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CBC報道,有部分旅客的回程航班機票被加拿大航空公司取消了,因為航司聲稱他們都“沒有出現”在前面一程的航班上,這迫使他們花高價再次購買了新的返程機票。
去年11月,來自蒙特利爾的林女士(* Lim,音譯)經歷了一場緊張的歐洲之旅。林女士平時沒什麼出行經驗,從未去過她行程中的那些國家,也幾乎不會說英語。
林女士途經德國和匈牙利的多段旅程原本進行得很順利,直到她抵達布達佩斯機場準備坐飛機回家時,才得知加拿大航空公司取消了她的回程航班。
“我非常害怕,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林女士用粵語對記者說,她的侄女小林(* Lim,音譯化名)負責翻譯。

經過一番混亂的辯論之後,加航的一名員工解釋說,林女士的機票被取消是因為她沒有登上此前從慕尼黑飛往柏林的航班,被視為“未登機”。
“我不明白為什麼加拿大航空會這麼說,”林女士回憶說。“因為我確實登上了那趟航班。”
由於她不想一個人滯留在異國他鄉,無法與任何人交流,而且距離航班起飛僅剩一小時,她被迫購買了一張新機票回家,費用為 2,550 加元(約1783美元)。

她的侄女小林(* Lim,音譯化名)說:“她是一位老人而且收入有限,這筆額外的機票錢對她來說真的壓力很大。”
專家:這類情況令人擔憂
據報道,還有五名乘客在另外三次旅行中也被加航錯誤地認定為“未按時登機”,取消了他們的返程機票,並拒絕接受登機牌等證據——甚至拒絕接受在飛機上拍攝的自拍照——證明他們沒有錯過早些時候的航班。

一位研究乘客登機方法的專家說,這些案件令人擔憂,因為航空公司需要確切知道飛機上有多少名乘客以及他們是誰。
紐約州波茨坦克拉克森大學(Clarkson University)工程與管理學副教授John Milne說,“如果這是系統性問題,比如他們的計算機系統無法相互通訊,他們就應該修復這個問題。與此同時,當你知道你的記錄不可靠時,你怎麼能取消人們的返程航班?”

Milne說,這些資訊在極端情況下就顯得更為重要,比如上個月在華盛頓發生的美國航空墜機事件。“如果一架飛機墜毀了,而航空公司卻不知道機上所有人員的情況,該怎麼辦?”

加拿大航空公司的一位發言人表示,在每起案例中,乘客的航班“都因人為失誤或技術故障而未能得到正確記錄”。他堅稱不存在安全問題,因為乘客在登機前都通過了機場安檢,並且必須在登機口驗證身份。
他沒有談到在緊急情況下不知道航班上有多少乘客會產生什麼影響。他也沒有解釋為什麼加拿大航空公司一直堅稱乘客沒有乘坐前面一段的航班,無視乘客提供的證據。
加航提供$100優惠券補償
當林女士返回蒙特利爾之後,她試圖向加拿大航空公司尋求賠償。然而加航表示,她應該向瑞士航空公司(加拿大航空從布達佩斯出發的航班的運營方)尋求賠償,並給了一張100加元(約70美元)的優惠券作為“善意的姿態”。
於是,她向預訂行程的旅行社求助。
儘管代理人將林女士從慕尼黑飛往柏林的航班的登機牌轉發給了她,並提供了從柏林機場到酒店的計程車收據、柏林酒店的賬單、以及林女士在柏林地標拍照的照片等額外證據,但加拿大航空公司仍拒絕賠償機票費用。
“如果可以這麼說的話,她都有點懷疑現實了,”侄女小林說。“因為她顯然是乘坐了那班飛機的。”
更多乘客曾遭遇類似情況
去年 9 月,加航還錯誤地將Garth Jackson標記為從多倫多飛往佛羅里達州坦帕的航班上的“未登機旅客”,並取消了他的返程航班。

即便他在去程的飛機上拍了一張自拍照,也不足以讓加拿大航空公司相信這是一個錯誤。他被迫買了一張新機票回家。
據悉,航司最終承認發生了“登機錯誤”,賠償了新機票的費用,並提供了一張500加元的優惠券,但他拒絕了,因為這筆錢並不能支付其他產生的額外費用。
同樣,Dejan Ratkov也提供了證據——登機牌、行李標籤以及他家人在 2022 年 3 月他們“錯過的”航班上的自拍照。但航空公司堅稱他們沒有乘坐這架飛機。
Ratkov說:“作為一個人消失……感覺感覺就像身處弗朗茨·卡夫卡(Franz Kafka)的小說中,”這位捷克小說家的主人公面臨著超現實的困境。
Ratkov被迫支付2000加元(約1400美元),這是他能找到的最便宜的機票,讓他的家人從阿爾伯塔省班夫的滑雪之旅回到多倫多。他在“航空乘客權利”Facebook群組上釋出了自己的遭遇後,Go Public採訪了他。
乘客們告上法庭
溫哥華的Christopher Bailey 因加航 2023 年 10 月所謂的“沒登機”而感到非常憤怒,這讓他損失了1070加元(約750美元),他將加拿大航空公司告上了小額索賠法庭。
“這簡直太荒唐了,”Bailey說。“我一直在想,這不可能是真的。這種情況不會發生,因為他們說的話根本說不通。”
直到發出訴訟通知後,加航才提出賠償他必須購買的第二張機票,但Bailey拒絕和解,因為他還起訴了8500加元(約5944美元)的一般損害賠償。
在法庭上,法官嚴厲譴責了加拿大航空公司,在判詞中寫道,Bailey擁有比大多數人更多的證據——包括他從蒙特利爾飛往聖約翰航班的登機牌,以及在飛機上訂購飲料的收據——來證明他沒有“缺席”。

法官寫道:“很難想出一個人還能提供任何其他證據,但加拿大航空公司仍堅持認為Bailey不是乘客,並拒絕退款。。”
一名航空公司代表作證說,加拿大航空公司的系統出了問題,“沒有顯示出涉案飛機有34A座位”,因此旅客名單上沒有Bailey在飛機上的記錄。
法官判決Bailey獲得訴訟費和2000加元(約1400美元)的賠償金,以補償他的“不便”。
加拿大航空公司的一位發言人表示,該公司“正在向這些乘客道歉”並“糾正這種情況”。
發言人說,這類事件“極其罕見”,但加拿大航空公司正在“努力減輕此類事件”,並“加強我們對客戶的處理”,以防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加拿大交通部的一位發言人表示,監管機構將嚴肅對待任何可能影響“安全和保障”的事件,並將對是否存在“不合規行為”進行調查。
他拒絕對這些具體事件發表評論。
與此同時,林女士說,她仍在等待全額報銷她本不應該購買回家的機票。
她說,她說這次經歷讓她不再願意出門旅行。
“我非常擔心這樣的事情會再次發生,”她說。“那樣我就會被困在國外,回不了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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