了,我要救贖我媽媽。”
我不由地感慨,她尋找親媽的決心有多強烈,那股“天真”的勁兒就多氣人。
2021年的下半年管控放鬆,黨妮又來找我,問我是不是可以去找撿到她的那個人了?
我還是沒有下定決心,依然害怕她的“天真”接受不了黑暗的真相。
於是,我以過幾天要出差為由拖延,她給我打電話,問我哪天回來。到回來那天,我說又去了趟別的地方,要晚幾天才回去。過四五天,她又給我打電話,問我什麼時候回。
我實在躲不過這種催命般的追問,索性和她攤牌。
回去以後,我約黨妮在麥當勞見面,再重複那個老生常談的問題:
“如果親媽不愛你,不想要你,你還要找她嗎?”
她也還是那句話,“沒有媽媽不愛自己的孩子。”
我說:“我以前照顧過一個女孩,被母親扔掉過四次,你也認為她的媽媽愛她?”
她有點疑慮,撓撓頭,依舊說:“她肯定有什麼難處。”
我又問,那殺人犯呢?殺人犯也是有苦衷的?
她居然說:“你看電視劇上殺人的,都是被逼到牆角了。”
我看著眼前這個12歲的女孩,突然覺得,她需要被現實上一課。樂觀、善良固然是很好的品質,但是任何事都是一把雙刃劍,過了那條界限,都會是一種災難。
每個人成長的路上,都有那麼一兩件事,打破理想與現實的分界。或許是被最要好的朋友出賣,或許遇人不淑,離婚,或許是被騙了錢,走上破產還債的路。
我從小生活在一個良好的教育環境裡,爸媽都是機關單位的,小區裡住的,都是清華大學畢業的科研人員,遇到的人都是高知。我自幼就像活在溫室裡,一點都不瞭解現實世界。
2006年,我最好的朋友突然從荷蘭回國,給了我一張肝癌晚期的診斷書。她說這次回來是希望我和她男朋友一起陪她去荷蘭,度過人生最後一段路。
到了荷蘭才知道,她找我們來的真正目的:她希望我們簽署一份安樂死同意書。不是法律檔案,只是家屬同意書,是醫院為了避免日後糾紛的一道手續。
我的朋友自幼被遺棄,奶奶去世後沒有親屬,在事實關係上,我和他男朋友是唯一有資格簽署家屬同意書的。為了讓我們簽字,她拒絕打止痛劑,讓我們目睹她的痛苦。在社工和律師的幫助下,我們決定放她走。
決定是我和她男朋友一起下的,但是執行那天,他消失了,最終由我一個人簽署。
一個月後,在她的追悼會上,我遭受到她的同學、老師、鄰居的譴責和攻擊,他們說“是你殺了她”“你會遭到報應的”,我用眼神向她男朋友求助,他躲開了,沒有解釋她的痛苦和強烈的願望。
我無力辯解和反駁,只能被淹沒在這種攻擊裡。從那天起,我與整個世界隔絕,再也不敢置身陽光下,只能蜷縮排臥室,拉上窗簾,不敢見光,不能聽到任何聲音,即便耳機裡的聲音也會把我自己嚇到。
19歲那年,我被確診為創傷後應激心理障礙(PTSD),休學,躲在家裡一年未與外界接觸,也沒有再說過話。直到在一位精神科醫生姐姐的幫助下,我進入兒童福利院,走上截然不同的人生。
對我來說,這是人生真正的開始,所謂“長大成人的一瞬間”。雖然無比疼痛,熬過去,可能會獲得新生,而黨妮也該經歷這個瞬間了。
兩年多來,我一直不願意幫助黨妮尋找親媽,我拖延、逃避,反覆打退堂鼓,就像是一個旁觀者,害怕打破她的美夢。
