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一個“女碩士走失後被一居民收留,警方協助找到家人”的“正能量”新聞,在網上引起了關注和熱議。
新聞中被“收留”的這位女碩士姓卜,生於1979年,山西晉中人。自幼成績優異、品學兼優,一路考上高中、大學、碩士,於2008年研究生畢業,取得工學碩士學位。
碩士畢業後,卜女士本想繼續考博,但在報考的時候,因身份證過期錯失報考機會。經受打擊後,她患上了精神分裂,被接回家中休養。
2011年,卜女士突然失蹤,從此杳無音信。
卜女士失蹤後,家人焦急萬分,趕緊報警。此後13年時間裡,警方和家人一直在苦苦尋找她的下落,期間警方還採集了她哥哥及父親的血樣,將DNA檢查結果納入失蹤人口基因資料庫。
卜女士失蹤13年後,2024年11月25日,線索終於出現。
2024年11月25日,晉中市和順縣一名張姓女子向尋親志願者朱玉堂求助,稱其嬸嬸十多年前開始跟其叔叔一起生活,但家裡不知道嬸嬸的任何資訊,希望幫嬸嬸找到親人。
“在交流中,我發現她識字,而且感覺學歷還不低,我就慢慢地引導她,漸漸地,她說出了自己的名字、父母、哥哥名字、還有自己就讀的學校等資訊,但當時(我們)並不知道真假。”朱玉堂介紹,他將掌握的資訊告訴了警方,經警方查詢核實,她就是卜先生失蹤15年的妹妹卜女士。
11月26日,警方與卜女士父親取得聯絡。
大家注意:從志願者報案到警方找到卜女士家人,僅僅用了1天時間!!!
11月30日,在朱玉堂等志願者的幫助下,卜女士回到家中與75歲的父親及其他親人團聚。
針對此事,當地警方發了藍底白字的通報,稱:卜女士2011年5月從家中走失後,被和順縣居民張某收留。

警方通告中的“收留”兩個字,甚至沒有加引號。
只看通報內容,似乎這是一個溫馨的正能量故事,似乎這位“張某”做了一件積德行善的大好事,似乎我們應該為卜女士感到慶幸。
但是,語言可以粉飾,事實卻無法撒謊。結合媒體報道出來的種種事實真相,我們不得不問一句:卜女士到底是被張某“收留”?還是被張某長期囚禁和強暴?!
“收留”卜女士的張某是個什麼樣的人呢?
根據張某的侄女介紹,張某是個老實人,小時候出意外斷了一條腿,又因為煤渣入了眼,如今還有一隻眼睛看不見,家庭困難,靠務農維持生活,也打些零工。
張某同村的村民也說:他是個老實人,父母離世,種地為生,人挺好的,家裡的活他一個人幹,也窮苦不堪,村裡人看他不容易,經常打包食物、贈送衣物給兩個孩子。
又窮又殘疾的張某,本來大機率是會打一輩子光棍的。但是,很神奇的,從家裡走失的卜女士,恰巧就跑到了距離自己家120公里的張某那裡,又無巧不巧的被張某這個又窮又殘的光棍給“收留”了。
根據網上訊息,張某“收留”卜女士13年時間裡,卜女士總共生了6個孩子,2個夭折,2個送人,2個男孩自己撫養。
自己撫養的兩個孩子中,大的那個已經12歲。
卜女士被張某“收留”了13年,孩子竟然有12歲,這說明了什麼?
加上10月懷胎,按照時間推算,卜女士大概是上午被“收留”,下午就被又窮又殘的張某急不可耐的佔有了。
卜女士走失的時候,患有精神分裂,正在治療。精神病人是沒有性同意能力的。與沒有性同意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發生性行為,無論以何種方式,都特麼是妥妥的強暴啊!
如果張某是好心“收留”卜女士,那過去的13年時間裡,他們為什麼不報警?為什麼不尋找卜女士的家人?
張某的侄女,也就是那位張女士稱:當初嬸嬸流浪到他們家,因有精神疾病,家人報了警,但嬸嬸不和警察溝通,甚至還動手打人,無法尋找她的家人。
這話,很難讓人相信。
在張女士將“嬸嬸”情況告訴志願者後,志願者朱玉堂和卜女士溝通時,發現她不僅認識字,而且還能準確說出自己的名字、父母、哥哥名字、還有自己就讀的學校等資訊。
一個記得自己名字,記得自己父母哥哥名字,記得自己就讀學校資訊的人,在張某侄女嘴裡,竟然“無法尋找她的家人”?
而且,早在2009年前,公安部門就已經實現了失蹤人員資訊聯網,並建立了打拐DNA資料庫,而警方也早就採集了卜女士家人的DNA資料。
卜女士的家,距離被張某“收留”的和順縣,僅有120公里的路程。這13年來,張某一家人,以及張某全村的村民,只要有任何一個人去向警方報警,卜女士早就找到自己的親人了。
志願者2024年11月25日向警方報警,26日警方就聯絡到了卜女士的父母,僅僅用了1天時間!!
更令人細思恐極的是,志願者和卜女士溝通時,卜女士在日記本上寫下的第一個字竟然是“跑”!

