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騰老百姓,他們最拿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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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自己都過得不盡人意,卻又偏偏見不得這人間疾苦。

聽到內蒙古烏蘭浩特那位女店主的哭聲,不禁悲從中來。
她不過是用A4紙列印了一份招聘啟事,貼在了自己店的沿街玻璃上。
那麼大的玻璃,那麼小一張紙,卻被城管的火眼金睛發現了,捅了大麻煩。
城管部門打電話給她,要她拿著身份證,去城管局接受處罰。

如果不去,就把她的手機號封了。

女店主哭著問:

我為什麼要接受處罰?
我影響到誰了?
做這樣的工作到底有什麼意義?

但什麼叫“

合法傷害權

”?在傷害你之前,人家早就準備好了答案。

沒熱度時,城管說了,貼廣告處罰200到1000元,“肯定是有法律依據的”。

但有了熱度後,城管說是解釋不到位,造成誤會,不予處罰。

之前明確說要罰款,有依據,現在又說是誤會,不罰了。

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同樣有理有據。
別看通報上面加了“最佳化營商環境進行時”的圖片,通報裡說什麼“共同營造和諧有序的社會環境”,但他們眼裡哪來的“營商環境”,哪來的“社會環境”?

當正反兩個立場都有說法,你就應該知道,這其實和商業無關,而和權力有關。

用手中哪怕最小的權力,最大限度地為難小老百姓,折騰小老百姓,而且合規合法,他們最拿手了。

人家一句“有規定”,就可能是你的一次滅頂之災,和日後的心有餘悸。
人家再一句“都是誤解”,就可以輕鬆忽略你的心驚肉跳,完全不用付任何代價。

這才是最可怕的。

新聞裡說,貼招聘啟事的女店主開的店是做月子餐,這BUFF疊的,一來服務人口增長,二來促進社會就業。這哪一個不是當務之急?沒想到竟被逼得走投無路。
女店主在影片中問了一個好問題:
我就想知道現在到底是怎麼了?
對呀,現在到底怎麼了呢?
真是天問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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