現在我突然意識到,黨妮的美夢殼子太厚了,我必須幫她打破這殼子,呼吸外面真實的空氣,即使外面的空氣沒有那麼純淨,充滿了硝煙和殘酷。
黨妮望向我,好像在拿眼神乞求我不要放棄。
在麥當勞,我們達成了一致。我向她承諾,在往後的調查中,無論出現什麼樣的資訊我都不會隱瞞,如果最終結果不好,都是她必須要承受的代價。
她馬上使勁點點頭,“好好,沒問題。”
直到此刻,我才真正登上了這件事的舞臺,下定決心陪她到最後。
我安頓好工作,在2022年五一假期前,和黨妮的養母說,假期我帶她去大峽谷旅遊。兩年多來我們已經熟悉,阿姨很放心讓黨妮跟我出去。
就在那個五一假期,我們甩掉所有的疑慮,開啟這趟尋親之旅。
黨妮在一個偏僻的縣城被遺棄,要走很長的盤山路,沒有高速,有一段還是石子路,很不好走,我們先坐了一趟公共大巴,到達一個縣城包了一輛車,大概走了五六個小時,終於到達黨妮出生地管轄的龍林派出所。
接待的警察不是很願意幫忙,問了一連串“為什麼要找親媽”“福利院過的不好嗎”“孩子有什麼病嗎(他以為是得了一些需要父母捐獻的疾病)”,發現都不是,他就更疑惑,“那你為啥非要找?”
黨妮回答過太多遍這個問題,有點不耐煩地說:“你就別管是為啥了,反正就是要找,我們有福利院的批文,你要不放心你給福利院打電話確認。”
警察說:“哎呀,我又沒懷疑你,你看看我們這,路也不好走吧,又窮,教育水平也差,比不了你們城市,你就是找到了,你那媽也很窮,養不起你的,還是你們那邊好。”
黨妮撅著嘴,直勾勾地看著警察。
警察說:“行行行,我給你找,這十幾年前的了,這可得翻一陣子呢,等我們所長回來他估計知道在哪,我剛來一年,舊檔案不知道在哪。要不你們先找個賓館休息,我找到了給你們打電話。”
黨妮撅著嘴說:“你可別想騙我,我找不到我就不走了,我天天來。”
我們找了一家賓館暫住。大概兩三個小時後,我收到電話。打電話的是所長,他說:“找到撿她的人了,地址我簡訊發給你。”
片刻後,我收到簡訊,除了地址外,還有一句:
你帶孩子跟那家敘敘舊,然後就帶孩子回去吧,不要讓她再找了。
他沒有明說,但我感覺他們已經找到當時的筆錄,內容應該不樂觀。但是我也不打算打退堂鼓,走到這裡,就讓她面對。
我們從賓館找了一輛三蹦子,走了五六公里,終於抵達撿到黨妮的人家。這個村子是比較新的農村,房屋建築看著挺氣派。站在那家門前,黨妮說:“咱們買一箱牛奶吧?”
我們環顧四周,沒有看見商店。黨妮也不想走得太遠,於是作罷。
我剛要敲門,黨妮攔住了我說:“待會兒你問人家,我不好問。”
我挺好奇,“為什麼不好問?”
黨妮說:“人家是跟我有感情的,可是我一點印象都沒有,一上來就問人家資訊,不是顯得我太功利了嗎?你本來就是福利院的工作人員,問這些事情很正常。”
“天真”的腦子,好像瞬間切換了。
我敲門,一位大概60歲的阿姨開門,頭上繫著紅色紗巾,穿著有點髒的舊圍裙,戴一副黃銅耳環。黨妮迫不及待地問:“阿姨,十幾年前你是不是撿到一個小孩?”
阿姨點點頭“對對對”,黨妮說:“我就是!我來看看您!”
