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死悲劇背後的“獵殺野豬”熱潮

前兩天發生了一起不幸事件,陝西安康的一位老人在自家院子裡被闖入的野豬衝撞後死亡。
這幾年來,經常能看到野豬侵入道路、闖入市區,毀物傷人的新聞。所以大家看到這個新聞時,很自然將它歸為又一次因野豬氾濫而出現的傷害事件。
雖然這個歸類並沒有錯,但這個悲劇背後,不僅僅是野豬氾濫,還涉及到和狩獵野豬相關的其他問題。
這些年因為喜歡射箭運動的原因,我潛水在幾個弓友群。雖然裡面絕大多數只是熱衷於體育競技比賽,但也有幾位群友是國外的弓獵愛好者,或者國內的獵戶,曾經在群裡看到過他們分享的狩獵紀錄片。
所以我第一次看到這個影片的時候,就覺得有些怪。因為狗是在野豬之後才進入院子,而且和一般農村護院的土狗不同,它們沒有保護老人的動作。仔細觀察的話,可以看出下方體型最大的狗,是穿了護甲的。

如果瞭解打獵,尤其是獵野豬的流程(不熟悉推薦可以看下央視農業頻道前段時間對寧夏西吉捕獵現場的報道)。其實大概能猜出這身披護甲的,應該是負責和野豬搏鬥的重託犬。
而之後更具體的新聞報道中也明確了,這並不是簡單的野豬闖入民宅的事件,而是一隻私人組織的捕獵隊,在驅使獵犬追捕野豬的過程中出現失誤,獵犬將野豬趕進民居導致的。所以這個悲劇的直接原因,其實是不規範捕獵。
群裡那幾位有狩獵經歷的群友在討論這個新聞時,比我們普通人更不滿。其實有真實打獵經驗的人,反而對狩獵野豬越秉承著小心的態度。

不僅僅是因為獵人這個職業需要具備謹慎和穩重,也因為他們最清楚野豬是一種難獵殺而且很兇猛的動物,在狩獵過程中需要非常注意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一豬二熊三老虎”,野豬在獵人們心目中的地位並不是浪得虛名的。我們在這兩年看到闖入城市的野豬大多沒有造成特別嚴重的人員傷亡,這並不是因為野豬性格溫順,或者攻擊力低。而是因為和很多野生動物一樣,野豬在沒有受到威脅的時候,很少會拼命主動攻擊人類。
但在狩獵過程中,尤其是因為武器、獵犬的攻擊而受傷後,為了保命,野豬會變得非常兇猛,並且具有極強的攻擊性。野豬擅長的衝撞、頂咬、踩踏,都容易對於人類造成嚴重甚至致命的傷害。

所以越是資深的獵人,越瞭解捕獵野豬的困難和風險。

野豬不僅僅會攻擊獵人,如果在逃跑的過程中跑到馬路上,或者闖入有人居住的地區,也會攻擊任何遇到的人。所以政府組織捕獵野豬的時候,都會認真規劃區域、時間。如果附近有居民,也要提前做好相關警示,避免無關人員遇到正在逃命的野豬。

專業獵人往往選擇在夜晚動手,一方面這個時候野豬容易出沒,一方面也減少遇到路人的風險。而在抓捕過程中,往往還需要動用無人機等工具全程跟蹤,避免跟丟,也能處理緊急意外事故。

但在這次的事件中。打獵的4人並不是專業獵人,只是因為“愛好”私自組隊獵野豬,沒有進行報備,也沒有警告附近居民,而且犯了不少錯誤:大白天在村莊附近開始捕獵,在過程中還完全失去了獵犬和野豬的位置。導致獵犬將野豬逼入民宅,造成老人的死亡。在事故之後也沒能及時發現和救助。這些錯誤的結果就是導致老人死亡。

野豬當然是殺人的罪魁禍首。但因為忽視了必要安全措施,將野豬趕入民居的“業餘狩獵愛好者”,也需要承擔對應的法律責任。
無論捕獵野豬的行為是否合法,公檢機關都需要判定這四個人在打獵前和過程中的是否履行了合理的注意義務。如果沒有,那就有可能按照“過失致人死亡罪”起訴。根據《刑法》,如果因為疏忽大意而輕視他人生命導致他人死亡,犯罪人可能會被判處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如果情節較輕,則會被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然,根據後續新聞,當事人和死者家屬已經達成諒解,應該給出了一定的賠償,因此即便被認定為過失致死,也很可能獲得從寬的處理。
這件事情發生之後,關於各種獵野豬的內容更加火爆。但我們也要認真思考一下,這幾年“獵殺野豬”的新聞熱潮背後,是否有其他我們需要注意的問題。

