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悉尼28歲的警員James Potloka在眾目睽睽之下三次將一名嫌犯的頭猛撞向路沿。最終他被判處兩年社群懲戒令,並處罰金4950澳元。

今年2月24日,Potloka與三名同事在Mount Druitt地區追捕一名危險駕駛的司機,抓捕過程中Potloka用膝蓋抵住嫌犯背部,並抓住其頭部。案發數小時後,這段暴力執法的影片在社交媒體瘋傳。影片顯示,Potloka將嫌犯側翻戴上手銬後,多次將其頭部猛撞向混凝土路沿。

案發時,Mount Druitt繁忙的Luxford路因警方逮捕行動導致交通堵塞。
一名女目擊者在車內目睹全程,其子用手機拍下了暴力執法過程。
影片中該女子驚恐大喊:“別把他的頭往水泥地上撞!”
另一名身處自家前院的目擊者向警方描述稱,Potloka抓住嫌犯頭部時使用的力度“中等且具有攻擊性”。——“不算瘋狂,但也絕不溫和。”這些證詞已被作為雙方認可的事實提交至Blacktown地方法院。

這名遭暴力執法的嫌犯事後被法院判定“無證駕駛”及“逃避警方追捕”罪名成立。醫學報告顯示,其額頭存在割傷淤青、口腔出血及兩顆牙齒移位等傷情。
辯護律師Tim Lowe在法庭陳述稱,已認“襲擊致實際身體傷害罪”的Potloka長期患有創傷後應激障礙和焦慮症,這導致其在執法過程中出現“判斷失誤”。
Lowe律師表示:“當事人承認當時使用了過度且不相稱的武力。”
治安法官Rachel Wong採納了辯方關於Potloka原有心理健康問題影響其執法時情緒調控能力的陳述,但仍認定其行為過當。
“這是一起嚴重的襲擊事件,造成實際身體傷害……尤其是考慮到被告是一名警察。”Wong法官在週四量刑時強調。
判決書顯示,法庭主要參考了兩份心理評估報告。報告證實Potloka作案時存在多重精神障礙,這成為其免於監禁的關鍵因素。
除兩年社群矯正令和4950澳元罰金外,Potloka被強制要求持續接受心理治療。
目前這名警員仍處於帶薪停職狀態。新州警方發言人表示,將根據判決結果重新評估其職務歸屬。
編譯:Jayne
來源:Daily Telegra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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