阿姨很激動,抓著黨妮的肩膀,半天也忘了請我們進去,“你都長這麼大了”。
進門以後,阿姨淚眼婆娑地撫摸著黨妮的頭,“當時我特別想要下你,可是上不了戶口。你小時候可乖了,都不哭的。”然後開始一連串問題,“你現在幾歲了?在哪上學呢?學習好不好……”
老阿姨為招待我們,把茶几上擺滿各種水果,像是要把家裡所有吃的都拿出來,“中午一定要在這吃飯,我先去把米飯燜上。”說著就去廚房張羅。
我們也不好一上來就問人家關鍵問題,想著吃飯的時候,邊吃邊聊著問。黨妮一直朝我使眼色,還在底下拽我的褲子,那意思好像是說:你怎麼不問?你快問呀。
這時阿姨接了一個電話,嘴裡說的方言,我只能聽個大概。阿姨說:“嗯對,為什麼啊?”她問了幾次“為什麼”,最後“額…好…哦…嗯”,掛掉電話仍然一臉疑惑。
我覺得是派出所的人,於是假借幫她做飯,聊起來:“你記不記得在哪撿到她的?”
阿姨一看就是老實人,大大咧咧不會撒謊,聽我這麼一問,坑坑巴巴地說:“那個…哎呀…是我老公撿到的,他說來著,我忘了…”然後趕緊轉移話題,“你們有啥忌口不?我給你們做炸排骨,黃燜雞,兩個青菜,你看行吧?”
我隨意附和著,更加確定剛才是派出所打來的電話。
滿滿一桌子菜,黨妮卻心不在焉,咬著筷子,撥兩下米飯,到最後也沒吃兩口。我餘光都能感覺到,她一直在看我。我只能繼續追問,可是阿姨都以“我老公撿的”“忘了”“你現在這麼好,就不要想以前的事了”為由不願回答,然後轉移話題。
問不出什麼,我們只能告別阿姨。
出門以後,黨妮很沮喪,嘴裡一直嘟囔:“怎麼會什麼也不記得呢。”
回到龍林派出所,警廳裡站著一位老警員,一見到我們,就瞪大眼睛,衝我使眼色。他就是龍林派出所的所長,到阿姨家以前那條簡訊,就是他發給我的,恐怕阿姨接到的電話也是他打過去的。
所長把留黨妮在外面,單獨叫我進辦公室,掰扯一頓,問出那個問題:為啥非要找媽?
我只能重頭和他講了一遍。
所長說:“我看了當時的筆錄,這媽很惡劣啊!確定要告訴孩子嗎?”
我很堅定,“是的!起初我和院長都是不贊同的,你問的這個問題我問過她不下十遍了,每次她都很堅定。我們大人是不能以為你好的名義,把我們認為不好的事情擅自遮住,她需要自己去經歷,這個事前前後後快三年了,她自己想清楚了。就告訴她吧。“
所長若有所思,還是不肯罷休,“給你們院長打個電話。”
我撥通院長的電話,跟他講出現在的情況,再把電話遞給所長。他們用方言交流著,我想筆錄裡記錄著的情況大概不樂觀,可能比我想象的還要惡劣,所長怕孩子承受不了,要和院長再次確認。
說了一會兒,所長放下電話,嘆了口氣,“你出來吧。”
他讓我先坐,他去裡面拿出一個資料夾,從資料夾裡找出其中的兩張,大概是涉及到我們無權檢視的隱私,只有這兩頁能給我們看。我和黨妮並排坐在所長對面,他把那兩張紙放在桌子上,遲疑半秒鐘,又突然猛地按住,一下推到我面前說:“字跡不清楚,你先看吧。”
其實筆錄寫的非常清楚,所長不願意給黨妮,就是因為情況太惡劣了。
2009年7月,張蘭在山上採菌子,看到一個女人將一個包裹放在樹下,女人東張西望,看到有人發現她,她趕緊跑了。張蘭快走幾步,發現是一個孩子,她喊女人:“你別走,你別走,你給我站住!”
