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持續推進基本養老保險擴面提質增效。不斷提高實質性全國統籌水平,實現應保盡保。
(3)進一步提高國有資本劃撥比例、增加劃撥規模,並設立專門的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公司負責專業化運營管理。
(4)提高基本養老保險結餘資金投資回報水平。在堅持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前提下,大幅提高專業化市場化委託投資比例,合理放寬投資品種限制,並完善對委託投資機構的考核評價辦法。
郭樹清同時建議,進一步發揮稅收優惠政策激勵作用,加快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例如明確普惠水平養老金不納稅;允許將企業年金的稅前列支額度用於不設年金的企業職工,鼓勵自主購買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等。推進醫養結合改革。建議儘快在全國範圍內推廣長期護理保險,針對性推出老年特有病的健康保險。此外,透過深化多方面改革進一步增強“第五支柱”養老保險——個人財富及家庭資產。
周小川副理事長、各位同事,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
很高興和大家一起專題討論養老金改革問題。經過四十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國已建成世界規模最大、富有特色、保障有力、不斷完善的養老保險體系。
主要組成部分是:(1)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統賬結合,形成城鎮職工、城鄉居民(90%以上為農村居民)和公務人員(即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三個體制系統,共有近11億人參加。
(2)第二支柱,即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合計覆蓋7000多萬人,積累超過5.7萬億元。
(3)第三支柱,即政策支援下的商業養老金融產品,總額約8萬億元。
(4)第四支柱,指的是老年人的醫養結合保險,養老不僅是獲得維持生活的物質保障,還要保持身體健康和心情愉悅,否則個人和社會都會付出很高的成本。大病、慢病、護理保險的探索和試驗十分必要,也取得了很有意義的成績。
(5)從道理上說,還有第五支柱,即個人財富終身保障以及家庭資產支援。此外,我國還有特困和低保制度,幫扶到近5000萬人,其中約40%為老年人。
今天重點討論第一支柱,即基本養老保險。與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不同,中國的第一支柱養老保險資金籌措由國家、集體(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把現收現付制和預籌積累制結合在一起,調動多個方面積極性。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不斷健全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取得一系列重大進展和成效:統籌層級不斷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初步實現全國統籌,基金能夠在全國範圍調劑互濟;城鄉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合併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待遇水平連年提升,職工養老金已實現“二十連漲”,居民養老金提標調整幅度持續加大;結餘資金委託投資取得較好成績,從2016年底少數省市開始向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委託部分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以來,委託規模逐年增加,目前已超過1.8萬億元,平均年化收益率超過5%。
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也要看到基本養老保險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隨著人口形勢深刻變化,養老保險制度面臨多重挑戰,應當提速養老保險改革,及早謀劃,積極應對。我們有許多有利條件,完全能夠克服現在看到的各種困難。有以下幾點意見供大家研究討論參考。
職工、居民、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三個體系的劃分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但目前的差別過大。例如,2024年居民養老金平均每月約240元,僅相當於農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低保標準的40%,遠不能覆蓋基本生活開支。職工養老金是居民的約14倍,存在很大待遇差距。
可否考慮,持續地、較大力度地調增居民基礎養老金,未來五到六年居民養老金逐步追平城鎮職工低線水平,縮小城鎮老年人與農村老年人的平均收入差別,爭取從2021年的3.4倍降至2030年2.4倍或更低一些。
