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 文 | 維舟

"促進"不是"保護"
很多人都有這樣一個認知誤區:以為"促進民營經濟",把民企"當自家人",就是要加大力度保護,至少是加以優待,所以前兩年才有"民營企業家能不捕的不捕"這種說法。然而,以為給點民企甜頭就能扶持起來,這其實仍然是一種計劃經濟思維,因為這在潛意識裡相信一切都在權力的一收一放之間。
不僅如此,一味重視保護、扶持,無論本意如何,在現實中難免導致地方保護主義,到頭來反過來破壞市場秩序。《民營經濟促進法》的第一條就明白無誤地指出,立法宗旨是"最佳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保證各類經濟組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民營企業真正需要的不是額外的保護,而是公平競爭的機會。吉利汽車的老闆李書福當年面臨造車牌照都在國企手裡的局面,說過一句名言:"請允許民營企業家做轎車夢。如果失敗,就請給我一次失敗的機會吧。"
民營經濟的活躍、壯大,這本來應該是經營者自己的事,政府所能做的,是維護好一個適宜其生長的營商環境,不偏不倚地確保各方都能在這個市場上有公平競爭的機會,而不是用力過猛去管制、干預,那往往適得其反。
國內不乏有人擔心"資本無序競爭",但經濟學者朱恆鵬曾指出,過度管制得到的結果往往很糟。因為嚴格的管制之下,導致能拿到批文的,一定是有人脈資源或會鑽空子的關係戶,可想而知,這很難導向服務質量的提高,因為既沒有公平的准入機會,也就沒有充分的市場競爭,一些真正有能力的甚至可能根本沒機會入場。
一個地方"有形之手"的干預能力越強,就越容易出現"聽市長,不聽市場"的狀況,政策的穩定性就弱了。政府設定的議程,和民營企業家的目標,常常是不一致的。當政府過於"以我為主"時,就會有意無意之間把民企當作實現自身議程的工具。例如,有些城市的招商引資工作,並不關注企業技術本身的價值,而是希望透過吸引高新企業入駐園區帶動城市地價升值。
習慣了政府主導思維的人可能會困惑:促進民營經濟的發展,到底是要政府加大力度"扶持",還是放手不管?答案是:兩者皆非,而是要把民營企業作為市場上的主體,給它們創造自由成長的環境,因為民營經濟真正的活躍,最終依靠的不是幾家得到扶持的企業,而是一個良好的"生態"。
一些地方的民營經濟之所以大費周章都難以搞好,根本原因也就在這裡:這就像原始森林一旦被破壞,要重建一個生機勃勃的生態是極難的,因為棲息地的喪失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昆蟲學家發現,哪怕只是要讓一種瀕危的蝴蝶繁育,都得確保它賴以維生的一整套系統完整無缺,有時還需要一些特殊條件,瞭解其整個生活史,甚至如何與螞蟻等其它物種相互促進。市場經濟的道理也是如此,只有在那個複雜"生態"保持健康時,"棲息"在其中的民企才能活得好。

什麼社會環境
才有利於民營經濟?
民營經濟的活躍,不是一個孤立的現象,它需要有合適的"土壤",那絕不只是政府力量的干預,還有賴於整個社會所營造的親商氛圍。
浙江是國內民營經濟最活躍的省份之一,在談到其社會氛圍時,知乎上曾有人說了這麼一件事:"我那些國外讀書時認識的所有浙江同學,幾乎骨子裡都有一股務實的勁,而且讓我震撼的是我有個杭州的女同學,媽媽是紋眉界的大師,憑一手技術開美容院在武林一號買房,而且她提起她媽媽都有一種自豪感。這要放在江蘇,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她只會被同學嘲笑:她媽就是個給人紋眉的,言語裡一定充滿著對這種職業的不屑和譏諷。"
另一個民營經濟活躍的省份福建,也是如此。我老婆的表哥從小讀書就不行,高中都沒畢業,就去泉州打工開店,做各種小生意,後來賣PVC管,靠著自己打拼,倒也闖蕩出了一份基業。新年回老家,他請整個家族的人吃飯,長輩們都豎起大拇指稱讚他"很本事"。
然而,在很多地方,在民企上班固然只是"打工",就算自己創業,在親友們眼裡也都不算正經工作。在石油之城大慶,有些當地人眼裡只有兩種工作:"體制內"的和"搞石油"的,剩下的那都不能叫"工作"。這種"民企不算工作"的觀點,在很多其他城市也不同程度的存在。
我的一位朋友,二十多年前下海創辦了一家外貿企業,早已是成功的企業家,公司年營業額數千萬元。然而沒用,他的老父親至今都遺憾他當年為什麼要離開光鮮、穩定的崗位,自己當"個體戶"。他掙再多錢都不無法贏得父親的認可。
像這樣的文化意識,當然會對民營經濟的發展帶來潛在的影響。想想看,如果賺錢沒有社會聲望,職業歧視無處不在,那麼就算創業當老闆,要持久經營下去,也還是難免缺乏足夠的動力;因為在這樣的社會文化中,有錢不算什麼,有權才是根本。經濟史學家羅伯特·哈布羅納(Robert Heilbroner)一語道破:"在前市場社會(其中包括了農業社會)財富是尾隨權力的,不像在市場社會中權力是尾隨財富的。"
社會的價值取向,很自然地會讓優質人才做出選擇。2022年,浙江省高校畢業生流向單位,六成選擇了民營企業,而選擇進入國企的僅6%:

資料來源:浙江省教育廳
相比起來,山東三所知名高校的畢業生,在擇業時就普遍"求穩",50%~60%都選擇進入國企和機關、事業單位,去民企的不過三成左右:

這背後當然還有一系列的原因,尤其是私營和非私營單位在薪酬、福利待遇上的差異。但總的來說,一個地方的民營經濟越是發達,民企壯大之後所能提供的職業發展前景、機會、薪酬待遇就越好,對高等級人才的吸引力也就越大,這就形成了一個良性迴圈,而越是那些民企不發達的地區,民企的工作崗位當然也就越缺乏吸引力,民營經濟因此越難發展起來。
在《民營經濟促進法》中,有一條特地指出:"可以透過'專精特新'企業培育計劃,為民營企業提供技術、人才、資金等全方位支援,推動其向高附加值領域轉型。"這是積極的一面。但我們也應注意到,相當數量的民企依然是小微企業,在實踐中,我們也不應忽視它們的存在。
要想真正搞活民營經濟,並不只是自上而下給予一些優惠政策就能見效的,還需要當地社會自下而上的一場價值觀變革,形成一種親商的氛圍,才能源源不斷湧現出捕捉到市場機會的創新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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