差不多是3年多前開始,一方面野豬出沒事件增加。一方面也開始有媒體以“國家鼓勵”、“懸賞抓住”、“開放狩獵”等關鍵詞製作相關內容,“狩獵野豬”於是開始成為了熱點話題。

《管子》說““漁獵取薪,蒸而為食”,“漁獵”一直是古代並列的工種。不過進入現代社會後,已經有很長時間,釣魚佬還悠然自得,但“打獵”已經是我們陌生甚至有些忌諱的事情。而這種陌生感,又反過來促進了很多人對於打獵這種“生物本能”的好奇和嚮往。
因此當野豬被移出“三有”(《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不再受保護後,狩獵野豬成為了很多人關注的流量熱點。很多前一天還在釣魚、戶外、健身、賣山寨弓的野路子網紅們,開始把狩獵野豬當成新賽道其中好一點的還知道跟已經獲得狩獵指標的專業狩獵隊,有些乾脆自己私下找人進山。而某些短影片平臺上,直播獵野豬的噱頭也出現過。
這些人的帶動下,有不少對打獵感興趣,覺得好玩,想發財或者單純想做好人好事的普通民眾,開始關注或者尋找狩獵野豬的機會。
雖然野豬被移出“三有”名單,但這種一窩蜂的熱潮,依然很可能出現違法違規的事件。比如使用違法槍械,或者在禁獵區打獵等等。去年吉林通化法院就曾宣判過一起非法狩獵野豬案(吉林禁獵)。犯罪者就是拍攝獵殺野豬的影片,在快手平臺播放,並直播銷售野豬肉。
除了可能違法違規外,這些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打獵者,也很有可能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傷害。新手獵人沒有能力認知和處理野外狩獵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 —— 比如造成美國弓箭獵人死亡的最大風險,不是什麼猛獸天災,而是從樹上摔下來(佔了一半);第二名是被他人的弓箭誤殺(25%)。絕大部分獵人的死因都是因為忽視了某些安全風險。而相比一直有狩獵傳統的美國,我們那些沒有經過專業訓練,只摸了兩天覆合弓就覺得自己能狩獵野豬的新手獵人,更有可能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傷亡。

治理野豬問題,不是玩梗中“放開吃野豬肉就解決了”那麼簡單。野豬的生活環境之複雜,就算病毒病菌寄生蟲可以靠高溫烹調解決,它們熱愛吃的野蘑菇裡還富集著土壤中的等有害物質。如今的民眾早已不是沒肉吃的時代,連吃檢驗合格的肉還擔心這個那個超標,有多少人會願意為了啃不好吃的野豬,就把天天糾結的食品安全置之腦後呢?
經過多年的自然保護,不僅僅是野豬,還有其他野生動物也在快速增長,其中不少也可能造成相關地區的經濟、人員損失。而在自然恢復的過程中,不同物種的恢復速度有差異,為了保證地區生態平衡,也需要對其中一些繁殖過快的物種進行控制。狩獵是其中重要的干預方式之一。

因為槍、弩管制等原因,我們不可能完全參照國外的狩獵管理制度,同時也要面臨更高的狩獵成本。比如目前來看,即便是地方政府給出每頭野豬兩三千元的補貼,競標入圍的狩獵隊依然會虧本 —— 僅僅狩獵過程中獵犬負傷甚至死亡的風險成本,就可能超過了獵野豬的收益。

對於因為興趣或者好奇而狩獵野豬的獵手來說,雖然可以不考慮成本收益,但我們也需要對這些自發的狩獵行為進行管理,避免出現自身的傷亡,或者再次出現類似這次的悲劇。
我們需要的是有關部門制定更為詳細的狩獵管理辦法,給希望進行合法狩獵的獵手必要的技術和安全指導,讓他們瞭解相關法規,以及狩獵過程中如何避免危及他人。
特別說明:因為微信又……“改版”,現在如果沒星號的話,基本就很難看到我們的文章推送了,所以勞煩大家將我們公眾號設成“星標”。多謝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