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遊戲,可算被他們的通報玩明白了

不是我胡說,是《法治日報》的報道:

1979年出生的卜女士,從小品學兼優,2008年研究生畢業,獲得工學碩士學位。
十多年前,卜女士在參加博士考試時發病,患上了精神分裂症。送醫治療一段時間後,她救在家休養。此後,卜女士離家失蹤,從此杳無音訊。

家人也曾報警,卻一直沒有訊息,一晃就是十來年。

今年11月25日,山西省晉中市和順縣一名女子向尋親志願者朱玉堂求助,希望幫她嬸嬸尋找親人。經志願者和警方幫助,她的嬸嬸終於找到了親人,並證實其嬸嬸就是卜女士。
現在,卜女士已有一兒一女。

前兩天,地方警方也發了情況通報。

卜女士精神失常,且離家13年,民警幫其找到親人,當然是善莫大焉,值得肯定。

可看到這份通報,我卻越發困惑了,因為,我發現我突然不認識“收留”這個詞了。

卜女士被張某“收留”後,現在已有一兒一女,也就是說,張某和卜女士發生過性關係。

可卜女士是個精神病人啊。稍有法律常識的現代人都知道,“收留”一個女精神病人,一“收留”就是13年,還和她生了兩個孩子,張某已經涉嫌強姦罪、非法拘禁罪和拐賣婦女罪了
警方不但沒有啟動對張某的調查程式(最起碼通報裡並沒有說到這一點),還說他“收留”了卜女士,似乎他倒成了扶危救濟的大善人。
真是太諷刺了,強姦是犯罪,但如果你強姦了之後,把她關在自己家,一關就是十幾年,再生兩個孩子,就變成“收留”了。
按照這個邏輯,天下無不可“收留”之事,正如網友所說:
民營企業磚窯老闆,好心收留迷路男子並提供工作。
緬北園區收留失業男青年。
大英博物館收留中國文物。
感謝韓國收留中國傳統節日。
文字遊戲,春秋筆法,真被他們玩明白了。
而且,還不止於此。

照這個通報,是當地派出所主動且首先發現了卜女士的情況不對勁,可新聞上說的明明是卜女士的侄女找志願者幫忙尋找,然後警方才介入的。怎麼通報說的好像當地派出所的首功一樣?

另外,卜女士的問題,只是“不能準確表述自己的身份資訊”的問題嗎?難道不是“精神失常,疑似被強姦和非法拘禁”的問題嗎?那麼多那麼嚴重的問題,他們發現的、通報出來的,卻只是“不能準確表述自己的身份資訊”的問題。
接著,通報用“開展”、“大量”、“成功”等字眼,烘托了一股子正能量的氛圍。可是,卜女士在這裡生活了13年,2020年人口普查,孩子上戶口,都要核實身份,她是怎麼逃過?這樣一想,還正能量嗎?
最後想說一個細節,在幫助卜女士找到家人的尋親志願者的抖音裡,我看到了卜女士在筆記本上寫下的她和家人的資訊。
最上面單獨寫了一個字——”。

我不知道她在什麼情況下寫的這個字,但我相信,這個字背後,肯定有著不為人知的心酸與淚水。

有人說,逃離,是刻進女人身體裡的史詩。
誠不我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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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失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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