目前仍有數千萬各種新業態用工、靈活就業人員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和居民養老保險還存在重複交叉、轉接不暢等問題;部分居民完全沒有參保,有的發生“斷保”;一些地方居民提檔繳費的積極性還不高,“繳存冷”“繳存低”現象較為普遍。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1)不斷提高實質性全國統籌水平。落實二十屆三中全會部署,加快推進三項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提高制度公平性和社會平衡性。
(2)實現應保盡保。適應人口流動、新業態發展等所導致的參保需求變化,做好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動員工作,進一步擴大制度覆蓋面。
(3)激勵居民提檔繳費。分賬記錄並即時反映賬戶情況,確保居民能夠直觀便捷地瞭解到財政補助、繳費積累、投資收益以及領取待遇變化情況,把“暗補”轉為“明補”,讓居民實實在在感受到這是“最划算的投資”。
(4)加強政策宣傳。反覆通告社會各界,國家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提供了數以萬億元計的補助,所以每個公民參加進來都能獲得很大的物質福利和財產收益;居民個人賬戶按預定利率計息,不少地方的記賬利率已上調至1.5%—2.5%;養老金髮放不以139個月為限,餘額不足後由政府和基金按原標準補齊,直至領取人去世當月;領取人去世時個人賬戶仍有餘額的可以繼承,動員子女為父母多繳多得。
我國人口已連續三年負增長,同時人口呈現老齡化趨勢,全國60歲及以上人口已超3.1億。鄭秉文教授團隊和其他機構開展跟蹤測算,結論大體接近,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計2035年前後收不抵支,2045年前後耗盡結餘;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更是需要財政不斷翻番補助。
可否考慮,統籌基本養老保險改革和國資國企改革,在做實專業化法治化承接機制前提下,劃撥更高比例國有資本充實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國家自然資源和國有企業資產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主要用於促進經濟發展、社會建設和民生保障。
黨中央、國務院上世紀90年代就作出決策,動用外匯儲備收益和劃撥國有資產補充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超過2800億元,作為戰略儲備資產,並於2000年成立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運營。到目前為止國家社保基金戰略儲備已達到約3萬億元。2017年,國務院發文明確劃撥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和金融機構10%的國有股權充實社保基金,到去年底已合計劃撥3.3萬億元。
在做好建賬建制工作的同時,建議未來進一步提高劃撥比例、增加劃撥規模,分期分批、依法依規實施操作,並設立專門的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公司負責專業化運營管理。
這麼做可以獲取多方面的重大效益:宣示強大的改革行動決心;緩解人民群眾對老年生活的擔憂;實現安全穩健較好收益;有效解決國企產權模糊和股權虛置問題;為專業高效運營國有資本提供引領和示範,等等。
20多年前,周行長是國務院國有商業銀行股改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設計方案很重要的一條是成立中央匯金公司作為國有股權持股單位,負責派出6個股權董事,與6個獨立董事、4個執行董事及其他股東派出的董事一起,組成積極作為、相互制衡的董事會,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後來的一些國企央企深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也採取了類似的做法。
實踐證明這個方式可以很好實現國有股權管理產權清晰,權責明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到機構到個人,值得推廣借鑑。總之,對資產管理和基金運作一定要採取專業化、市場化、法治化的思維和辦法。具體到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公司,考慮到現階段國企資本收益率還不高,無法提供近中期提高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建議過渡期現金流透過發行國債和機構債解決。這些資金收支安排均應納入專門預算,接受全國人大和社會各界監督,合理安排評估審計,確保發揮出最大社會經濟效益。
近年來,基本養老保險委託投資運營取得年化超過5%的收益率,但委託投資比例總體上只佔20%左右,其他基本養老保險結餘資金大多是銀行存款。因此,2024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體收益率只有2.2%左右,居民養老保險基金2.5%左右,無論是國內比較還是國際比較,都有較大提升空間。
可否考慮,在堅持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前提下,大幅提高專業化市場化委託投資比例,合理放寬投資品種限制。發達國家的企業股本30%左右來自各種養老基金,這能夠為做大直接融資和強化科技創新奠定堅實基礎。