張蘭背起籮筐,手裡抱著孩子追趕女人,追上後問:“你是不是張家村的?我見過你。你不要孩子了?”女人聽到這話準備跑,被張蘭死死抓著,張蘭說:“孩子有什麼問題?你有什麼困難咱可以想辦法嘛,你不能不要孩子。”
女人甩開張蘭,張蘭抱不穩孩子,只能放開女人,女人跑掉了。
安頓好了孩子,張蘭去張家村找那個女人,她在村裡晃悠了三個小時,碰到回來的女人,女人說:“那你讓警察來抓我,抓了我我也不要。”說完女人跑掉了,張蘭沒有追。
讀完,我抬頭望著所長。他又給我使眼色,盼著我能在最後時刻改變主意,不讓黨妮得知殘酷的真相。可是我早已經下定決心,不管什麼情況,都不再瞞著黨妮。
我還是把這兩頁紙給了黨妮,所長嘆了口氣,拿著保溫杯去倒水了。
黨妮手裡握著這兩頁紙,邊看邊哭,眼淚掉到紙上,止不住。
所長倒水回來,拍了拍黨妮,“小姑娘,我能理解你找親媽的心情,這是你們第一次來,我想把你們打發走的原因。這種媽不如不知道。沒什麼,就是有這種人,你就忘了她吧,回去好好孝敬你養母。”
這種話黨妮聽過很多遍了,她不理所長,坐在椅子上一直哭,後來趴在桌子上哭。所長又單獨找我說:“那個女人不在我們的管轄範圍,可能是被發現遺棄,怕有麻煩。遷走到哪,我們是可以查到的,但是沒有必要再找了吧?”
我沒敢看他,低頭說,“讓她自己決定吧。”
所長白了我一眼。
最後黨妮還是說,“我還是想見她一面。”
聽她這麼說,所長滿臉不可思議地問:“這娃娃智商是沒有問題的吧?有啥病沒?”
我說:“她沒病,很善良。”
所長說:“太善良也是病!”
黨妮聽到這話,眼角還掛著淚,撅起嘴瞪了人家一眼。
所長在辦公室查到黨妮親媽的現居地址,還打了一個電話,和那邊的派出所打招呼。出來的時候,他手裡拿著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一串地址。可是這回他沒有給我,而是直接把紙條遞給黨妮說:“孩子,去愛值得你愛的人。”然後出去了。
黨妮手裡握著紙條,好像沒聽見,“懂得感恩”“珍惜當下”“愛值得愛的人”這種話她在福利院聽過夠多了。
離開派出所,快天黑了,我們在賓館住下,我想看看黨妮最後的決定。
等她情緒恢復一點,我問:“你想明天回家,還是去找她?”
她欲言又止,沒有回答我,這是我兩年多以來,第一次見她在這件事上猶豫。最後她說:“我們還是找她去吧,聽聽她怎麼說,她當時也有難處吧。”
我想劈頭蓋臉一通撕掉她的遮羞布,黨妮卻突然趴在床上嚎啕大哭,邊哭邊說:“怎麼會有人不愛自己的孩子?世界上真有這樣的人嗎?”
我有點懵,感覺她“天真”的模樣,在我心裡裂開一道縫隙。
第二天起來,黨妮和我說:“我們還是去找她吧,問問她為什麼不愛我。”
於是我們前往生母現居地的管轄派出所,由於龍林派出所的所長打過招呼,我們一進來,這裡的警員就知道是要找媽的人。一位比較老的警員說:“她就在前面左拐,加油站旁邊的那排房子住,你確定你要去嗎?”