有些人可能會說:也許張某和他的侄女愚昧無知,不懂法律,不知道如何幫卜女士尋找家人,也不懂得如何報警求助。
張某一家人,是不知道如何求助,還是處心積慮蓄意隱瞞卜女士的存在?
大家應該記得,在疫情期間,中國14億人每人一個健康碼,每人定期核酸檢測。
張某所在的和順縣,在疫情期間開展過不止一次的全員核酸檢測。

全員核酸檢測,是要求不允許遺漏一個人的。如果村裡有人被遺漏了沒做檢測,那該村幹部是要承擔嚴重政治後果的。
而且,每個被檢查者,都需要提供明確個人資訊。不允許冒充,也不允許身份資訊不明。
被張某“收留”的卜女士,在疫情的3年裡,是如何多次逃過天羅地網般的全員核酸檢測,如何沒有被發現的?
答案似乎只有一個:所謂的“收留”者張某,並非不懂法律,並非無知呆傻。恰恰相反,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收留”行為見不得光,清楚的知道卜女士的存在被警方發現的後果。張某故意隱藏了卜女士的存在,而張某的鄰居、張某的親屬、該村的村民、以及村委各級領導幹部,全都心照不宣的幫助張某隱藏其長期囚禁和強暴卜女士的犯罪事實!
除此之外,按照規定,醫院婦產科醫生如果接診中發現有違法嫌疑,是有義務向警方報案的。
婦產科醫生,如果在工作中碰到14歲以下未成年人懷孕,以及精神病患者懷孕等違法嫌疑,需要向警方報案,讓警方介入調查。
根據網上訊息,卜女士先後6次生產,流產次數不詳。所生育6名子女中,除2名男孩自己撫養外,2個孩子夭折,2個孩子送人。
6次生產,張某是如何帶著卜女士躲過婦產科醫務人員的報警的?
是當地醫務人員失職?還是張某為了不被發現根本沒有帶卜女士去醫院生產?
這些疑問,我們期待媒體或警方能給出答案。
在卜女士被張某“收留”13年後,張某的侄女突然向志願者求助,要求幫自己的“嬸嬸”尋找家人。
然後,警方僅僅用了1天時間,就幫卜女士找到了家人。
13年裡,全村只要有一個人幫卜女士報警求助,卜女士早就回家了。
過去的13年裡,張某和他的侄女不僅不報警,還齊心協力配合默契的掩蓋她的存在。
現在,為什麼突然想起幫卜女士尋找家人了,是良心發現了嗎?
我覺得,更大的機率是:因為在過去的13年裡,卜女士的生育價值已經被他們徹底榨乾了,已經對他們沒有用了。
卜女士已經45歲了,已經無法繼續為他們張家懷孕生孩子了,繼續留著張女士,不僅“無用”,還得浪費他們張家的糧食。
所以,這家“收留”了能清楚說出自己和家人名字的卜女士13年,讓卜女士生了6個孩子的“老實人”,決定主動聯絡志願者,尋找卜女士的家人,好把這個沒用的累贅送回家。
不僅如此,張某的侄女還表示:已經懷孕六個月另有2歲孩子的她,想要挑起二叔和嬸嬸家裡的重擔,接下來打算透過網路直播帶貨賺錢,改善家庭條件,讓兩個孩子好好上學。
這家“老實”人,是準備把卜女士的價值,給開發到極致啊。
卜女士到底是被“收留”,還是被囚禁和強暴13年?我們期待警方用另一份藍底白字的通告,給公眾一個明確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