有專業機構依據萬得貨幣基金指數、中債綜合指數和萬得全A指數測算,過去10年我國貨幣基金、債券和股票年均收益率分別為2.2%、4.7%、3.5%;過去20年的年均收益率為2.6%、4.5%和9.8%。
一些同事和朋友對這組數字感到懷疑。確實是,除全國社保基金等少數機構以外,很少有投資者實際獲取到這樣的業績。原因在於,多數投資者都著眼於短期盈虧,存在從眾心理,常常表現為高價買入、低價賣出,事實上就是“追漲殺跌”。據有關部門披露,全國社保基金成立以來,投資A股獲得了11.6%的平均回報率。
由此可見,跨越危機週期、規避短期炒作的投資,能夠獲取正常合理的較高回報。應當完善符合理性投資和長期投資特點的考核評價辦法,不僅可以提高養老金投資收益率,而且可以源源不斷增加耐心資本,促進中國資本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我國多支柱養老保險發展很不平衡,第一支柱養老保險目前處於絕對主體地位,佔領取養老金的90%。隨著人口老齡化持續加深,第一支柱提供的養老金替代率可能逐步下降至30%—40%,明顯低於國際勞工組織提出的最低替代率55%。
未來需要更多發揮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補充作用。目前,個人養老金和商業養老金等金融產品已從部分地方試點向全國推開,但存在開戶數量多、實繳戶數少和繳存金額偏低等問題。進一步發揮稅收優惠政策的經濟激勵作用,這是引導民眾廣泛參與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關鍵,也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可否考慮:
(1)明確普惠水平養老金不納稅。允許以家庭為單位設定免稅上限,提高第三支柱對於廣大民眾的吸引力。
(2)打通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稅優政策,允許將企業年金的稅前列支額度(單位5%、個人4%),用於不設年金的企業職工,鼓勵自主購買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3)為有效轉移長壽風險,在一二支柱進入領取期後,允許參保人在領取額度內轉向購買護理服務或者個人養老金和商業養老金產品的,繼續享有對應的稅收優惠。
近年來,各地在醫養結合領域做了大量改革探索。例如,10多年前,一些地方就推動基層醫院與養老機構合作,吸收失能半失能老人入住,相應地由醫保和社保予以支援保障。又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已在49個城市試點,覆蓋1.8億參保人,為殘障失能等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了必要的護理服務。
現在人們習慣性地把養老分成“樂老”、“享老”和“護老”三個階段,越往後醫養結合越重要,支出的財務資源佔比越多,直接決定老年時期總的生活質量。應當加快構建第四支柱,充分發揮政府、醫院、社群、家庭等多方作用,大力推進醫養結合發展。
建議儘快在全國範圍內推廣長期護理保險,我國有超過4000萬失能半失能人群,這能有效解決“一老失能,全家失衡”問題。針對性推出老年特有病的健康保險,比如骨質疏鬆症、阿爾茨海默病等特病險種,切實提高患病老人生活品質,保證尊嚴生活。發展醫養結合還有助於降低部分長期住院人員的醫保費用支出,也有利於加快護理服務產業發展。
從道理上說,居民存款和自有住房等資產都可用於養老,配偶、子女等家庭資產也常會用於養老支出。但實踐中常常在流動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上存在某些隱憂:
(1)個人人生中很可能遭遇各種變數,財富狀況極可能隨之發生巨大變化。(2)居民財富分佈差異懸殊。例如,我國10%的儲戶合計持有大約75%的銀行存款,理財、證券等金融財產更集中在高收入人群。(3)財富市場風險較大,個人管控風險多數時候無法跨越較大週期。房產等不動產存在短期應急變現難度大等問題。(4)老年人生活費用上漲是長期趨勢,勞動就業人口已進入快速遞減通道,人工服務將日益昂貴,人工智慧和機器人等科技進步可能緩解但無法改變這一大的趨勢。
若能從根本上破解這些難題,個人財富和家庭資產則可以穩定、便捷、高效地用於養老支出。
(1)抓緊推進收入分配改革,提高勞動報酬佔比,健全直接稅體系,防止財富進一步分化極化,縮小貧富差距。
(2)引導社會更好樹立投資風險意識,合理規劃個人和家庭資產分佈,倡導適度和理性的分散投資。
(3)持續深入推進資本市場法治建設,打造陽光透明、規範有序、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鼓勵散戶投資者更多透過合格機構投資者,實現價值投資和長期投資,推動更多地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
以上意見不妥之處請大家指教。
謝謝主持人,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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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編輯:潘潘|責任編輯:潘潘視覺:李盼 東子監製:李俊虎 潘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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