黨妮沒有馬上回復,好像有點猶豫。
警員說:“還有一個資訊,龍林派出所不知道,你想知道嗎?”他看向黨妮。
黨妮瞪大眼睛看著他,幾秒後,還是點了點頭。
“我們前幾年協助其他所解救被拐兒童時,被抓的人販子交代罪行,提到她,她要賣掉一個孩子,因為耳朵有缺陷,人販子沒有要。”
黨妮沒有哭,看上去也沒有情緒,只是呆呆地坐著。外面下起暴雨,派出所把我們安排在閒置的宿舍裡,讓我們先休息,等雨小再做決定。
黨妮佇立窗前,望向遠處加油站旁邊那排房子,不知道在想什麼。
這時我的電話響了,是她的養母,問我們什麼時候回來,下雨了,要不要開車接。阿姨在電話裡嘮叨著,我望向窗邊的黨妮說:“她去上廁所了,我稍後問她,給你回電話。”
我走過去說,你媽給你打電話了,說要來接我們。
黨妮沒有說話,前面是遺棄她、要賣掉她的生母,後面是愛她的養母。
暴雨下個不停,好像故意給這個女孩多一刻抉擇。
那時我覺得,她肯定還是要去的。將近三年,這一路不知道去過多少地方,前面五百米,就到終點了,不去見一面說不過去。
而且看過筆錄,聽完警察說人販子的事,我心裡都非常憤怒,想質問這個親媽,甚至都想臨走時罵她兩句。
黨妮突然說:“姐姐,我們回去吧,我想我媽了。”
她拿起我的電話,撥給媽媽說:“媽,你不用來接我們,我們自己回去,晚上能到,下雨開車不安全。”我聽到阿姨在電話裡嘰嘰喳喳,囑咐不停。
掛電話前,黨妮有點哽咽地說:“媽,我想吃炸菌子土豆燜飯。”
她掛掉電話,抱住我說:“謝謝你,姐姐,你打心底尊重每個孩子,這幾年陪我胡鬧。我再也不會找她了。”
我只是覺得悵然若失。
黨妮的決定,顛覆掉我對這孩子的印象。
三年時光,百里山路,走到最後一步,總得畫上句號有份交代吧,可是黨妮選擇不要。
我終於明白,她在這件事上根本不是“天真”,而是一直在欺騙自我。
黨妮和我講過,她們班同學都知道她是福利院的小孩,對她格外好。有一次她被其他班的同學欺負,他們班十幾個人找人家打架。
班裡有調皮愛捉弄女生的男生,但是他們從來不捉弄黨妮,到她值日的時候,還幫她一起打掃衛生,體育課跑步的時候看她落下太多,前面的幾個同學故意跑慢一點。
她三歲被福利院接管,在一個充滿愛的家庭里長大,爸爸、媽媽、姐姐都很疼愛她,在學校受到老師和同學的照顧,住在村裡,鄰里間也友好熟絡。
在她的世界,所有人愛著她、關心她,唯獨那個親生母親不愛她、不想要她。
黨妮無法接受這樣的現實,只能給生母找藉口,“她肯定是有苦衷的。”
最後,她選擇保留那份幻想,寧願繼續騙自己,也不願意觸碰最後的真相。
回程的長途巴士上,黨妮坐在靠窗的位置,臉朝窗外,哭了半小時,後來閉上眼,趴在前面的靠背上,直到送她到家,我們也沒有再提這件事。一週後,黨妮給我發信息:
你有沒有覺得我很傻?
我問她,怎麼會傻呢?
她說,我相信一個不愛我的人有苦衷,很傻,而且現在大家都知道,我媽不愛我了。
我說,會有這樣的人,但也會有很多人覺得你好勇敢。這個年齡,我們都願意在美好的夢裡沉溺,很少有人願意主動離開美夢,認識世界的真相,也很少有人知道自己要什麼,願意承擔相應的結果,你12歲就做到了,我12歲既沒有自己的想法,也不敢承擔責任。
這場碎夢之旅後,黨妮還是經常來福利院,常常帶給我禮物,給我編過一頂帽子,媽媽做的鮮花餅,去外面採了花做成花束送給我,只是再也沒有提過她的親生母親。
我感覺她沒有以前活潑開朗,變得成熟穩重了一些。
黨妮把寒假安排得很滿,春節前就把學校的作業寫完了,還把下個學期的課本預習了一遍。春節期間,她去福利院幫忙,問院長,我當義工你能給我錢嗎?院長問,你要錢幹什麼,她說,我想報個英語班。
院長不知道,黨妮為啥突然冒出這個想法,但我清楚。碎夢之旅後,黨妮問過我做什麼工作比較好,我說那得看你興趣。她說,如果也沒什麼興趣,那做什麼會生活比較優越?
我說英語吧,英語很好,應該能找到不錯的工作。
後來院長給黨妮報了英語班。有一次我週末去看她,她還在背英語,跟我說,我要好好學習,以後讓爸爸媽媽姐姐過上好日子,我要帶媽媽去國外旅遊。說到這兒,她突然問我,哪裡與中國最不一樣?
我說,可能是土耳其吧,房子都是五顏六色的,和中國很不一樣。
她說,那我以後就帶我媽去土耳其。
我有些欣慰,自己的決定沒有錯。這段旅途讓她重新認識這個世界,之前自己幻想了一個世界,還是一個小孩子,這次之後她要承擔責任了。
改變的還不止是黨妮。碎夢之旅剛結束時,我怕黨妮情緒很糟,我也不能每天看著她,就把整件事告訴了她姐姐,讓她姐姐注意一下。
黨妮的姐姐問我,為什麼願意帶著她胡鬧,我說,需要有個人把她的夢砸碎,或早或晚,你我都無一倖免,只是她在這個年齡找上門,那就現在吧。
黨妮的姐姐覺得,我和黨妮都很了不起,因為多數人只敢活在“安全與正確”的選擇裡,而我們敢和這樣的選擇說不。曾經她也是很保守的的人,現在好像也受到影響。
黨妮碎夢之旅半年後,姐姐辭掉公務員的工作,開啟間隔年,說是需要明白我要什麼,再去工作。後來她去斯里蘭卡支教,回來以後讀研究生,打算去當老師。
而我在一年後,漸漸遠離了福利院的日常工作。與領導層教育理念的不合,註定讓我在這裡無法施展抱負,也沒法去真正改變那些孩子的命運。
與其在這裡空耗,不如把有限的人生放在更重要的事情上。不過遇到“有麻煩、有問題”的孩子,我還是會過去幫忙。
與其封鎖那些麻煩和問題,把孩子培養成乖寶寶,不如陪伴他們走過生命中的陣痛,經歷過這些的孩子,往往比我們想象中更能承擔責任。
碎夢之旅兩個月後,我擔心黨妮的情緒問題,和養母打招呼,讓黨妮週末跟我回家。於是週五放學,我去學校接她,她半天也沒出來,原來是被老師留下改作業。
老師見人來,就讓她走了,臨走時問黨妮,這是誰呀。黨妮猶豫了一下說,這是我姐姐。
離開學校,黨妮好像特別開心,她對我說:
“我覺得我們像戰友,你陪我經歷了自己的戰役。”
讀完這篇故事,我總是想起小時候我媽教我騎腳踏車的事。
我上車,她就在後面扶著,騎兩步,她鬆手,我啪地一下摔倒了。回頭一看,我媽一直望著我,招招手讓我爬起來。
於是我再上車,她再扶著我,鬆手,這回我多騎了五米,又摔了。
後來我摔的次數越來越少,騎得越來越遠,就這樣一點點學會騎腳踏車。
要是我媽一直抓著車屁股不撒手,或者我摔了,扭臉一看她沒人影了,也許這輩子我都學不會騎腳踏車。
在黨妮的夢碎之旅中,紀良安也許就是這樣的吧。
陪伴孩子,不是讓她絕對安全、沒有問題,也不是任由她自己肆意胡鬧,而是在安全的範圍內陪著她,讓在她經歷殘酷真相時知道,背後有人陪伴,摔倒也不怕。
每一次爬起來,她都會變得更強大。

(文中部分人物、地點系化名)


編輯:迪恩 小旋風
插畫:大五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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